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监督员作用的稿件
1.如何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
一是准确定位,明确责任。人民监督员来自社会基层,代表社会各界群众对检察工作,特别是"三类案件"、"五种情形"进行监督。这对于每一名监督员来说,既是荣誉,更多的是责任。个人认为,在工作中人民监督员的角色应定位于"监督不插手、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即明确我们的监督范围、熟悉监督内容、遵守监督程序和规则。简而言之,我们要重点对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以及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依法监督,而不能对案件处理过程进行干预,这是正确履行监督职能、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二是依法监督,尽职尽责。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监督、大胆监督、如实监督。首先对于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检察干警纪律作风中不廉不公情况,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反映给检察机关并督促整改落实;但对于不实言论、小道消息也要发挥了解检察工作、熟悉检察工作这个优势,及时予以澄清。其次是反映社情民意,及时掌握新形势下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如实及时反映解决,积极搭建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加强沟通、交流信息的绿色通道。第三是宣传检察工作。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与群众联系密切的现实条件,在社会上多宣传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的开展,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熟悉检察机关和其工作职能。
三是强化素质,提升形象。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人民监督员需要代表人民群众来反映他们的意见,帮助检察机关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这就对人民监督员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一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监督责任的关系。珍惜人民监督员的荣誉,以公心处事待人,把工作与监督严格区分开,不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为工作、生活、亲朋好友谋取私利。二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履职的政策水平和监督水平。三要强化自身修养。作为代表群众的监督员,日常生活中更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重操守重品行,树立人民监督员的良好社会形象,做到让群众信服,让检察机关放心。
(作者系山东省潍坊市人大代表、高密市广安一建公司董事长、高密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王者松。)
2.督查工作中怎样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
1、信息渠道要拓宽:首先,社会监督员应抽出适当时间,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发挥监督员履行职责的主动性。作为一个社会监督员,不仅应该参加邀请单位组织的监督员会议、听取情况通报,还要通过其他各种正当渠道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反映问题。其次,社会监督员的联系方式,应该在适当的场所予以公开,便于广大群众及时反映情况。社会监督仅仅靠几位社会监督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应该采取多种形式,使得广大群众听到的、看到的、遇到的正面和反面的信息及时传递到社会监督员这里来。只有依靠群众的力量才能把社会监督工作做好。
2、监督员的职责要明确,行为要规范,权力要保障。应有相关制度,规范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和行为,对社会监督员旅行职责的权力要给予保障。按照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要求,
首先,权力机关应该针对社会监督员这一新生事物的职责予以明确、细化。明确了职责,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才有章可循,名正言顺。这一点对社会监督员发挥作用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行为要规范。监督的目的是使被监督部门能够依法、公正、公平的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不是干预被监督部门行使正当职权。因此,规范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行为是十分必要的。对社会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手段、渠道等一系列有关监督行为方面的问题,要予以规范。
第三,对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权力应予以保障。为了使社会监督员真正发挥作用,仅仅明确职责、规范行为还不够。如果对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权力没有必要的保障机制,那么,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的过程可能会受到许多阻力,甚至会困难重重。社会监督员的调查、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规定和政策、查阅有关资料等行为可能被拒绝。如果社会监督员不能掌握真实情况,那么,他的监督力度必然是非常纤弱的,其作用必然是十分微小的。所以建立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权力保障机制,对社会监督员更加有效发挥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3.怎样更好的发挥党员监督员的作用
完善党内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而党员是党内监督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好他们的监督作用,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才能有力、有效。
然而,现实中,一些党员不会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还客观存在,很难有效抵制诸如“一言堂”、议事决策不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不良现象。因此,我们应该在制度设计上下功夫,建立完善的党内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党内监督渠道,营造良好的党内监督环境。
比如,各地可以尝试为党员落实监督责任和权利提供履职平台,在议事决策中将征求基层党员建议列为重要程序,等等。只要党员的监督责任和权利能落地,各级党组织的决策就会更民主、更科学。
4.怎样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作者党友 为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工作健康迅速开展。很多部门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实践证明,这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
但是,行风监督的作用能不能很好的发挥,是不是真正的起到监督作用,笔者从一些部门了解到,他们在聘请行风监督员过程中,走形式,只发聘书,没有具体事务;工作只讲数字,越多越好,不看工作成果;只有开头,聘请时见一面,有的一年见不到一面,甚至几年都很难见一面;不听行风监督员的建议和意见,甚至对前来反映问题的避而不见;行风监督员大多是干部,老百姓太少,很难知道他们的心声;与行风监督员的交流太少,不能真正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一、在选人上,要选用群众心目中威信高,口碑好,百姓信任,具有正义感的人。同时聘用的范围要广,各界人士都要有。
二、在时间上,一年一聘最好,工作出色的第二年可以续聘。
三、在形式上,要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知道他们的心声,同时通过座谈会让他们了解部门、行业的最新动态,献计献策,促进相互沟通,相互了解。
四、在学习上,要定期召开行业监督学习培训会,在经费许可的情况下给他们订一些行业方面的报刊杂志。
五、在生活上,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使他们愿为部门工作,争取他们的监督与支持。
5.如何发挥干部作风效能监督员作用
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如何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各级机关的办事效率,改进办事质量,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颇为重要的研究课题。一、加强机关党员作风建设的重要性1、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政府增强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通过机关管理要素的有效整合,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以科学的决策和管理,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表现在当前就是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但是这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以好的作风来实践;必须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来推进;必须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靠过硬本领来保证。各级机关是我们党执政的主要机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
机关的工作作风好坏,体现了工作执行力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意图的贯彻执行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和维护。2、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创优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
现在,一个地区发展的快慢,越来越取决于发展环境的优劣。“没有梧桐树,引不到金凤凰”,环境好就是最好的广告,有最好的金字招牌,资金、人才等往往不引自来;环境不好,客商必跑,不但凤凰不肯落户,连麻雀也会东南飞。
因此,环境就是资源,环境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软环境建设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
作风建设的成效,集中体现在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上,体现在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上。近几年来,博罗县通过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广大机关干部的思想观念得到较大转变,精神面貌得到较大改观,服务意识得到较大增强。
这对推进依法行政,整治经济发展环境,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3、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努力塑造服务型机关的迫切需要。
广大机关干部的德才素质、工作效率和精神状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机关自身建设,全县各级机关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作风建设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一)服务不到位经济工作是党的中心工作,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也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主题做好文章,县级机关应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推动器。一是 “官本位”思想比较浓。
有些机关干部往往以管理者自居,责任心不强,服务观念淡薄,对基层和企业的一些疑难问题,没有主动上门服务、主动想办法、出主意。如对一些新的法规政策宣传贯彻不主动、不及时,导致违法增多,执法难度加大。
二是工作作风拖沓。一些乡镇干部“走读”风盛行,某些部门机关干部工作时间观念不强,上下班总是迟到早退,造成投资者办事不方便。
由于双休日、办事环节以及工作人员素质等主客观因素影响,还可能出现双休日不办事、几天办一天的事和事好办而办不了的现象。(二)机关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一是在涉及到多部门、多科室的审批时,事事要审批,事事要备案,层层要把关;有的部门视审批为权力,部门之间争着批、抢着批;甚至人为设置前置条件,自我束缚自己,层层报批,层层签字,一层一级走程序。
二是在对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时,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不能很好地进行资源的优化整合,浪费了企业的时间、人力和物力,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三是在向企业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时,各部门也多是各敲各的锣,各唱各的戏,宣传渠道单一,宣传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对部门的不满和误解。
(三)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当前,一些机关作风建设往往采用“运动战”的方式,而不是依靠制度,缺乏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有些工作制度本身系统性不够、操作性不强,约束乏力。
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机构的设置往往只考虑某一方面工作需要,而未从长远角度综合考虑,部门重叠交叉,职责不清,难以形成合力,监督效果不佳,对违纪行为的处理缺乏应有的力度。行风评议制度有待完善,干部群众反映一年一度的行风评议工作已经变味,其评议结果难以反映单位或个人工作的真实情况。
机关作风存在上述表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制度环境制约也有决策体制影响,还有观念的束缚。经过深入调查与综合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从思想根源看,是一些干部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价值取向发生扭曲,淡化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够,不够负责、尽心、务实、清廉,对自己宽、对别人严,要求部属、下级做到的,自己却没有带头践行。从队伍建设看,是少数部门自身管教不严,监督管理考核疲软,不重视干部工作能力和思想作风的培养,队伍建设抓得不严,用人机制不够灵活,部门人员结构老化。
从制度落实看,是有的单位办事。
6.如何发挥好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
发挥好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需要做到“五加强”: 1、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监督能力 2、加强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做好上传下达,发挥墙梁纽带作用。 4、加强对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管理。
5、加强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制度,积极探索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的方式方法。 扩展资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参考资料: 新华网:党风党纪监督员为党风廉政建设出谋划策。
7.竞选食品安全监督员发言稿》作文450字左右
竞选小组长发言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很高兴能参加这次竞选,我竞选的是小组长这个职位,我认为我能胜任这个职位。当小组长不仅可以是我的能力得到发挥,还能让我得到更好的锻炼,使我变得比以前更加优秀。
当小组长需要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这几点我认为我能做到。在此之前我当过学习委员,以上几点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问题,我可以做得更好,我还当过卫生值日班长,对管理方面也有一些经验,我一定可以管住同学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卫生。
如果我成功地被选上了,我一定会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2、每天按时收交同学作业,检查同学背书。3、尊敬老师,做老师的好帮手。我一定不会辜负同学们对我的期望。如果我没有被选上,我也不会气馁,我会发奋学习,努力向上,争取下次被选上。
同学们,请投我一票吧!
8.如何发挥税风税纪义务监督员的作用
税风税纪义务监督员是社会监督税务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正确评定一方税务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渠道。行风义务监督员有四项职责:一是积极参加聘用部门安排的对部门、行业行风建设情况的督查,民意调查等工作;二是主动开展行风问题的暗访,了解掌握该部门、行业执行制度、兑现承诺、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三是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地税部门、行业以权谋私,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检举、投诉;四是收集、反映人民群众对地税部门、行业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五项权利:一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三是有权要求被监督对象就被监督业务做出说明;四是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检举、投诉的办理情况;五是获得履行职责需要得到的支持、协助。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有效发挥税风税纪义务监督员的作用,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1、义务监督员由各税所自己选聘,聘期为三年,之后就是半年或每季召开一次有市局纪检领导参加的或各税务所内部召开的义务监督员会议,因为开会时间短,义务监督员反映不了实质性的问题,只能提出一些建议,由此可见并没有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其效果是停留在形式上的一种工作。
2、义务监督员是从纳税人中选聘的,有个体户、企业会计、企业部门经理,因此综合素质不相同,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3、义务监督员对他们的职责和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以至于在实施政风行风评议监督过程中,不能大胆开展工作。
二、改进的建议:
1、首先是要对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及义务监督员的工作性质有一个观念上的重新认识,将义务监督员的工作与税务干部工作的等级评定结合起来。因为税收工作的性质是社会服务工作,其最终结果是社会的承认度。如果将税务干部的工作质量等级划分为个人综合素质、从岗质量、社会认可三部分,义务监督员所反映的就是社会认可的重要部分,至少应占到干部评定的15%--30%。
2、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的聘任应由当地税务机关按照县(市)局或更高一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在辖区内进行选择,报名,推荐等由县(市)级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颁发聘书,根据设置科学合理,简便易操作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由县(市)地税局局的监察部门召开义务监督员会议并将涉及内容反馈给当事人,在知情权、程述权、申辩权充分得到保证后确定其社会满意度的打分。
3、加强对聘请的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的税收业务培训,要求义务监督员熟悉和了解地税工作有关法规和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关心支持地税工作,积极参与地税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群众的要求和建议,积极参加调查研究,为地税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4、要求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通过调查走访、座谈讨论等多种渠道,将收集的基层单位、人民群众对文化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以及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并及时反馈地税局。
5、要求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按照评议监督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评议监督任务,坚持实事求是,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6、要通过定期、不定期与政风行风监督员交流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认真听取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的合理化建议,每年要对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对在监督检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