个体工商户情况说明是什么意思

1.“个体工商户”是什么意思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1、个体户有可能成为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主要取决于经营规模和帐务的完善程度。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不实行抵扣制,按照4%(商业)或者6%(工业)的征收率纳税。不能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可以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抵扣制,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税率有17%(基本税率)和13%(优惠税率)。
2.个体户什么是什么意思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其中包括:
(一)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二)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单位。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它活动。
3.办理个体工商户 场地证明指的是什么意思
办理个体工商户,场地证明指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债务,在个人经营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承担,在家庭经营的情况下,以家庭财产承担。
扩展资料:
办理个体工商户,场地证明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八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
4.“个体工商户”是什么意思
个体工商户百,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度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问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答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1、个体户有可能成为回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主要取决于经营规模和帐务的完善程度。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不实行抵扣制,按照4%(商业)或者6%(工业)的征收率纳税。
不能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可以答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抵扣制,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税率有17%(基本税率)和13%(优惠税率)。
5.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是什么意思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是商户的经营主要情况。基本信息:个体户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等。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需要材料复,《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令第69号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百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扩展资料:
我国《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度,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度报告
6.个体工商户的概念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
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
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
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