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中央预算内投资是什么意思
指政府利用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的投资。
我国国家预算的组成,是与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域划分一致的,即有一级政府设立一级预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5年1月1日实施)规定,
我国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也就是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合并组成国家预算。
扩展资料:
其中,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包括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和地方财政中由国家统筹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中央财政中的其他专项建设拨款完成后的投资;预算内更新改造投资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预算内更新改造投资。
预算内投资包括预算拨款和预算拨款改贷款。目前国家预算内投资分为两部分:
1、国家计委和各部委直属直供项目的投资和对地方项目的补助部分;
2、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的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财政预算
2.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账务处理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申报第三章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和批复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二○○五年六月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1 号发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包括长期建设国债投资)的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使用灾后重建补助等应急性投资资金的项目,按照有关专项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
本办法所称贴息,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均为无偿投入。
第四条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主要包括: (一)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 (三)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四)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 (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按照宏观调控的要求,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重点,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认真安排好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投资项目应适当倾斜。
第六条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应按照项目安排,并明确资金用途。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可按项目单独申请和安排,也可根据政策规定统一申请、集中安排。
第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超过2亿元的,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不超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也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排给单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息方式管理,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时,原则上应首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投资补助和贴息的目的、预定目标、实施时间、支持范围、资金安排方式等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投资补助和贴息标准。 制定工作方案时,要符合有关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
凡不涉及保密内容的,工作方案均应公开,以便于企业和地方政府遵照执行。[编辑本段]第二章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申报 第九条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投资项目,应按照有关工作方案、投资政策的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条 按有关规定应报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项目经审批或核准同意后,根据国家有关投资补助、贴息的政策要求,另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单位批准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核准或备案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三)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四)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第十二条 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二)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六)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七)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 凡已经由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不再附送第十二条所规定。
3.如何报送基础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于2016年2月2日前,将有关文件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表及IMO格式文件报送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
关于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25 下午 04:05:38 通知通告 阅读:226 来源:投资办
各区(局)发展改革局、住建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于一季度前下达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为进一步提高计划分解下达效率,按照省发改委、省住建厅通知要求,请各地抓紧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棚改安置住房和公租房(以下简称保障房)小区内的道路、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照明、围墙、物业服务等基础设施,保障房小区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与保障房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
二、报送范围
(一)必须是纳入省级年度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二)必须是纳入省2015-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滚动计划的项目。
(三)项目已经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手续,完成审批核准等前期工作,建设条件已落实,并保证在2016年度开工建设。
三、报送内容
拟申请中央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等相关要件。其中:
报送资金申请文件时,需同时报送项目审批(核准)文件以及土地(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环评等审批前置要件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承诺。
(一)如果保障房项目审批(核准)文件中已包含拟申请中央投资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的,可以不再单独审批(核准)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二)如果保障房项目审批(核准)文件中未包含拟申请中央投资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的,需要单独审批(核准)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并对拟建项目与保障房项目的相关性进行说明。
四、报送要求
(一)对保障房小区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全额最高不超过核定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安投资;对采用配套方式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可按保障房建筑面积占比分摊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
(二)对财政困难地区、国有工矿(含煤矿)、林区(场)、垦区,以及困难企业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和资源枯竭城市的企业棚改配套设施项目,给予适当倾斜。对已竣工或当年竣工保障房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
(三)对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安排政府集中购置棚改安置住房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请通过互联网访问国家重大项目库(kpp.ndrc.gov.cn),填报2016年保障房配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16年2月2日前,将有关文件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表及IMO格式文件报送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
联系人:市发改委 辛衍蕾 孙宏旭3878737
市住建局 程 岩 6136021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表
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25日
4.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区别
预算是将财政收支活动记载在收支分类表中,以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图。从程序上看,预算的编制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预算的执行是财政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过程。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中央预算内投资泛指每年底各地通过各级发改系统分级上报的投资项目,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后,列入下一年投资计划内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投资概算,在国家每年投资预算总盘子内逐一项目分配。这些项目就属于预算内的投资。比如廉租房建设。
5.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区别
预算是将财政收支活动记载在收支分类表中,以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图。
从程序上看,预算的编制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预算的执行是财政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过程。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中央预算内投资泛指每年底各地通过各级发改系统分级上报的投资项目,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后,列入下一年投资计划内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投资概算,在国家每年投资预算总盘子内逐一项目分配。这些项目就属于预算内的投资。
比如廉租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