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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昌平社会保险补缴个人承诺书在哪个邮箱下

    1.请教昌平社保补缴流程

    我们公司在昌平,不知道手续是不是一致,我针对你提到问题说明如下:1 ,社保的缴费年度是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3月。所以说2012年8-11月都是一个年度不属于跨年。2013年4月份之前办理还算 下为海淀区社保中心跨年补缴需提供的资料:1) 准备资料:①补缴养老保险确认表一式三份;②被补缴人在原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1份,需本人确认签字;③补缴期间的原始工资凭证(审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财务章、公章、本人签字);④由间断缴纳养老保险时所在单位提供补缴人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审原件留存复印件2份,盖章下方需法人签字)⑤被补缴人在京工作简历一份(需从京开始上社保的第一份工作至今,本人每页确认签字)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⑧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诺书1份;⑨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诺书1份;注意事项:所有复印件需盖公章并写“与原件一致”字样;2) 携带所有资料去社保1层办理补缴业务。这是我之前收藏的东西,你可以参考的学习一下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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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个人如何补缴社保

    首先准备办理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百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3、加盖公章《北京度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一式三份; 4、加盖公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三份; 5、“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生成数据文件的U盘; 6、工资支付凭证原件; 7、劳动合同原件。

    拓展资料: 办事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问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答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内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容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

    3.北京市社保办理单位个人补缴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其他相关材料。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

    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4.北京市个人补缴社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65633865信息导入本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北京市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补缴社保,在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的同时,首次还要增加一份完税证明。

    对于跨年补缴,在提供个税完税证明的同时,一律要走行政审批手续。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容易造假,难辨真伪。

    而新规定要求,必须提供个税完税证明,该证明需要到地税局打印,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一般很难造假。 而个人社保补缴,将根据补缴时间的时限由不同的部门负责。

    补缴当年,社保中心即可办理;跨年补,即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接手,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社保稽核、劳动监察、基金监督部门都将介入。而对于个税完税证明的要求,则更多地率先应用于跨年补缴当中。

    但对于当年还是跨年补缴的界定,各区县不尽相同。不少区县是以社保缴费年度来划定,即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3月。

    如海淀区,如现在补缴2012年4月至今年3月的,就界定为补当年;如果要补2012年4月之前的,就视为跨年。 又如朝阳区,是按自然年度来算,如补缴今年1-3月的,视为当年,由社保中心办理;如补缴2012年12月之前的,一律转入行政审批,须出具个税完税证明。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参考资料 中金资讯.中金资讯[引用时间2018-1-10]。

    5.我想补缴社保的一些列问题

    哎,又是这类补缴的问题,看到这问题都觉得很累呀。楼上的已经说的很好了。

    按顺序回答你的问题吧,不多解释了,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追问。

    找朋友公司补缴是可行的。农业户口不能补缴的。

    1.三次断档期间,有工作单位的,可以联系当时的工作单位帮忙补缴。没有工作单位的也可以联系原来的公司,看是否能帮忙,尽量避免三次断档全部由你朋友的公司来补缴。

    2.可能会有一些麻烦,看社保那边的审批结果吧。理论上来讲只要材料齐备、理由充分都是允许补缴的,社保也是很乐意给办的。

    3.个人名义补缴,要求档案必须在北京,可以到存档的人才中心联系社保补缴。

    4.有遗漏的。那个工资单明细,准确说应该是工资凭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此外还需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在京工作简历一份(本人签字),补缴养老保险单位承诺书及个人承诺书各一份

    5.工资凭证是公司发放工资的支出凭证。这里需要的支出凭证,就是公司对公账户每月的收入支出账本,其中必须要包含一页工资支出凭证,并且附有工资支出明细(就是全体员工的工资表)。

    个人建议,先不要从现在单位做减员,而是应该先向社保中心提交补缴材料,待审批通过之后再继续办理

    6.北京 补缴 养老保险

    这是本人第一次在百度知道回答问题,除测算表外不引用任何材料也不计报酬,内容真实可信只希望能够帮到您! 首先,应该先确定一下自己的档案放在那里,一般有两种情况: 1 所属区县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 户口所在地区所属街道 如果档案在职介应该有存档卡不用本人携带原始档案,如果档案在户口所在地所属街道就要街道封档由本人携带去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要求:以下时间段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申请办理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阜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符合以上要求后,需要准备的个人材料有: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 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 首页、本人页、共4张) 3档案在职介的需带存档卡,档案在单位或街道的由档案管理者进行封档并由本人携带 4与现在在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 复印完整的合同书、包括有表格无内容的空白页) 5办理一张北京银行京卡(卡名)借记卡(卡种)注:(北京市总工会的红卡不行)需正面复印件一张(A4纸)或者邮政储蓄存折(不用复印件) 特别注意:宣武区职介对有单位的人员进行补缴时,要求单位必须开具符合以上四项补缴要求的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样表 《证明》 根据本人原始档案记载,其未享受过失业保险金,未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未办理外阜户籍进京,未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以上情况符合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补缴要求,请贵处予以办理! 某某某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注意:丰台区职介对有单位的人员进行补缴,要求本人领取表格后携带补缴承诺书和补缴申办单及补缴证明到单位,由单位审档后去盖章(人力资源部)丰台区职介每月1日——10日对养老保险补缴进行办理(不在对档案进行审查) 根据《养老保险补缴测算表》和您提供的个人补缴时间2004年——2009年(如果都是12个月的自然年) 总年数:5年 总月数:60个月 年度:2004年(01-03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694.20 2082.60 第二档: 416.40 1249.20 第三档: 187.00 561.00 年度:2004年(04-12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805.60 7250.40 第二档: 483.20 4348.80 第三档: 187.00 1683.00 2004年合计缴费总额: 第一档:9333.00 第二档:5598.00 第三档:2244.00 年度:2005年(01-03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685.40 2056.20 第二档: 411.00 1233.00 第三档: 159.00 477.00 年度:2005年(04-12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807.80 7270.20 第二档: 484.60 4361.40 第三档: 186.40 1677.60 2005年合计缴费总额: 第一档:9326.40 第二档:5594.40 第三档:2154.60 年度:2006年(01-03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699.20 2097.60 第二档: 419.40 1258.20 第三档: 161.40 484.20 年度:2006年(04-12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809.20 7282.80 第二档: 485.40 4368.60 第三档: 171.60 1544.40 2006年合计缴费总额: 第一档:9380.40 第二档:5626.80 第三档:2028.60 年度:2007年(01-03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732.80 2198.40 第二档: 439.60 1318.80 第三档: 155.40 466.20 年度:2007年(04-12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806.20 7255.80 第二档: 483.80 4354.20 第三档: 322.40 2901.60 2007年合计缴费总额: 第一档:9454.20 第二档:5673 第三档:3367.80 年度:2008年(01-03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734.00 2202.00 第二档: 440.40 1321.20 第三档: 293.60 880.80 年度:2008年(04-12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810.60 7295.40 第二档: 486.20 4375.80 第三档: 324.20 2917.80 2008年合计缴费总额:第一档: 9497.40 第二档:5697 第三档:3798.60 年度:2009年(01-03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717.60 2152.80 第二档: 430.40 1291.20 第三档: 287.00 861.00 年度:2009年(04-12月) 月基数 需补缴总额 第一档: 804.80 7243.20 第二档: 483.00 4347.00 第三档: 321.80 2896.20 2009年合计缴费总额: 第一档:9396.00 第二档:5638.20 第三档:3757.20 2004-2009(5年)第一档共计:56387.40 第二档共计:33827.40 第三档共计:17350.80 以上数据是本人根据社会养老保险补缴测算表为您计算出来的结果,仅供您参考使用。 个人意见:建议您缴费下限即可(第三档)。

    7.北京社保终止后能否补交

    社保账户就是你的身份证号,所以一定的累积缴费的。

    补缴比较麻烦,看是不是本市户口了。是的话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就可以办理,不是的话必须由公司办理补缴,材料如下,看你有没有福气了。

    1、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一式三份;(外埠人员补缴五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的需填写《外埠人员养老保险补缴审核表》一式三份)

    2、被保险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含首页、本人页,如户口本不能显示补缴期间为城镇户籍,需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补缴期间为非农业户籍证明);

    3、补缴期间的原始工资凭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章,本人签字);

    4、由间断缴纳养老保险时所在单位提供被补缴人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审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如被补缴人劳动合同签订页单位盖章处签字人为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法人签字单位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被补缴人为单位法人,需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两份及补缴期间的工商局企业年度年检报告;

    5、被补缴人在京工作简历一份(本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6、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承诺书一份;

    7、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承诺书一份;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年检合格),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非海淀区的补缴单位,需提供海淀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海淀区而社保登记证住所(地址)不在海淀区的,需提供海淀区社保中心出具的地址不一致证明。

    8.北京社保补缴流程

    单位操作步骤:一、、单位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二、、补缴近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2011年7月(含)以后)(1)、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报盘并打印表格: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3存有补缴数据的U盘;(2)、《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3)、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4)、补缴期间单位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证明;(5)、补缴期间及证明补缴基数的本单位财务记账的原始工资表;(6)、外埠户籍员工补缴时需同时提供个人完税证明。

    三、补缴2011年7月前社会保险需要到行政事务管理科审批后到社保中心口提交材料:具体材料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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