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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档案鉴定销毁情况说明

    1.档案销毁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组成档案鉴定委员会,对档案进行逐件鉴定。

    经档案鉴定委员会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满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填写销毁清册,编制档案鉴定报告。档案鉴定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鉴定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被鉴定档案的范围和内容(包括种类、项目和数量等),鉴定委员会情况,鉴定工作过程安排,销毁、调整保管期限的档案数量统计情况, 鉴定工作的评估,其他相关情况。

    档案鉴定报告连同销毁清册送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批后,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2.如何起草公司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规范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已经保管期满(长期保管为16~50年,短期保管为15年以下)经认真鉴定后,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进行销毁。档案销毁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做好,为此,特制定如下销毁制度。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档案鉴定、销毁应以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为依据,全面分析档案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划定档案的销毁范围。档案鉴定、销毁工作一般每5-10年进行一次。

    1.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长期保管的档案,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馆对保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鉴定销毁档案的程序

    (一) 鉴定档案工作程序:

    1、档案馆拟写档案鉴定工作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鉴定工作申请包括鉴定目的、内容、参加人员、所需时间等。

    2、成立档案鉴定小组。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档案馆和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参加。

    3、学习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档案鉴定标准。

    4、鉴定小组成员对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对失去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提交档案鉴定报告。

    5、领导审查、批准档案鉴定报告。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馆对经鉴定拟销毁的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登记册,必须经部(处) 级主管领导签字

    3、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4、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5、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或焚毁,任何单位、或部门均不得将应销毁的档案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6、销毁档案须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在销毁档案前,应对销毁档案认真清点复核,档案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结束后,档案馆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处理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的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3.会计档案销毁申请报告怎么写

    **领导: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整理出来,经过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复核鉴定,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后)现随文报上,请审批。

    附: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略)

    ****分公司(盖章)

    ****年*月*日

    扩展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档案管理档案销毁程序

    档案管理制度制度名称 档案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定。

    第2条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是企业文书档案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第二章企业档案管理体制第3条归档范围(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2)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3)本企业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批示等。

    (4)本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5)证件性文书资料。

    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6)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8)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

    (9)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10)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

    (11)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

    (12)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第4条管理部门(1)企业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2)企业设立四个档案管理点,分管各类文件、资料档案。

    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所需各类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所有人员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财务部负责所有财务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行政管理部负责其他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同时负责其他部门移交档案的管理。(3)各档案点管理的文件、资料及制度各部门不得随意处置,由行政管理部定期归档统一处理。

    第三章平时归卷第5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6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7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第8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第四章立卷第9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第10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11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件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应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件如果与绝密文件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件立卷。

    第12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应放在复文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13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第14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

    卷内目录放在卷首。第15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

    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第16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五章档案借阅、利用工作第17条企业内档案利用的方式(1)提供档案原件。(2)提供档案复印件。

    (3)提供文献索引资料。第18条借阅管理(1)凡需使用档案者,均须填写《文件调阅单》,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调阅。

    (2)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

    (3)借阅期限不得超过____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4)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

    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5)外单位借阅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

    其摘抄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第六章档案销毁管理第19条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相关领导共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

    5.我档案被销毁了怎么办

    可以补档案的,需要找个学籍表还有考试成绩(注意只需要大学的就可以了)然后重新下载打印一份毕业论文,找曾经就读大学里的学生处帮忙,会告诉应该怎么做,一般最快一天就能办妥,千万要记住档案袋上一定要贴密封签并加盖骑缝章才是有效档案。

    目前学术界关于档案的定义还不统一。一般地,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我国古代的档案,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商代称为“册”,周代叫做“中”,秦汉称作“典籍”,汉魏以后谓之“文书”、“文案”、“案牍”、“案卷”、“簿书”,清代以后多用“档案”,现统一称作“档案”。

    6.档案销毁要求有哪几点

    1、编制销毁清册。鉴定小组(在机关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经过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它是日后查找档案销毁情况的凭据。销毁清册的封面需设置全宗号、销毁档案的数量、鉴定小组负责人的签字及时间、批准人的签字及时间、两个监销人的签字及销毁时间等项目。清册中档案销毁登记表要设置序号、文件题名、所属年度、档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文件页数、备注等栏目,准确揭示每一份销毁文件的内容和成分,供领导人审查。

    2、拟订鉴定报告,提出销毁意见。报告中对需销毁档案的数量及内容作简要介绍,并提出销毁意见、陈述销毁原因。

    3、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批。

    5、未批准销毁的档案,要拿出继续保存。

    7.销毁档案有哪些程序

    1、编制销毁清册。

    鉴定小组(在机关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经过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它是日后查找档案销毁情况的凭据。销毁清册的封面需设置全宗号、销毁档案的数量、鉴定小组负责人的签字及时间、批准人的签字及时间、两个监销人的签字及销毁时间等项目。

    清册中档案销毁登记表要设置序号、文件题名、所属年度、档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文件页数、备注等栏目,准确揭示每一份销毁文件的内容和成分,供领导人审查。 2、拟订鉴定报告,提出销毁意见。

    报告中对需销毁档案的数量及内容作简要介绍,并提出销毁意见、陈述销毁原因。 3、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批。

    5、未批准销毁的档案,要拿出继续保存。 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销毁时还要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如会计档案的销毁工作,就要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于1998年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具体程序是: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

    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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