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土地利用情况说明
1.社会调查,当今农村土地制度及土地使用情况说明,不少于800字
随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公布,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向已经明确。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在公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成果时明确表示,对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提出了任务要求。立足国情,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必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现有耕地基本稳定。承包经营权必须在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下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城镇化用地必须走节约集约之路。所有改革都必须以维护农民财产权利为核心。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经济社会关联度高,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简言之,就是公有制必须坚持,用途管制必须坚持,农民利益必须维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认为,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公布,既让人们更全面认识土地国情,又强化了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紧迫感。紧迫感就在于由于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建设用地外延式扩张,非市场配置、价格扭曲造成土地粗放利用。一些地方以“地”谋发展,一定程度造成地方政府债务和潜在金融风险。土地利益分配不公积累了社会问题。对此必须积极有为,以改革解决土地领域的深层次问题。
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必须稳妥,因为土地制度事关我国最基础的政治经济制度,土地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构成,土地又是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物质载体,这是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前提。刘守英说,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已内生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改革必须评估其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影响。而当前土地问题十分复杂,既包含农业社会的土地问题,也存在转型社会和城市社会的土地问题,牵涉利益相关方太多。而目前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理论准备不够充分,需要考虑现实、政策与法律的平衡。所以只能由中央统一部署,进行周密的政策设计。要在坚持土地公有制、坚持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用途管制制度前提下,借助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征地制度,实现我国土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2.土地利用规划说明书的基本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和战略目标、土地供需平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规划指标的分解、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
现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规划》数据的说明 遵照国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1997]国土(规)字第100号)文件精神,这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以 年为规划基期, 年为规划期,并展望到 年。按照编制《规划》的基础资料必须准确可靠,规划基期 类用地面积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面积确定,规划用地分类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类为基础。
(二)关于土地适宜性的说明
(三)关于土地资源利用潜力的说明
四)关于土地供需平衡的说明
(五)关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的说明
(六)关于用地布局的说明
(七)关于规划供选方案的说明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工作成果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成果(天诚国土):
1、图件
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界线图;土地利用现状挂图等。
2、各地类土地面积汇总表和土地总面积汇总平衡表
村土地面积汇总表;乡(镇)土地面积汇总表;县(市)土地面积汇总表;土地总面积汇总平衡表。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
县(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乡(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说明书;有关专题报告。
① 县、乡(镇)、村各类土地面积的统计表
② 县、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③ 分幅土地权属界线图
④ 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乡镇土地利用现状说明书
⑤ 县、乡(镇)土地边界接合图表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详细介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
其实质是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部门间的合理配置即土地资源的部门间的时空分配(数量、质量、区位),具体借助于土地利用结构加以实现。土地资源配置是指对土地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部门之间(用途之间)数量、质量、区位的分布状态。
时间、空间、用途和数量是构成土地资源配置的四项基本要素。土地利用结构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占地的比重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和第三章的规定,我国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省、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别由各级人民政府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所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从全局的和长远的利益出发,以区域内全部土地为对象,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等方面所作的统筹安排。圈内: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大多数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圈内土地。
圈外: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能源、交通、水利、军事项目可以使用圈外土地。 1.是否充分体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要求。
2.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是否落实。3.各类用地协调较好,布局合理,土地利用结果调整依据是否充分,调控措施是否可行。
4.土地利用分区是否科学,合理。5.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分解与各类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是否紧密衔接,控制到位。
6.耕地占补平衡挂钩措施是否得到落实。7.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研究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8.规划图内容是否全面,编绘方法是否正确,图面是否清晰。9采用基础资料是否准确,可靠。
(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二)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三)土地利用战略;(四)规划主要目标的确定,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等;(五)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六)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七)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前款规定的内容。
1)总目标区域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即三个效益的统一。2)具体目标是总体目标下的子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体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在土地利用结构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土地资源的供给状况、土地的人口承载潜力和土地利用战略的研究成果,提出规划年所应实现的土地利用目标。 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2.土地供给量预测3.土地需求量预测4.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5.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6.土地利用分区7.确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①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是土地利用宏观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土地利用宏观控制的组要依据。②土地利用的合理组织: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时空上对各类用地进行合理布局,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引导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以保证充分、合理、科学、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防止对土地资源的盲目开发。
③土地利用的规范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监督各部门土地利用的重要依据。
5.
(1)该湖区1950年-2010年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根据图中可知用地类型有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和水域等,其变化从1950年和2010年的分布变化可知湖泊面积缩小;居住用地增加;农业用地增多,工业用地增多.(2)该地土地利用变化减少植被覆盖率和水域面积会使生物多样性减少,对气候和河流的调节作用减弱,易发旱涝灾害;工农业用地增多会造成环境污染,水质恶化.故答案为:(1)湖泊面积缩小;居住用地增加;农业用地增多,工业用地增多.(2)湖泊对气候的调节能力下降;湖泊对河流的调蓄能力下降,旱涝灾害频繁;工业废水的排放,水污染严重;生物多样性减少;湖泊对气候的调节能力下降(旱涝灾害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