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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要工资总额情况说明

    1.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怎么填写

    工资总额领取记录应该填写企业在年初的时候核算预估的本年copy度工资发放总额.(以你的情况填写本年度剩余期间预计发放工资数额即可)

    工资手册是实际发放工资的时候使用的,体现的是实发工资数字,所以是不含社保和公积金的数字。

    这个手册只是一个计划数,所以稍稍多报一些没有关系。

    摘要就写XX月工资即可

    本月zd实际领取金额就写本月的工资发放数总额,一般计入现金

    年初至本月累计金额领取-写年初/开始写手册的月份到本月的工资累计数

    满意请采纳。

    2.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说明书怎么写,给个模版

    单位拖欠工资,一般是写劳动仲裁申请。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的结构: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标题

    2、申请人信息

    3、被申请人信息

    4、仲裁请求

    5、事实和理由

    6、提交单位

    7、申请人签名、日期。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各部分写法:

    1、标题

    所有的劳动仲裁申请书都可以直接的以《劳动仲裁申请书》作为标题

    2、申请人信息

    必须信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其他信息: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

    3、被申请人信息

    必须信息: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其他信息:被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

    4、仲裁请求

    (1)仲裁请求必须一项一项的列清楚,最后计算出请求的总额。

    (2)每一项仲裁请求包括:1)请求的是什么内容,如是什么时候的加班费、是什么时候的工资、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是补偿金;2)请求的数额,要写清楚到底请求多少钱。

    (3)若是恢复劳动关系的则写清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5、事实和理由

    这一部分里应当写的内容包括:

    (1)双方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什么时候入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任什么职位、工资是多少、双方有争议的事实是什么?

    (2)对于仲裁请求里面的每个请求都应当详细的说明为什么你会要求这个项目和为什么是请求这么多的数额,一定要写清楚。

    很多人会问,那理由要不要写上法律依据?我不懂法律怎么写法律依据?其实这里只是需要你写清楚自己认为的理由,这个理由是否有法律支持,你是不用理会的,这个完全有仲裁员依法确定是否支持。所以一句话,你只写自己觉得的理由就是了,不必法律依据。

    6、提交单位

    根据你发生劳动纠纷的地点和你单位的所在地,你确定自己是向哪个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的就写那个。如果不知道的,可以打12333咨询,或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7、签名、日期

    最后当然是可签名你的名和写上你提交换日期。

    3.如何写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清算报告

    工资总额清算说明

    一、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

    二、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一)执行工资预算总额单位范围变化情况

    (二)执行工资总额预算企业人员变化情况

    1.工资预算人员增减变化情况:

    (1)新增人员情况:

    (2)人员减少情况:

    2.工资预算总额执行情况

    (1)当年新增预算工资情况:

    (2)减人减资情况:

    3.全员年人均工资增幅情况

    三、关于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

    4.企业收入总额的范围有哪些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 (一) 销售货物收入; (二) 提供劳务收入; (三) 转让财产收入; (四)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 利息收入; (六) 租金收入; (七)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 接受捐赠收入; (九) 其他收入。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 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5.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通知,从2004年起,《北京市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企业专用)》停止使用,市及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对各类企业的工资总额计划审核(备案)签章工作,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刻制的“北京市工资总额审核专用章”同时作废。

    通知要求,《北京市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企业专用)》停止使用后,企业应遵守相关法规规定,从基本存款帐户中支取工资,不得以各种手段套现或非法转移资金。 市属企业各管理部门以及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对辖内企业监督、管理和检查,对违反国家金融法规、法律的企业,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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