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工作情况说明

    1.人社局下发的农民工工资保障范文

    农民工工资是农民工的应得报酬。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体现。多年来,按照“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控、事发快反应”的要求,湖北省人社厅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依法监管,积极主动维权,紧紧围绕工资支付链条和环节,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探索建立了长效机制。

    一、高位推进,着力建设权威高效的领导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研究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

    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省委、省政府对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高度重视,每年专题听取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势和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省领导多次对工资支付作出重要批示,指导全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省委省政府加强政策研究,把治理欠薪列入省委省政府重大调研课题。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各级政府负责人任组长,各地人社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欠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常态机制。

    三是建立大案要案领导督办制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对重大案件高度关注,亲自作出批示,厅领导带队进行督办协调。

    省纪委、省广播电台举办了多期“政风行风热线·关注农民工讨薪”专题节目。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指挥调度,形成了防欠清欠的高压态势。

    二、严格规范执法,建立以监督检查和快速反应为核心的高效执法机制。一是主动排查,防范在先。

    每年定期开展系统性的工资拖欠排查行动,全面建立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全面推进“两网化”管理,实现了省、市、县全覆盖。

    充分发挥基础网格作用和监察员日常排查、纠纷调处作用,建立信息监测和预警机制。二是规范窗口服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我们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建设标准》,整合网络、12333电话和现场投诉,建立一体化受理联动处理机制。三是及时查处案件。

    对发生的拖欠案件,坚持快立、快查、快结。2015年,全省查处工资类案件1.02万起,帮助22.73万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8.52亿元。

    仲裁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对拖欠案件快审快裁。四是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实行领导带班应急处置制度,做到24小时全天候应急值班,建立重大案件直报和周报制度。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做到“四个第一”: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第一时间控制事态。

    2015年,全省妥善处置工资类突发事件779起,确保了社会稳定。三、加强源头治理,建立用人单位防欠内控机制。

    一是强化总承包负责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从而调动了总承包单位建立工资支付内控机制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制度。我省在2003年就在建筑领域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2006年又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由建筑领域拓展到交通、水利、铁路建设等领域,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视情况动用保证金先行垫付,工程完工确认无拖欠后返还。

    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主要用于在用人单位欠薪逃匿,拖欠工资时间较长、金额较大、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从应急资金中垫付一定款项,解决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生活费、交通费等临时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完善实名制度。开展实名登记,在工程项目部设立劳资专管员,推行《工资支付监管手册》。

    联合省住建厅在武汉市开展实名制管理、信息化监控、工资直发,取得了明显成效。四、强化诚信激励约束,建立劳动用工社会治理机制。

    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为契机,通过制度创新,引领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是创新劳动用工诚信评价制度。

    会同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合会印发《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建立用人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加大诚信单位宣传示范和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用工责任。

    被评为诚信先进单位的,优先推荐授予荣誉称号,优先给予人社专项资金扶持。被评为失信单位的列入“黑名单”,作为劳动保障重点监察对象,实行动态监控,并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二是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我们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拖欠工资6个月以上的,移送公。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了吗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自2017年至2020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办法》共13条,明确了考核的主体和对象、考核的内容和程序、考核分级和评价标准、考核结果的运用等事项。考核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

    《办法》指出,考核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考核对象是各省级政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办法》规定,考核分为三个步骤。

    一是省级自查。由各省级政府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对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是实地核查。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采取抽查等方式,对省级政府自查报告进行实地核查。

    三是综合评议。根据省级政府自查报告,结合实地核查等情况,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考核报告。

    3.为何说努力实现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12月15日电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近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的是通过实施考核,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各地把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在谈到《办法》的总体考虑时,邱小平说,为落实治欠保支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国务院决定从2017年到2020年,对各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考核。

    他介绍,考核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在介绍考核等次时,邱小平表示,《办法》规定,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按照最终评分,将各地区分为A、B、C三个等次。其中,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工作机制健全、成效明显且得分排在前10名的省份为A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得力、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后三名,或因欠薪问题引发一定数量和规模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省份为C级;A、C级以外的省份为B级。

    邱小平说,考核结果报国务院同意后,由部际联席会议向省级政府通报,并抄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评议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省级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提交书面报告,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在贯彻落实方面,邱小平说,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平稳进行。一是加强宣传和培训,使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统一思想认识,了解掌握考核工作的各项要求,为顺利实施考核创造条件。

    二是抓紧印发2017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考核重点和具体要求。三是指导各地于明年2月底前认真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搞好实地核查和综合评议,努力使考核结果准确反映各地的工作实际。

    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工作情况说明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