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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未给职工参保情况说明

    1.公司暂时没有人参保 ,要写一份情况说明书去社保局 怎么写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劳动关系后,无论劳动者是否自愿,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1.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

    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3.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4.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不交社保是不合适的。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登记证;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3.公司一直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从上班之日起就要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合同期限3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1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要开除你的,(因为你的领导说你不配合公司工作),你可以提出以下几点:1、叫你的公司给予你明确的答复,你是否能够胜任你现在的工作,如果你不胜任,公司还没有给你签署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还要承担这期间用工单位应该承担的保险金额。

    我建议你直接可以告你的公司不跟你签订劳动合同,比较好,而且成功率比较高,或者是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告公司超过试用期未给你转正办理保险。

    4.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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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答: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5.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的最新相关信息

    社保的缴纳流程: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如下: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总结: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6.企业未给职工参保 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不可以一次性补交。除非通过劳动仲裁。而且,现在有的地方改为55岁退休,你查清楚哦。

    回答补充:

    楼下的,未参保和欠缴是两回事情哦。未参保的人连户头都没有啊。而且,如果企业没有为你办理保险,也许企业也没有开户呢。

    别人名下的社保要转到你妈的名下,只能采取非正常手段。而且,最好那个人是相当可靠的人,否则一旦他反悔,你们会带来很多麻烦。

    我建议你可以先和企业商谈,如果企业未给你母亲参加社保的话,你通过劳动仲裁可以得到超过社保很多的补偿。由于现在社保基金负担重,许多地区都明文禁止向前补缴了。你母亲获得公平补偿的办法就是仲裁。

    反正现在仲裁也不需要缴费了,你最多花些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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