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出团承诺书
1.学生旅游保证书
本人 年级
为了增强学生秋季出游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平安,学校做如下要求:
1、严格遵守活动纪律,服从老师、各组小领队、安全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2、上车、下车、进餐不得拥挤、推搡,按秩序入座;
3、自觉遵守旅游区各景点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4、严禁单独行动,应3人以上结伴而行,离队须向本组小领队说明去向,并按指定时间返回,防止发生意外;
5、离队距离不得超过200米,且在本组小领队的视线范围内;
6、遇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本组小领队、老师或旅游区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处理;
7、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
教育好您的孩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家长与学校密切合作,加强监督,让学生远离危险,确保本次秋季出游的安全。
本人 已阅读并熟知以下出行的安全事项,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X年级(X)班
学生签字:XXX
家长签字(盖章): XXX
XXXX年XX月XX日
2.委托旅游接待协议书要怎么写
委托旅游接待协议书
甲方(组团社):
乙方(地接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接待甲方旅游团/散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责任保单》的复印件等法律文书,以备甲方进行接待资质审核。
2、在乙方承诺保证甲方团队(包括旅游团队、商务会议及散客)接待质量的前提下,双方签订旅游接待服务质量承诺协议,乙方同意作为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区的指定的地接社供应商之一。
3、甲方负责组织客源,并在出团前将出团计划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传真或E-mail至乙方,出团计划包括:团队行程、团号、出团时间、人数、接待标准、特殊要求等资料。乙方应在6小时以内及时将接待计划予以确定,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回复甲方。甲方以乙方确认为乙方承诺。乙方保证其接待价格的真实、有效、具有竞争力。
4、乙方保证甲方全陪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不受侵犯。乙方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情况以外,不得以任何原因为接口甩团,或使甲方团队滞留在旅游目的地。
5、乙方不得与甲方计调人员私下串通,以抬高团队报价,私下降低接待标准等恶意行为向甲方计调返俑。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终止与乙方合作,并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6、乙方如因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未达到本身承诺的标准或造成甲方客人投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按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应拨乙方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和客人协商处理投诉情况,酌情追加赔偿,但甲方不得依此恶意从中谋利。
9、因甲方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操作失误或能力所限导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以甲乙双方价格确认为准。
10、甲方全陪及客人对乙方提供的各项接待服务进行评定,乙方对甲方全陪或领队行为按照《全陪工作规范》做出评定,便于甲乙双方共同改进接待质量。
二、结算方式
1、为协助甲方拓展市场,乙方与甲方结算方式为:出团前预付80%,团队回程后3个工作日无质量问题结清尾款。有旅客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投诉或索赔,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调查事件原委。若经查证,确属乙方原因造成旅客投诉或经济赔偿,甲方对乙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的权利。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第 项支付团款:
(1)一团一结:每完成一个团队(含散客),在团队结束以后结清团款。
(2)一月一结:以月为单位,每月底结算当月团款。
(3)三月一结:以季度为单位,每三个月末结算当季度团款。
备注:经协商,甲乙双方按以上第二款第 条,第 项方式执行。
3、团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及时填写“旅费结算单”(一式两份,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正式发票进行结算,否则甲方可以拒付团款。甲方在收到“旅费结算单”和正式发票后应及时核对,按签约期限拨款。
4、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清余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未付团款金额的0.5%的违约金。
5、接待质量以当地旅行社提供由客人自行填写的质量反馈表为准,已经在当地旅游管理部门裁决的以裁决为准。
三、其他
1、如任意一方违犯上述任何一条约定,另一方有权立即中止该合作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论、争议或意见分歧时,当事双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争论。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每次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的确认单也具有法律效力。若该协议与确认单发生冲突,以确认单为准。
4、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后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重庆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公司代表签字: 公司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3.旅行社出团证明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啊
(国务院1997年3月17日批准,国家旅游局、公安部1997年7月1日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的管理,规范出国旅游活动,保障参游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主要以团队形式进行。团队是指由有经营权的旅行社组织的、三人以上的出国旅游团(以下简称团队)。
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提出,报国务院审批。 第三条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控制地发展。
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绩,审批特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向公安部备案,并对外公布。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此项业务。
第四条 国家旅游局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对组团社组织团队出国旅游实行配额管理,按组团社接待入境旅游人数的一定比例核定其组织团队出国旅游的入数,并统一印制、编号发放《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审核证明》(以下简称《审核证明》)。《审核证明》每人一份,一式三联。
第五条 组团社按国家旅游局核定的出国旅游配额人数组团,办理参游人员报名、收费等手续,填写《审核证明》。《审核证明》内容包括参游人员基本情况、团队名称、参游路线、收费标准以及实交金额等。
旅游者的权益 第一条 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约定的各项服务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231393538,所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旅行社对旅游者就其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提出的询问,应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二条 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对旅游地可以引起旅 游者误解或产生冲突的法律规定、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应当事先给旅游者以明确的说明和忠告。 第三条 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第四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者旅游,应当与旅游者签定合同。所签合同应就下列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 (二)旅游价格; (三)违约责任; 第五条 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转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旅行社因《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原因而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失时,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旅游质量监督机构投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受旅游者投诉后,应及时查明事实,确因旅行社过错而致使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根据旅游者的损失程度,责令旅行社给予赔偿。
旅行社拒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从该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中划拨赔偿费用。投诉电话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国家旅游局 北京建国门内大街9号国际饭店4040房 010-65126688转4040 100005 北 京 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1001房 010-54157490 100022 天 津 河西区友谊路78号 022-8359093 300074 上 海 华亭宾馆2号楼5001室 021-64393615 200030 河 北 石家庄市育才街22号 0311-5814239 050021 山 西 太原市迎泽大街282号 0351-4031616 030001 内 蒙 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南街95号 0471-6282653 010010 辽 宁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18号6门 024-6257069 110031 吉 林 长春市新民大街14号 0431-5609246 170021 黑 龙 江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街4号 0451-3630431 150001 江 苏 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 025-3418185 210003 浙 江 杭州市保淑路42号 0571-5118366 310007 安 徽 合肥市梅山路8号 0551-2821763 230022 江 西 南昌市福州路35号 0791-6224983 330006 福 建 福州市东大路大营街1号 0591-7535640 350001 山 东 济南市经十路88号 0531-2963423 250014 河 南 郑州市金水道16号 0371-5902180 450003 湖 北 武汉市汉阳青石桥小区二号楼 027-4818760 430050 湖 南 长沙市五里牌团结路 0731-4717614 410001 广 东 广州市环市西路185号 020-86681163 510010 海 南 海口市海府路6号旅游局大楼606室 0898-5358451 570203 广 西 南宁市新民路40号 0771-2801248 530012 四 川 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65号 028-6657308 610021 贵 州 贵阳市中华北路346-5号(省府大院内) 0851-6816167 550004 云 南 昆明市环城南路218号 0871-3197361 650011 陕 西 西安市长安北路15号 029-5261437 710061 甘 肃 兰州市天水路361号 0931-8826860 730000 宁 夏 银川市解放西街117号 0951-6022265 750001 青 海 西宁市黄河路156号 0971-6157014 810001 西 藏 拉萨市园林路18号 0891-6333476 850001 新 疆 乌鲁木齐市河滩南路16号 0991-2831902 830002。
4.外出旅游保证书
为了全体教师学生的出游安全,本次活动要求广大师生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一切行动听指挥,参加出游的学生必须听从本班指导教师和学校领导的安排;
2、上下车有序,在车上时,不得把头和手臂放到车窗以外,下车后不得乱跑;
3、一定要注意不要到深水地方去,不得游泳;
4、去厕所或其它离开集体时一定要向老师汇报,要结伴而行;
5、不得和陌生人接触;
6、不得随意损坏公共设施;
7、定点返回,离开集合时,指导教师和班干部一定要清查本班人数;
8、到达李大钊故居时不得大声喧哗、嬉皮笑脸;
9、在沙滩游戏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10、遇到危险时及时向老师汇报;
11、不得随便在出游地点购买物品,以免上当受骗;
12、一定要带好随身携带的钱和相机等贵重物品;
13、注意饮食安全;
14、不得随便乱扔垃圾,把垃圾放到学校准备的垃圾袋内。
5.旅游安全承诺书怎么写
人民政府:
为贯彻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我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二、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人民政府:
为贯彻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我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二、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三、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单位如发生重大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立即停业整顿。因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接受20万元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安全投入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单位接受不低于50万元罚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2—20万元罚款;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接受2万元罚款;未设警示标志或未对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接受5万元罚款;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接受2—10万元罚款;与从业人员订立免责或减责协议,接受2—10万元罚款等等。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