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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偷采砂石案范文

    非法砂石加工由哪个部门查处?

    最高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

    应根据实践中非法采挖砂石行为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一)以盗窃罪处罚的情况适用

    前述已经分析对非法采挖砂石行为一律定盗窃罪所面临的困难和尴尬,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困难和尴尬的存在而一律否定对非法采砂行为适用盗窃罪的合理性。我们认为,在以下情形可以适用盗窃罪对非法采挖砂石行为定罪处罚:

    1.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他人被依法征用的建设用地上或在他人承包、租赁的农用地上,盗采砂石,数额较大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的成立必须具备主客观两个方面的特征,即客观上的秘密性和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性。在客观方面上,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窃行为。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备窃取他人财物故意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在故意犯罪中,行为人通过实现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后,对某种非法利益的进一步追求心理”。[3]我国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非法占有是盗窃的犯罪目的,但在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对此目的对行了专门规定,从结果来看,行为人的以上行为也给土地用益权人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行为人的此种行为符合盗窃罪的主客观特征。

    2.行为人在不享有用益物权的国家、集体土地上盗采砂石,数额较大的。此种行为有以下几个特征:(1)无权性。即行为人对采挖砂石地段不享有用益物权,如果行为人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或其他权利而非法采挖砂石则应以其他罪定之。(2)行为秘密性。这里的秘密性是指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实施了秘密窃取砂石(包括自用、销售等)的行为,应当注意的是,这种秘密性是相对于国家和集体而言的,有可能行为人明目张胆地采挖砂石,周围群众也知道此事,但没人举报,有关部门也未发现,此种情形也符合盗窃罪的秘密性这一要件。(3)社会危害性。具体到非法盗采砂石案件,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人的盗采行为不仅造成了他人农用地或建设用地的毁坏,还造成使用权人财产损失,达到盗窃罪定罪处刑标准。

    3.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已经采挖的砂石,数额较大。不管他人采挖的砂石是非法采挖还是合法采挖,行为人的此种行为均应以盗窃罪定之。理由在于,经他人采挖的砂石已经附有经他人劳动、加工的价值,已经成为商品,因此,不管这种砂石属于私人也好,属于国家也罢,行为人采取秘密手段盗走,本质上就是一个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二)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根据国土部门和公安局查处的案件以及法院判处的案件看,除了盗采之外,实践中还有以租地、承包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非法采砂营利的情形。因土地事前的使用性质不同,非法采砂侵犯的客体不同,此种情形就不能再以盗窃罪论处。此种行为集中表现为:行为人在享有用益物权的土地上,以建设为名行采砂销售营利之实,达到了非法采矿罪的追诉标准,应以非法采矿罪处理。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土地的利用必须符合土地使用用途,开采砂石需专门的行政许可。行为人在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擅自改变建设用地用途,无证采矿,情节严重的,可以按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理。此外,如果非法采砂行为人故意规避法律,控制采挖面积进行纵深采挖,此时难以用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处罚,而只能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三)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行为人在享有用益物权的土地上,非法采砂的数量不大,但改变了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符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成要件,应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理。将此种行为定性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符合该罪保护农用地用途的立法目的,并使之与在他人有使用权的土地上非法采砂的行为相区别开来,以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的目的。

    (四)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的情形

    在极个别情况下,非法采挖砂石也可能危及到公共安全,从总体上说,行为人此种情况下采挖砂石对危害公共安全持放任态度。如行为人在自己开发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公共绿地或公共通道上非法采砂(用粘土或垃圾回填),而采砂地点附近有其他居民住宅,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采砂行为可能会危害到附近居民住宅的安全而仍然采砂。由此造成他人住宅房屋倾斜倒塌的,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盗挖沙石定盗窃罪到底是怎么判定的

    行为人在不享有用益物权的国家、集体土地上盗采砂石,数额较大的。

    此种行为有以下几个特征:(1)无权性。即行为人对采挖砂石地段不享有用益物权,如果行为人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或其他权利而非法采挖砂石则应以其他罪定之。

    (2)行为秘密性。这里的秘密性是指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实施了秘密窃取砂石(包括自用、销售等)的行为,应当注意的是,这种秘密性是相对于国家和集体而言的,有可能行为人明目张胆地采挖砂石,周围群众也知道此事,但没人举报,有关部门也未发现,此种情形也符合盗窃罪的秘密性这一要件。

    (3)社会危害性。具体到非法盗采砂石案件,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人的盗采行为不仅造成了他人农用地或建设用地的毁坏,还造成使用权人财产损失,达到盗窃罪定罪处刑标准。

    问写关于举报贿选的材料咋写?

    书写举报材料,一般来说分为开头、正文、结尾三大部分,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有醒目的标题。

    写举报材料就像写文章一样,应该有一个标题,而且标题应当直接点明被举报人以及举报内容的性质如何。如:“关于某某涉嫌贪污问题的举报”、“关于某某涉嫌受贿问题的举报”等。

    醒目标题会使所举报的问题一目了然,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其次,要介绍清楚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举报材料的开头应当顶格写上受理举报单位和个人名称,如“某某检察院举报中心”、“某某检察长”。之后另起一行,先介绍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在某省、某市、某县的什么单位,担任什么职务,联系电话等。

    另起一行详细写明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尤其是要写明被举报人是什么地方的人、在什么单位工作、担任什么职务等情况。如果被举报人是多人的,还要一个一个分别写清楚。

    如果举报人不愿意署名举报,第一部分的举报人基本情况也可以不写。 再次,要详细写清楚所要举报的违法犯罪事实。

    举报材料的关键就是在这部分,写这部分,要力求用最简练的语言,把要举报的问题写清楚。叙述案件情况可以按照时间顺序,也可以按照工作的流程或者不同被举报人的情况等逐项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后果等。

    如果举报人还掌握有犯罪证据或者有证明人、知情人,还要将证据情况,证明人和知情人的姓名、单位、电话及联系办法等写清楚。当然,如果举报人能把所知道的情况的来源写上,那就更好了。

    在举报材料的结尾部分,举报人可以发表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提出一些要求,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写上联系办法和写信的时间。 此外,写举报材料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所举报的内容应当真实,必须实事求是,不能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

    切忌把自己主观上的怀疑、推测作为真实情况反映,更不能为了个人义愤和希望引起举报机构的重视而故意捏造或编造事实情节。二是要注意对原始书证和物证的保存。

    如果掌握有证据,在举报材料中可把掌握的证据写清楚,说明证据的来源,千万不要把对案件有证明作用的原始书证、物证,如证券、票据、单据等夹在材料中一起寄出,以免丢失和损毁。对原始证据要妥善保管,随材料可以先寄证据的复印件,原件留待调查时,可当面提供给办案人员。

    三是举报犯罪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也是公民依法履行自己的权利,因此,书写举报材料一定要以严肃的态度认真对待。四是书写举报材料手写、打印都可以,但是手写一定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一定要工整、清楚,以便办案人员辨认。

    非法采砂石最多判几年

    1、视情节轻重最多判7年。

    2、《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拓展资料: 1、以盗窃罪处罚的情况适用前述已经分析对非法采挖砂石行为一律定盗窃罪所面临的困难和尴尬,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困难和尴尬的存在而一律否定对非法采砂行为适用盗窃罪的合理性。 2、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根据国土部门和公安局查处的案件以及法院判处的案件看,除了盗采之外,实践中还有以租地、承包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非法采砂营利的情形。

    因土地事前的使用性质不同,非法采砂侵犯的客体不同,此种情形就不能再以盗窃罪论处。 3、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的情形行为人在享有用益物权的土地上,非法采砂的数量不大,但改变了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符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成要件,应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理。

    将此种行为定性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符合该罪保护农用地用途的立法目的,并使之与在他人有使用权的土地上非法采砂的行为相区别开来,以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的目的。 4、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的情形在极个别情况下,非法采挖砂石也可能危及到公共安全,从总体上说,行为人此种情况下采挖砂石对危害公共安全持放任态度。

    如行为人在自己开发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公共绿地或公共通道上非法采砂(用粘土或垃圾回填),而采砂地点附近有其他居民住宅,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采砂行为可能会危害到附近居民住宅的安全而仍然采砂。由此造成他人住宅房屋倾斜倒塌的,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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