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社记者吴涛稿件
1.关于报社记者的几个问题~
我在报社实习过,给你介绍下日报的记者的一天吧
一、早上9点左右到办公室,先简单收拾好报纸,桌子后,翻看昨天写的稿件是否刊登。接着新的一天开始。
二、报纸记者几乎每天都要写一篇以上的稿件,可以是消息,大稿件更好。
三、中午可以自由休息2个小时左右,一般5点之前可以下班。
四、采访的任务大多是自己靠热线、朋友同行或者是网上找的信息,自己再去想找联系报道。
五、每星期休息一天半,其他法定节假日都有,一般稿件写好了,不用加班。
最后,这是我在杂志社工作后的感觉,在报社每天都要采访写稿件,貌似很充实,如果喜欢这种生活的话还不错,我也想到省级以上的报社去,不知道哪里会要我哦。
2.我的稿件被记者剽窃,记者拒不认错怎么办
很明显,他侵犯了你的著作权,侵犯了你对作品的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他当然有过错,应当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额可以根据该新闻应当获得的报酬计算,如果无法确定,起诉后则由法院确定。
交涉的途径,有协商和诉讼两种。如果协商不成,你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证据也不是不好取,你的稿件原稿应该还在吧?另外,在与他交涉的过程中注意搜集证据,如录音或者信息、邮件等,就像他上面所说没用你的稿件赚钱,只是没有给你署名,类似的只要他承认用了你的作品的话语,在法庭上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附《著作权法》相关法条: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