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地税范文
如何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强化法规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首要条件。
税务机关要针对税收执法方面的薄弱环节,以税收法制学习培训为抓手,促进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是推行《学习积分制度》,把学习成效与业务能级认定、评先评优、干部调配、福利待遇结合起来,激励税务执法人员学习的积极性。
二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脱产培训、业务测试等形式,开展法制业务学习。三是要定期组织法规知识考试,并进行严格奖惩,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通过有效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可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税水平,增强对执法风险的防范意识,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 二、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再科学的制度、缺乏检查监督,就会失去它的效力。
税务机关要根据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一是要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等事项列为税收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二是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情况。三是要专门召开税收执法检查通报会,对各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落实整改责任。
通过税收执法检查,可以有效地遏制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 三、坚持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案件定案质量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防范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加快依法治税进程的有效途径。
税务机关要根据重大案件审理要求,严格按照大要案审理程序,坚持集体审理制度,定期开展大要案件的审理工作,每一个审理案件都要做到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到位。在大要案审理中要坚持做到“四审”:一审事实是否清楚,二审证据是否充分有效,三审适用法律法规是否适当,四审程序是否合法。
坚持集体审理制度,可以增加案件审理透明度,进一步减少执法随意性,确保案件定案质量。 四、加强执法考核评议,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税收执法活动。
税务机关要以考核评议为手段,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将执法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是要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
对税收执法考核评议确定的执法过错行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将执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单位评比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全面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制定《税收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执法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责任制监控平台。
强化考核评议和执法管理系统运行,可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科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是加强税收执法、规范依法行政的需要,是有效解决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需要,是提高税务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需要,更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有效途径,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强化法规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首要条件。税务机关要针对税收执法方面的薄弱环节,以税收法制学习培训为抓手,促进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是推行《学习积分制度》,把学习成效与业务能级认定、评先评优、干部调配、福利待遇结合起来,激励税务执法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二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脱产培训、业务测试等形式,开展法制业务学习。三是要定期组织法规知识考试,并进行严格奖惩,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通过有效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可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税水平,增强对执法风险的防范意识,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
二、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再科学的制度、缺乏检查监督,就会失去它的效力。税务机关要根据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一是要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等事项列为税收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二是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情况。三是要专门召开税收执法检查通报会,对各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落实整改责任。通过税收执法检查,可以有效地遏制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
三、坚持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案件定案质量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防范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加快依法治税进程的有效途径。税务机关要根据重大案件审理要求,严格按照大要案审理程序,坚持集体审理制度,定期开展大要案件的审理工作,每一个审理案件都要做到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到位。在大要案审理中要坚持做到“四审”:一审事实是否清楚,二审证据是否充分有效,三审适用法律法规是否适当,四审程序是否合法。坚持集体审理制度,可以增加案件审理透明度,进一步减少执法随意性,确保案件定案质量。
四、加强执法考核评议,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税收执法活动。税务机关要以考核评议为手段,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将执法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是要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对税收执法考核评议确定的执法过错行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将执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单位评比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全面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制定《税收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执法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责任制监控平台。强化考核评议和执法管理系统运行,可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
提高税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树立阳光执法、文明执法理念,推进税收执法程序规范。
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大力宣传和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国税地税合作规范等税收工作规范,推动税收管理服务规范化。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全面梳理税务部门权责清单,清理规范权责事项,并向社会公告。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
如何规范税收执法程序
随着依法治国的思想深入人心,税务干部在执法过程中逐渐树立了较强的法制观念。
过去执法过程中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言代法,凭感觉、经验和关系执法的现象有所减少。但是少数税务干部对税务程序法的价值仍存在认识不足,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
实际上,随着新的《税收征管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相继出台,程序法已经被提到相当重要的地位。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对税务执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有效性。
如果在税务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程序不合法,将导致税务行政行为的无效,给执法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一、个别执法主体不合法。
税务行政行为的主体就是税务行政行为的实施者。如果税务行政行为的主体不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就不具有实施税务行政行为的条件,即无权实施税务行政行为。
在巴里坤县地税局现有的执法主体中,只有城镇税务所和奎苏税务所具有执法资格。作为执法者让纳税人能够确认执法资格的法定证件包括税务检查证、税务执法证以及税务机关的委托书。
在进行税务检查或者入户工作中,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件。目前,在税务所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个别执法不带证、执法不亮证的问题。
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税务执法者认为与纳税人很熟,没有必要亮证,另一方面,可能是纳税人因不知情未向税务执法者提出出示证件的要求。
但是,这都给税务执法工作埋下了隐患。因此不论是进行税务检查或者入户工作中都要出示合法证件,以此证明自己执法行为是合法的。
二、执法程序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一些执法程序上的随意性,特别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
简易处罚是税收工作中常用到的执法程序,所谓简易程序是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当场作出处罚的程序。例如:税务执法人员在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环节经常使用。
特别是征收大厅在受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纳税服务工作中会经常用简易处罚程序来实施税务处罚事项。由于大厅工作人员大都是临时聘用,对简易处罚程序没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他们来说只是打一张票而已,可是从真正简易处罚意义来讲,简易程序并不等于没有程序,其仍然是一个完整的执法过程。
首先要出示证件、亮明身份;第二要说明处罚的理由;第三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第四要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客观状态当场制作笔录,并要当事人签字;第五要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第六要及时备案。工作中,由于临时聘用人员没有检查证件,而征收大厅又没有执法资格往往也容易忽视笔录制作和备案工作,所以说这些都成为执法工作中的隐患。
其实,只有严格按照以上六个步骤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才是完全合法有效的。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和法制工作的不断健全,对基层税务机关日常执法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对税务执行人员来说,需要在日常工作中熟悉掌握和使用新文书的规定和用法,以免造成执法程序不合法错误等问题。 三、执法主体素质不过硬。
目前地税队伍中存在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影响了税收执法水平整体的提高。一是部分税务人员文化素质较低,又不注重日常学习,对税收业务一知半解,无法胜任税收工作。
二是大多数税务人员由于历史原因只重视学习和掌握税收、财会知识,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以致在执法过程中,不会应用法律武器,正确行使依法治税的权力,造成执法偏差。 四、在执法过程中,有些税务干部犯执法程序错误并不是程序意识的缺失,更不是主观故意,而是他们对程序规则的不熟悉、不掌握,在不知情的情况没有按照法定规则履行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使税务人员真正掌握执法所需知识,防止违规执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程序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容易忽略的事项,从而使执法行为更加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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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就永恒的辉煌——记前进中的**分局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铸就永恒的辉煌》 我不是诗人,不能用美妙的诗句讴歌我的职业;我也不是歌手,不能用动听的歌喉吟唱我的心声。
作为一名普通的税务工作者,现在我站在这里,内心不禁涌起阵阵冲动:我要采撷最朴实最准确的词汇,构筑我心中最美好的诗篇;我要用最凝重最诚挚的真情,唱出我心中最美的颂歌——献给前进中的**分局。 **分局挂牌成立于97年5月28日,这个日子对于生意人来说也许是一个吉利的好日子,而分局面临的却是重重困难。
但是我们没有望而却步,畏惧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勇敢地面对现实。没有现成的办公用房就先租房,办公条件极差,大家同甘苦,共进退;纳税人不适应新的税收征管制度,我们就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和宣传新制度,直到他们理解为止;有些同志产生了灰心困惑心理,分局领导就利用各种机会给他们分析税收新模式的优越性,指出税收的未来发展方向,鼓起他们正视现实、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那年分局的税收任务是5240万元,可时间只剩下7个月了。为了不辜负上级领导的信任,按时完成任务,在分局领导的带领下,我们走遍了全辖区所有应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大户,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组织力量对500多户个体工商户调整了定额。
无数次披星戴月的走访后,终于在年底按时完成了税收任务。在洗去满脸征尘,解落浑身的沉重后,我们由衷地感受到初战告捷的喜悦。
但是,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尝这胜利的甘甜,一个新的挑战又开始了。 “银税联网”这一新的税收征收模式将率先在**分局试行,这一征收办法实施的成败,将直接影响深化税制改革的进程。
担心、焦虑是在所难免的,但更多的是面对新的挑战的坦然和勇敢。在我们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胆怯”这个词,我们有的是青春活力,有的是勇攀险峰的魄力,我们坚信:办法总是比困难多。
在市局领导的组织和指挥下,我们加班加点,连续奋战,用智慧和汗水为生命的画卷添上绚丽的一笔,不但确保了这一系统的顺利运行,而且为这一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运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在深化税制改革的同时,我们又一次率先实现了执法责任制的信息化运行。
执法责任制无疑是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法机制的有效手段,但是要对每一项涉税事宜进行权限的划分,从受理、移交、审核、审批到最终结果的返回实行全过程的信息网络化流转操作和监督管理,工作量比原来增加了将近一倍。分局领导身体力行,亲自操作电脑,认真审核、审批每项涉税事务,给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那一声声清脆响亮的键盘敲击声,倾诉着我们的苦和累,换来的却是征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的甘和甜。分局先后接受了一次省国税局、两次苏州市组织的税收征管执法大检查,均已出色的成绩交上了令人满意的答卷;在市局每年组织的征管质量考核评比中,年年都取得前3名的好成绩! 八年来,我们以聪慧的大脑、广博的知识、睿智的心灵和火一般的激情为税收事业谱下了华彩乐章。
为了提高稽核评税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我们第一个实行稽核评税和责任区管理人员一岗二职制;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职责和税务代理职能,我们率先实行责任区和税务代理所两分离;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尽可能降低税收成本,我们又是第一个实施基层分局物业管理办法……一次又一次的第一,一个又一个的率先,我们就是这样在前进中勇于探索,敢为人先,在不懈的追求中创造辉煌。分局成立至今,多次被评为“十佳优胜单位”、“昆山市文明示范窗口单位”;有17名干部76人次被授予“新长征突击手”“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税务工作者”、“青年岗位能手”和“先进工作者”称号,有6人17次受苏州市国税局“嘉奖”或荣立“三等功”。
这些荣誉充分体现了纳税人对我们的信任,体现了上级领导对我们工作的肯定,那一张张无言的奖状已经成为分局内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默默地诉说着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故事: 我们的分局长莫全保,是一位经受战火洗礼的一等功臣,部队的大熔炉造就了他顽强刚毅、坚忍不拔的性格。转业到税务局工作后,他把自己的命运和祖国的税收事业紧紧地连结在一起,以一个军人独有的气度和风范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2003年9月,正值税收征管纳入苏州市大征管系统和征管计算机软件从5.0升级到6.0的关键时刻,他收到了父亲病危的通知书。手里捧着那张小小的纸片,他仿佛听到了父亲临终前对他的声声呼唤。
作为家中的长子,此时此刻,他是多么希望能在老人弥留之际尽一份人子之孝啊!可是,作为基层一线的指挥员和组织者,他又怎能置大局于不顾,丢下那么多的工作不管呢?自古忠孝两难全,他默默地留下了。当确信系统正式面对纳税人一次运行成功时,他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可是,我们都知道,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块永久的伤痛——他是多么热爱自己的父亲啊,可是他更爱自己的祖国,更爱自己从事的这一份神圣的事业! 分局金税工程主管赵震,是分局最年。
如何处理好规范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处理好规范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必须在在税收工作中坚持执法与服务的“相辅相成,二者并重”的原则。应一手抓税收执法,一手抓纳税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增强法治理念,严格执行税法
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严格执行税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治税不仅是“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内”。对税务机关而言,依法治税实际上是一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自我革命”。“治内”的重要内容就是“治权”,即制约税收执法权。严格税收执法,还必须正确认识依法治税与组织税收收入的关系。
(二)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一要加强礼貌服务。二要严格执法,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某一纳税人的特殊宽容,就是对其他纳税人利益的损害,也是对公平竞争环境的直接破坏。三要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尤其把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在普遍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对重点企业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服务。四要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大力推行“一窗式、一条龙”办税,尽量简化程序和手续,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的效率损失,降低纳税成本。五要鼓励基层税务机关改革税收工作体制和工作模式,创新税收征管服务手段,优化税收征管制度。
(三)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监督机制 在税收工作中,为保障执法与服务两大体系的有效运行及功能的发挥,必须建立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一要落实公开办税制度。二要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按法定权限,将执法与服务的职责和要求嵌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任务。三要明确工作规程。四要构建科学的考核机制。加强和量化对执法和服务的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税务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五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税务人员在执法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失职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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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就永恒的辉煌——记前进中的**分局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铸就永恒的辉煌》 我不是诗人,不能用美妙的诗句讴歌我的职业;我也不是歌手,不能用动听的歌喉吟唱我的心声。
作为一名普通的税务工作者,现在我站在这里,内心不禁涌起阵阵冲动:我要采撷最朴实最准确的词汇,构筑我心中最美好的诗篇;我要用最凝重最诚挚的真情,唱出我心中最美的颂歌——献给前进中的**分局。 **分局挂牌成立于97年5月28日,这个日子对于生意人来说也许是一个吉利的好日子,而分局面临的却是重重困难。
但是我们没有望而却步,畏惧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勇敢地面对现实。没有现成的办公用房就先租房,办公条件极差,大家同甘苦,共进退;纳税人不适应新的税收征管制度,我们就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和宣传新制度,直到他们理解为止;有些同志产生了灰心困惑心理,分局领导就利用各种机会给他们分析税收新模式的优越性,指出税收的未来发展方向,鼓起他们正视现实、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那年分局的税收任务是5240万元,可时间只剩下7个月了。为了不辜负上级领导的信任,按时完成任务,在分局领导的带领下,我们走遍了全辖区所有应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大户,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组织力量对500多户个体工商户调整了定额。
无数次披星戴月的走访后,终于在年底按时完成了税收任务。在洗去满脸征尘,解落浑身的沉重后,我们由衷地感受到初战告捷的喜悦。
但是,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尝这胜利的甘甜,一个新的挑战又开始了。 “银税联网”这一新的税收征收模式将率先在**分局试行,这一征收办法实施的成败,将直接影响深化税制改革的进程。
担心、焦虑是在所难免的,但更多的是面对新的挑战的坦然和勇敢。在我们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胆怯”这个词,我们有的是青春活力,有的是勇攀险峰的魄力,我们坚信:办法总是比困难多。
在市局领导的组织和指挥下,我们加班加点,连续奋战,用智慧和汗水为生命的画卷添上绚丽的一笔,不但确保了这一系统的顺利运行,而且为这一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运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在深化税制改革的同时,我们又一次率先实现了执法责任制的信息化运行。
执法责任制无疑是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法机制的有效手段,但是要对每一项涉税事宜进行权限的划分,从受理、移交、审核、审批到最终结果的返回实行全过程的信息网络化流转操作和监督管理,工作量比原来增加了将近一倍。分局领导身体力行,亲自操作电脑,认真审核、审批每项涉税事务,给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那一声声清脆响亮的键盘敲击声,倾诉着我们的苦和累,换来的却是征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的甘和甜。分局先后接受了一次省国税局、两次苏州市组织的税收征管执法大检查,均已出色的成绩交上了令人满意的答卷;在市局每年组织的征管质量考核评比中,年年都取得前3名的好成绩! 八年来,我们以聪慧的大脑、广博的知识、睿智的心灵和火一般的激情为税收事业谱下了华彩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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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荣誉充分体现了纳税人对我们的信任,体现了上级领导对我们工作的肯定,那一张张无言的奖状已经成为分局内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默默地诉说着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故事: 我们的分局长莫全保,是一位经受战火洗礼的一等功臣,部队的大熔炉造就了他顽强刚毅、坚忍不拔的性格。转业到税务局工作后,他把自己的命运和祖国的税收事业紧紧地连结在一起,以一个军人独有的气度和风范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2003年9月,正值税收征管纳入苏州市大征管系统和征管计算机软件从5.0升级到6.0的关键时刻,他收到了父亲病危的通知书。手里捧着那张小小的纸片,他仿佛听到了父亲临终前对他的声声呼唤。
作为家中的长子,此时此刻,他是多么希望能在老人弥留之际尽一份人子之孝啊!可是,作为基层一线的指挥员和组织者,他又怎能置大局于不顾,丢下那么多的工作不管呢?自古忠孝两难全,他默默地留下了。当确信系统正式面对纳税人一次运行成功时,他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可是,我们都知道,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块永久的伤痛——他是多么热爱自己的父亲啊,可是他更爱自己的祖国,更爱自己从事的这一份神圣的事业! 分局金税工程主管赵震,是分局最年轻的共产党员。
如何用法治思维规范税收执法的论文
随着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理念在税收实践中的贯彻落实,法治意识在税务系统逐步确立。
但受传统人治思维影响,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仍有发生,纳税人合法权益还不能完全保障,税收执法风险依然存在,法治思维尚未普遍形成,税收工作法治化进程缓慢。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从法律的立场出发思考认识社会现象的方式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表现为重证据、讲事实、守程序。
用法治思维指导税收工作是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进程的重要抓手。用法治思维指导税收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要完善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用法,在运用法治思维指导税收工作上发挥表率作用。要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各类会议制度,重大决策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党组集体讨论确定;要明确重大决策范围,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处理等与纳税人利益相关的事项,应纳入重大决策范畴,重要工作安排应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一些重要决策事项要进行合法性论证,主要评价决策是否超过法定权限、是否与法律法规抵触,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风险,并拟定风险应对策略。
要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决策实施情况,综合判断决策执行效果,及时研究应对措施,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效能。用法治思维指导税收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来源于经济并反作用于经济,这是税收经济观的基本内涵。依法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第一职责,必须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不动摇,坚决防止“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及税源变化情况,深入企业实地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深化税源管理,加强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努力保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要强化经济税收分析,建立分析常态机制,针对性开展分析,提高分析质量和预测水平,促进依法征税。
征收管理是法律赋予税务部门的职责和义务。要健全规范征管流程,深入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提升税收管理和执法效率。
要创新专业化管理方式,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将职责调整、业务重组加以制度化,做到流程顺畅、程序正当、防控有力。要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严厉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环境。
用法治思维指导税收工作必须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要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出口退税政策,助推企业发展,同时发挥税收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要定期对现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进行清理,开展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和效应评估,及时反馈政策落实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要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出台文件要经过合法性审查,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建立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常态化文件清理机制,经常对规范性文件收集、分类、分析、评估,提出补充、修改或废止意见。
要深刻认识税收行政裁量权既有利于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灵活处理问题,又可能因滥用而滋生腐败或造成不公,是一把“双刃剑”,必须切实规范行使,加强对税务处罚、核定征收、税务审批等过程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指导约束,尊重法律精神、法律原则,做到既合法又合理。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税法规定的实体内容和执法程序,以及相关行政法律基础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责任意识、程序意识、风险意识。
用法治思维指导税收工作必须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监督制约。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职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要认真梳理各类办税事项,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计划,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稳私以外,所有办税依据、流程、结果等各类信息,依法在办税场所或公共媒体进行公告,便于纳税人知情、办事、监督。要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控,以防范税收失渎职风险为切入点,将风险管理引入执法管理中,开展税收执法风险规律性研究,建立税收执法风险自我管理机制;要认真排查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执法风险,提出风险预警,积极开展税收执法主题风险应对活动,进一步完善制度。
要畅通税收法律救济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联动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理顺内部衔接,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要充分发挥税收行政复议化解征纳矛盾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复议案件质量,做到案结事了,要统筹考虑依法行政评价与其他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质量考核的关系,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绩效评价机制。
要坚持多措并举,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监督,构建全方位的税收权力监督和制约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受追究。法治思维既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世界观,也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
如何处理好规范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处理好规范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必须在在税收工作中坚持执法与服务的“相辅相成,二者并重”的原则。
应一手抓税收执法,一手抓纳税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增强法治理念,严格执行税法 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严格执行税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依法治税不仅是“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内”。对税务机关而言,依法治税实际上是一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自我革命”。
“治内”的重要内容就是“治权”,即制约税收执法权。严格税收执法,还必须正确认识依法治税与组织税收收入的关系。
(二)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一要加强礼貌服务。二要严格执法,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对某一纳税人的特殊宽容,就是对其他纳税人利益的损害,也是对公平竞争环境的直接破坏。三要加强政策咨询服务。
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尤其把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在普遍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对重点企业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服务。
四要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大力推行“一窗式、一条龙”办税,尽量简化程序和手续,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的效率损失,降低纳税成本。
五要鼓励基层税务机关改革税收工作体制和工作模式,创新税收征管服务手段,优化税收征管制度。 (三)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监督机制 在税收工作中,为保障执法与服务两大体系的有效运行及功能的发挥,必须建立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
一要落实公开办税制度。二要建立健全岗责体系。
按法定权限,将执法与服务的职责和要求嵌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任务。三要明确工作规程。
四要构建科学的考核机制。加强和量化对执法和服务的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税务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
五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税务人员在执法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失职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