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买房唯一住房承诺书
1.唯一住房承诺书如何体现
悬疑二:唯一住房承诺书如飞何体现? 针对“唯一住房的确定是依据是纳税义务人本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者唯一住房承诺书。”
这一条的注解,有关专家认为“唯一住房承诺书”也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承诺书以什么形式体现?是不是纳税义务人简单手写一份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332643236就有效?如何鉴定元一名城? 细则第六条:对不能提供住房原值等原始凭证的,南京暂实行按房屋转让收入额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条规定的威力占到整个细则的九成以上”365地产网二手房频道负责人单伟认为1%的征收规定是细则的重点所在。
杭州等地方也是采用1%的征收方式,这种方式简化了个税征收的程序。但是究竟什么样的房屋转让可以使用“1%法则”还值得商榷。
“不能提供住房原值等原始凭证”该做何解释?凭证由谁来提供华邦光明世家? “房屋的价值在契税完证合同里都有体是现,原始凭证是由主管部门提供还是由个人提供?”城开千居置换部主管杨栋认为这一条细则并没有界定清晰。知名网友青衣墨子认为如果原始凭证由个人提供的话,纳税人可能根据自己的利益来选择纳税的方式:如果差额较小,就选择按照差价的20%的纳税方式,如果差额大,就选择隐藏原始凭证,争取按照房款1%的方式纳税。
悬疑三:“住房原值等原始凭证是”由谁提供恒泰阿奎利亚?是。
2.卖房如何开唯一住房证明
哪些购房人需要开这张证明?怎么开?近日,地税部门给出了权威说法。
根据苏财税[2010]33号文件的规定,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对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自然就不用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在缴纳契税前,应该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契税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然后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进行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各乡镇房管所暂时不出具相关查询记录),房产交易所将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和《房屋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的有关规定,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如无法查询或对结果有疑义的,购房人应向契税征收窗口出具家庭唯一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 (丁文东)。
3.怎样开唯一住房证明
对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自然就不用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在缴纳契税前,应该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契税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然后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进行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各乡镇房管所暂时不出具相关查询记录),房产交易所将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和《房屋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的有关规定,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如无法查询或对结果有疑义的,购房人应向契税征收窗口出具家庭唯一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
4.异地购房,委托书,购买二套房
很麻烦,这套房要三十年才供完,三十年内你自己要不要买房?如果要买的话,那你的首套房岂不是变成了第二套房?国家现在的首套房政策就与第二套不同(第二套的首付与利率都要高),天知道三十年后还会有多少更大的不同?这些问题都是你必须考虑清楚、且与亲戚做好事先约定的,你尤其要有心理准备的是,这些约定都很难受到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的有关房屋产权的法律是以登记为准,与登记内容相悖的私下的民事约定通常都不受法律保护。
至于委托书的写法大同小异,其实有第7条,其他都可以不用。当然委托书是肯定要去公证的。
将来会不会发生纠纷,除了你与亲戚之间的关系,还要看你自己要买房时的情况,首套房与第二套房之间的差额你亲戚是否会对你加以补偿?如果到时差额较大时,情况又会怎样呢?
你最好还是三思而行!
5.如何认定是家庭唯一住房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家庭唯一住房如何认定?
根据苏财税[2010]33号文件精神,我市家庭唯一住房范围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江宁、浦口、六合三区和溧水、高淳两县),个人购买的住宅是其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
对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认定,市地税局正在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商定具体操作程序,在具体操作程序确定前,对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由征收机关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由纳税人出具家庭唯一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并在纳税申报时提供户口簿以便于税务机关核实。对纳税人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地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