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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湖南大学延长学籍申请表怎么填

    关于完善2012、2013届延期毕业学生学籍管理手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4-03-10 09:33:06 点击次数:176

    为加强我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规定,现将2012、2013届未按期毕业学生学籍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未按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包括弹性学制年限内2012、2013届未达毕业条件的学生,见附件1),可申请结业离校或办理延长学籍手续。

    2、所修学分达到教学计划规定90%及以上的学生可申请结业。申请结业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学籍科统一注销学籍,并按规定流程办理离校手续。

    3、所有标准学制年限内未按期毕业的学生均可申请延长学籍。申请延长学籍的学生需填写《2012、2013届未毕业学生延长学籍申请表》(见附件3)和《2012、2013届未毕业学生修读计划及承诺书》(见附件4),经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获批准延长学籍的学生由教务处学籍科统一办理延长学籍手续,以便学校登录教育部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提交保留学籍申请。

    4、学生结业或延长学籍申请由学院于2014年3月28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全校名单并审核后,通知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扣费(修读10学分以下的,只收学分学费;修读10 — 20学分的,收学分学费和半年的专业注册学费;修读20学分以上的,收学分学费和一年的专业注册学费)扣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4日,请提交申请的同学及时将相应费用存入中国银行卡中。逾期学校不受理任何标准学制期满学生的相关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提交了申请未按时缴费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学校将处理结果在教务处门户网站公布并报教育部,同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完成相应注册手续。

    5、结业离校学生可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向原所在学院提交学习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来校修读课程,达到毕业标准的可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补授学士学位。学校不接受超过弹性学制年限的本科学生(四年制专业学生为入校日起六年,五年制专业学生为入校日起七年)来校修读课程。

    6、延长学籍学生在延长学制年限内达到毕业标准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发给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补授学士学位。延长学制达到弹性学制最长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与毕业证相同),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的规定,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同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相应注册。

    7、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申请受理时间每年六次,分别为: 6月(应届生第一批)、6月底(应届生第二批)、7月(春季学期结束)、9月(秋季学期补考后)、12月或1月(秋季学期结束)、3月(春季学期补考后)。

    2.湖南大学延长学籍申请表怎么填

    关于完善2012、2013届延期毕业学生学籍管理手续的通知作者: 来源: 时间:2014-03-10 09:33:06 点击次数:176为加强我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规定,现将2012、2013届未按期毕业学生学籍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未按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包括弹性学制年限内2012、2013届未达毕业条件的学生,见附件1),可申请结业离校或办理延长学籍手续。

    2、所修学分达到教学计划规定90%及以上的学生可申请结业。申请结业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学籍科统一注销学籍,并按规定流程办理离校手续。

    3、所有标准学制年限内未按期毕业的学生均可申请延长学籍。申请延长学籍的学生需填写《2012、2013届未毕业学生延长学籍申请表》(见附件3)和《2012、2013届未毕业学生修读计划及承诺书》(见附件4),经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获批准延长学籍的学生由教务处学籍科统一办理延长学籍手续,以便学校登录教育部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提交保留学籍申请。

    4、学生结业或延长学籍申请由学院于2014年3月28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全校名单并审核后,通知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扣费(修读10学分以下的,只收学分学费;修读10 — 20学分的,收学分学费和半年的专业注册学费;修读20学分以上的,收学分学费和一年的专业注册学费)扣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4日,请提交申请的同学及时将相应费用存入中国银行卡中。逾期学校不受理任何标准学制期满学生的相关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提交了申请未按时缴费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学校将处理结果在教务处门户网站公布并报教育部,同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完成相应注册手续。

    5、结业离校学生可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向原所在学院提交学习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来校修读课程,达到毕业标准的可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补授学士学位。学校不接受超过弹性学制年限的本科学生(四年制专业学生为入校日起六年,五年制专业学生为入校日起七年)来校修读课程。

    6、延长学籍学生在延长学制年限内达到毕业标准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发给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补授学士学位。延长学制达到弹性学制最长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与毕业证相同),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的规定,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同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相应注册。

    7、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申请受理时间每年六次,分别为: 6月(应届生第一批)、6月底(应届生第二批)、7月(春季学期结束)、9月(秋季学期补考后)、12月或1月(秋季学期结束)、3月(春季学期补考后)。

    3.大四延长学籍还是拼一下

    以你的 状态还是延期吧!

    客观说,你自己可能都没有信心,46分全拿到手,所以才来这征求大家的意见。

    再者,即使你很努力,万一没发挥好,挂一门,岂不是前功尽弃,四年都撘到里面了,白费了,怎么跟父母交代。

    延期几个月没什么,还是应届毕业生,不影响工作的。

    可以交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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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拼一下,这样的话就需要你用心了,踏踏实实的看看书,不懂得多向同学请教,考前看看能不能 找老师 划下题,就很好过了,就不怕了嘛!

    在一年就业,就多一些机会!

    祝你成功

    4.延长学籍了还算是应届毕业生吗

    延长学籍的时间在两年内算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即即将毕业的学生。当一名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毕业生。比如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三年制高中的高三在校生等。

    1、如果考公务员: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如果找工作:

    单位不同,他们对应届生的定义也不同,但是大多数单位认定在校大四的才属于应届毕业生。所以那个时候就不是应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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