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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宗局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求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提高各部门及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确各项开支的审批权限及流程,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严格遵循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使各项财务支出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财务部特修订以下财务报销制度:

    1.1 公司的各种报销单据需按照程序审核签字。未经正常程序审核、签字的单据,不得报销。

    1.2 各种发票、事业单位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公章,票据客户名称写明“北京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开出发票的内容应与开出发票的单位的经营范围相符合,没盖章、客户名称开错或发票的内容与单位经营范围不符的不能报销。发票类型详见附件《各种费用列支规定》。

    1.3 各种报销发票,必须为国家统一发票或事业单位收据,经营性收款收据一律不能报销入账。

    1.4 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条例》,支票金额起点为一百元。在结算起点以上的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一次向单个单位支付金额超过一千元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不得支付现金。规定项目(如差旅费、机票)及个别经财务部认可的特殊项目除外。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凡在公司办理报销,必须持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据,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然后予以报销;财务部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应要求更换,无法更换的,财务部可拒绝报销。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与原规定相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急求民间非盈利组织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谁有相关的民间非盈利组织财务

    你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 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民间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民间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民管函[2006]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管理局(处、办): 多年来,特别是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来,广大民间组织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但是,也有少数民间组织存在缺乏专业人员、账目管理混乱、不执行规范的会计制度、内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有的单位甚至出现财务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提升民间组织的诚信度,促进民间组织的健康、规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民间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加强民间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是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是加强民间组织社会监督的需要,更是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需要。

    财政部发布实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应了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实现了与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配套与协调,统一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标准,有利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各地要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高度认识加强民间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二、贯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各地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17号)的要求,做好该制度的实施。

    在财政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将民间组织财务管理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在民间组织登记、年检和日常管理中检查民间组织是否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有关财务指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要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使广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人员全面掌握各项规定和具体办法。

    民间组织要按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民间组织负责人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单位负责人要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进一步提高民间组织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是当前管理工作的趋势。根据加强民间组织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要求,用友软件公司受托研制“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供民间组织使用。

    该系统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研发,并通过财政部、国家审计署联合制定的《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际认证。 使用该系统,能有效帮助民间组织进行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准确,便于财务数据的收集和交换,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该系统已纳入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成为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手段。希望各地大力加强“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在民间组织中的推广普及工作,努力提高民间组织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

    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

    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

    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

    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

    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

    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 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

    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餐饮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一 主管会计账务处理、报表制度 1、严格按饮食服务业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设立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备查帐,手工帐和微机帐同时使用。

    2、会计记帐程序: A、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B、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C、根据汇总的记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D、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E、月末要核对总帐与明细帐。 3、会计报表: A、对外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对内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末现金流量表、月营业收入表、营业成本表、费用明细表。 B、编制报表数字要客观真实、准确可靠、内容要填写完整,各报表的数字之间要衔接一致。

    C、需报送的会计报表要装订成册,加盖印章、每月10日前报出,要做到编报及时,每季进行一次财务分析,写出财务分析报告。 二 现金、支票借用制度 1、支票、现金的借用限于宾馆采购人员购物时和公派出差人员外出办事时借用。

    2、借用人员使用现金限于500元以内,支票限于500元以上。借用时,先填写借支单,写明借支人姓名、部门、职务、借支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日期等。

    3、经手人签字后,需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4、请总经理核准后,交于财务部。

    5、主管会计审核后,指示出纳支付现金或开出转帐支票,不得将加盖好印章的空白支票借给出差人携带使用。 6、借用人办事结束后,持发票及原始单据按正规手续报帐,清算结束后,抽取借支单。

    三 费用支出报销制度 1、酒店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 2、强对费用的管理的控制,酒店各部门应在每一经营期间开始之前,先做出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3、各部门费用发生时,先由经手人填写经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及费用明细单粘贴于后面。报销单内容要填写完整、准确、大小写金额 必须一致,不得涂改。

    4、对预算内的费用开支,经手人填单后,经部门主管(主管经理)签批,由财务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开支报帐,对预算处的费用开支,经主管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审核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对于需要预付的款项,由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的部门或经手人填写付款单:对涉及其它业务部门的费用帐单,应交有关部门审验查认:对预付款项,会计人员应与合同认真核对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

    6、财务部会计收到手续齐全,填报金额,正确的经费报销单后,由会计核对开出现金付出单或银行转帐支票等,并加盖印章,出纳据以支付现金及转帐。 7、月末,会计根据经费报销单及资金付出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正确归集各部门经营费用,报出本月经营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表。

    四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增加与减少要经过总经理批准,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严格控制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增加,每年新增固定资产不超过当年应提固定资产折旧额。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购置时,应先提报购置计划,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购置。

    固定资产报废时,要按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上是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归各使用部门负责。

    各部门要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建固定资产明细帐,专人负责管理。 4、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按照主管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进行计提。

    5、每半年对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殊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丢失、损坏、报废等现象要查明原因,报告酒店总经理酌情进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实行“五五”摊子销法,对1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法。

    五 发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酒店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所用发票分餐饮业定额发票、旅店业发票、其它服务业发票三种。

    2、所有发票由酒店财务部统一管理,收银员负责领取、保管开具、上交发票。 3、领取及上交时应登记,登记内容包括:领用(交回)时间、发票种类、发票起止号码、面值,并由收银员签名。

    发票用完后,要及时到财务部消号,注销后方可领取新的发票。 4、收银员应根据客人实际消费金额如实开具发票,不得擅自多开、虚开。

    5、收银员应根据发票格式正确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挖补、随意撕毁。如为作废发票,应保证三联完整交回财务。

    6、收银员交接班时,应将发票使用情况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交接班时双方核对无误,签字后方可下班。 六 备用金管理制度 1、收银员必须随时保持备用金的种类、数额的完整,不可用白条抵库、私自套用或挪用。

    2、交接班时备用金必须当面点清,相互签字认可,丢失自负。 3、专人专时上财务与总出纳兑换零钱用作营业时使用,不可作其他用途。

    4、备用金如出现长款,应如数上交,出现短款时,应按酒店有关规定赔偿。 5、领班应不定期检查备用金金额,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财务部。

    七 收银员交接班制度 1、各点收银员应提前十分钟进入。

    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2009-9-14 16:1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

    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

    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处理公司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和部门。 第三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五条 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原始记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都要按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的填制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2.计量验收工作:公司各种财产物资的购置、领用、转移,产品的入库、销售及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3.定额工作: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利用、消耗等方面制定合理的定额,参与考核修订。

    4.内部计划价格工作:财务中心牵头负责公司内部价格的制定工作,根据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种产品、在产品、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计划价格。 5.财产清查工作: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出、调入、收发、领退、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处理,都要履行严格的报批审核手续。

    每年11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工作,及时处理财产变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第六条 本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

    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第七条 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进、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二. 资金管理 第八条 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 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 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 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 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第九条: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 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第九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账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及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2.财经纪律 (1)现金的提取、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 (2)银行帐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帐外帐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出纳必须凭经审核、编号、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得先斩后奏或以借条、白条原始凭证充抵库存; (4)外汇的收入、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

    2. 现金等价物 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帐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第十一条 结算资金管理: 1. 应收帐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入帐有据,处理合规; (2) 跟踪管理,掌握动态; (3) 清理及时,回款迅速; (4) 节约资金,力戒损失; (5) 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2. 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各类业务发生应收帐款应符合销售成立的有关条款; (2)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符合有关投资项目的规定和文件; (3)暂借和垫付款项应按内部规定经批准,附件和手续齐全。 3. 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4. 债务重组事项应按程序,经批准,并预测分析可有发生的重组损益。 三. 投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以货币资产、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不超过净资产的50%的比例内,进行投资;兼并、收购、租凭其他企业的股权;购入一年内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均构成公司的长期投资。

    第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计价方法,应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定的金额计价,即成本法计价。企业对外投资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资总额等并妥善保管。

    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差额,应采用直线法在债券续期内分期摊销。对短期投资或者说长期债券的转让,应严格审批手续,正确计算损益。

    中期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此项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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