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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成本预警情况说明

    1.关于税务预警情况

    你说的情况我们也经历过了。

    A客户没有收到你的增值税发票,你的销项税已经交了税务局,就是因为你已上交,A客户没有取得你给开的进项税发票,在税务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里没有比对通过,所以出现了预警,税务根据预警情况,做一下调查,调查A 客户的确没有抵扣,A客户填一张说明情况表(税务局发)就可以了,这种情况和你B客户没有关系,税务不会去找你的,对A客户不会处罚的,税务有相关的规定,只有调查和检查清楚了就可以了,如果说是对A客户不卖发票,绝对不是因为这个,也许是没有配和税务机关做调查说明吧,不然不会有任何处罚的。

    2.企业所得税风险预警通知书的,情况说明如何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下载: 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ؤ 2.非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ؤ 3.扣缴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一月九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 第三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二章 税源管理إ 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和合同资料档案,准确记录企业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第三章 征收管理إ 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以下简称扣缴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第八条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计算的下列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征收率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或者税收协定规定的更低的税率。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 第十一条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给予非居民企业减免税优惠的,应按相关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和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办理。

    对未经审批或者减免税申请未得到批准之前,扣缴义务人发生支付款项的,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二条 非居民企业可以适用的税收协定与本办法有不同规定的,可申请执行税收协定规定;非居民企业未提出执行税收协定规定申请的,按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非居民企业已按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税后,提出享受减免税或税收协定待遇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应享受减免税或税收协定待遇的,对多缴纳的税款应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第十四条 因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暂停支付相当于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款项,并在1日之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第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

    3.税务局说预警了咋办

    那你要找出你们不缴税或者缴税少的原因,然后给出具体的方案,或者向局里预计什么时候可以达到正常水平。

    的确,大公司设备多,产值高,要达到盈利的周期也很长,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不是故意作家,你就不用害怕,解释沟通最重要。

    补充:对,税务局一般以行业的平均来衡量你们企业是否正常。所以你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深入了解公司的情况,譬如销量是否达到盈亏平衡点,销售价格是否正常,成本是否过高,各项费用是否和里。然后找出亏损的原因,找出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原因,写出情况说明。

    税务局不能乱收税或者罚款的,如果情况属实,的确是老板经营不善的原因导致,那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但要记住经营不善的话,企业撑不了几年,如果老板一面说亏损,一面大手花钱,那这个企业一定是有问题的。

    4.什么是税务预警

    税务预警,也称税务风险预警或税负预警等。我想你所说的是税负预警。这是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防止出现零、负申报,控制税负偏低的纳税人而采取的一项征管措施。它主要是针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特定产品、品种,经过对辖区内所有纳税单位的调查而得出一个平均税收负担率。如中药材税负预警1.6%、淀粉加工1.8%等等,也就是说纳税人在一定时期的税负在预警线以上,税务机关就不过份监管,如果低于预警线,税务机关就要分析原因,进行纳税评估。这是防止纳税人虚构经济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的一种方法。

    扩展阅读:

    ⑴增值税预警:零申报税、低申报 、零销售额、月销售额低于五千 税负低(低于本市同行业税负)

    ⑵加油票、运费票预警:费发票抵扣的企业进行预警 税额不要超过增值税的2%~3% 税额不要过万

    ⑶滞留票预警:进项超期认证,对存在滞留票或者较多的企业预警处理:把税额计入成本

    ⑷进项、销项变动预警(弹性预警):考核生产经营稳定性,主要针对隐瞒销售、虚报销售、虚假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本期进项税额-上期进项税额)/上期进项税额*100%

    ⑸应税销售额变动预警:同比(本期比上年同期)、环比(本期比上期)

    ⑹发票用量预警:一定时期内不要有大的变动,特别是四小票(运费,农产品,废旧物资,出口退税)

    ⑺红字发票率预警:对红字发票的份数(不要超过2%)、金额(不要超过一万)进行预警,红字发票跨月要开证明e68a84e8a2ade799bee5baa631333337616630单

    ⑻作废率预警:对税额超过一万、作废率超过50%进行预警

    ⑼存货周转率预警:对申报表存货、流动资产过大的情况进行预警(不要大起大落,变动范围10%--15%)

    ⑽固定资产周转率(利用率)预警: 销售额要和固定资产配比,固定资产大,销售收入就应该大

    ⑾在建工程增长率预警:只对在建工程余额增长超过10万元的企业进行预警,可能将产品或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从而将进项税额转出,视同销售等情况

    ⑿福利费异常预警:是否存在将外购或自产产品作为福利费发放而不做进项税转出或计提税金

    ⒀营业外支出增长预警:企业存在外购,自产产品用于赞助活动而不做进项税转出或计提税金

    ⒁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为认定小规模预警:工业50万,商业80万,超过将转为一般纳税人

    ⒂小规模纳税偏低预警:工业300.商业200

    ⒃小规模申报预警:申报销售额小于发票开具金额

    ⒄增值税与所得税变动率预警:增值税变动率=(本年应纳增值税额-上年应纳增值税额)/上年应纳增值税额*100% 所得税税变动率=(本年应纳所得税额-上年应纳所得税额)/上年应纳所得税额*100%

    ⒅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比率预警 :主要核查是否有虚开发票

    5.税务预警指标有哪些

    一共有十个指标: 增值税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不一致预警;存货扣税比异常预警;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变动弹性异常预警;预收账款占比过大预警;所得税贡献率异常预警;金额满额度高于90%预警;风险点预警;作废预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异常预警;查账企业亏损预警。

    指标1: 增值税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不一致预警; 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收入基本上应该要一致,若差异≥10%就会预警。 因此,特殊情况下不一致了,应当说明原因。

    指标2: 存货扣税比异常预警; “本期存货类进项税额”占“本期应税、出口商品购进成本”的比重,理解成综合抵扣税率就可以了。 增值税最高税率是17%,最低就是0%,综合起来,正常的话,必然在0%~17%之间,突破了,就预警,就要说明,就这么简单! 指标3: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变动弹性异常预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弹性是指纳税人当期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相比去年同期的变动关系,理想状态下,二者变动方向和幅度基本一致。

    税务机关意图用该指标预警企业进销项变动异常情况,分析企业经营中的涉税异常信息。 指标4: 预收账款占比过大预警; 一般来讲,企业账面的预收账款占到主营业务收入的20%以上容易预警。

    指标5: 所得税贡献率异常预警; 如果该行业中的企业当年所得税贡献率低于本行业当年所得税贡献率预警值,则该企业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主营业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计算口径: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收入)*100% 指标6: 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高于90%预警; 指标7: 资金或存货周转次数平均每月超过5次等3项风险点预警; 指标8: 发票开具后大量作废等预警; 指标9: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异常预警; 该模块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分析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判断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少计主营业务收入等问题。

    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低于行业平均变动率则企业可能存在少计或不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情况。 指标10: 查账企业亏损预警; 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情况,统计申报亏损的企业占全部查账征收企业的比例。

    税务成本预警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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