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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个人诫勉谈话记录范文

    工作纪律诫勉谈话内容怎么写?

    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年度考核,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虽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信任程度差,工作消极怠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问题确实突出的,均应实行诫勉。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分局的各项安排不力,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得过且过,自由主义严重者; 2、不能正确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积极维护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影响和削弱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在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不能按党性原则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职工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不去完成或者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低,组织纪律松散,直接影响工作者; 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政绩平平,无特殊情况完不成组织下达的任务和指标,或因渎职造成工作失误较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 4、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思想意识较差,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能廉洁自律,以权谋私;群众反映较大者; 5、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实行诫勉者。 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沟通交流的重要途径,是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其演变成违纪违法行为的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的有效手段。

    如何更好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有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明确谈心谈话教育活动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前提下,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方式,关爱教育被谈话人,从而达到春风化雨、润泽心田、防微杜渐的效果。 二是创新谈心谈话教育活动的方法。

    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分期分批的方式,做到因人因事确定谈话内容,努力做到因势利导、有的放矢。 三是明确谈心谈话教育活动程序。

    明确谈心谈话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并做到提前告知被谈对象。要求 谈心人在谈心交流前做好充分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对象的情况,确定谈心重点。

    谈心谈话对象根据谈心谈话要求,就涉及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以书面形式向镇纪委上报整改情况。

    诫勉谈话的内容

    诫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年度考核,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虽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信任程度差,工作消极怠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问题确实突出的,均应实行诫勉。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分局的各项安排不力,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得过且过,自由主义严重者;2、不能正确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积极维护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影响和削弱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在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不能按党性原则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职工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不去完成或者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低,组织纪律松散,直接影响工作者;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政绩平平,无特殊情况完不成组织下达的任务和指标,或因渎职造成工作失误较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4、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思想意识较差,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能廉洁自律,以权谋私;群众反映较大者;5、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实行诫勉者。 。

    任职前谈话记录怎么写?

    (一)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二)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者帮助教育;(三)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举报一般问题,需要进行诫勉谈话;(四)有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第七条 谈话的对象:全区各部、办、局、群团、街道等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职能部门或单位的科级负责人。第八条 谈话的组织: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也可委托或指定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进行谈话。

    第九条 谈话的程序及要求:(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审批。(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三)对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进行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在对其审计后进行,谈话后要求其写出廉政承诺,保存在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中。(四)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五)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六)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

    无特殊需要不记录谈话内容。(七)受领导委托、指定对有关谈话对象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

    第十条 对谈话人员的要求:(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不准打击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向谈话对象提出不正当要求。(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信访举报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读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保密的谈话内容。第十一条 对其他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谈话活动,由各级纪(工)委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实施。

    1 任职前谈话 一、自觉摆正位置,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和个人进退留转 今年是市县乡村四级换届选举之年,在这次换届中组织从全县工作 大局,并结合你个人实际,赋予你新的工作岗位,这是组织对你的信 任,更多是对你的期盼。岗位也许还达不到你的目标、要求,也许又 超过你的期盼,但都是组织全盘考虑作出的决定。

    总体上我认为你是 幸运的。特别是我们作为干部,现在又是领导干部要以党和人民事业 为重,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对待换届中个人进退留转,对升迁要有平 常心,坦然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选择。

    要更加感谢党和人民的信 任,更加谦虚地努力学习,更加负责地对待责任,更加严格地要求自 己;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失工作的动力,保持学习的上进心,坚守 清正廉洁的底线。干部交流转岗,是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培养锻炼干部的需要。

    要正 确对待转岗交流,把转岗交流作为干事创业的新机遇,勇于接受新的 挑战,虚心向新单位的干部群众学习,扑下身子干实事,在新岗位上 创造新业绩。二、要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领导能力 学习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是进步的基础。

    干好工作、 实现理想、 成就事业都需要学习。我们要自觉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增强 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带头学,并带动干部学,尽力在机关中营造 良好的学习氛围,力求学习积累知识,增长才干,推进工作,干出业 绩。

    一要 多看书本、报刊、杂志。二要 多向领导及身边的同志学习。

    领导之所以是领导,他绝对有他的独到之处,领导们说话的艺术与做 事的风格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 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身边的同志有的已经从事工作多年,他们 都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我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即使是一起刚 来的大学生也是经过层层选拔的佼佼者,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闪光 之处,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三要 多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前进的推动者。

    群2 众永远都是我们学习的对象。从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 中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

    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在实 践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三、加强沟通,增进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现在你走上新的岗位,上有领导下有同志群众,沟通显得十分重要。

    沟通在管理中就如人的血管,如果沟通不畅,就如血管梗塞,其后果是 可想而知的。沟通有助于提高决策的质量,沟通有助于提高干部的士 气,沟通促进干部职工协调有效地工作。

    如果你没有良好沟通,良好 人系关系,领导不支持你,同事不服你,工作开展不顺畅。所以对同 事、上司、下属、群众都要进行良好的沟通。

    对你的领导,主动请示 汇报,对你分管的工作要善谋善断,对自己作不了主的,多请示汇报,提出自己的建议,供领导者做出决策时参考,或经过沟通,取得上级 领导的认可,自行决策。对下属群众,一是尊重;二是关心,多些关 怀与关心,多些交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组织氛围,提高干部职 工的士气。

    要了解员工的需要,关心员工的疾苦,在决策中就会考虑 员工的要求,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对干部职工能力给予恰当的评 价。

    对干部职工的表扬、认可或者。

    诫勉谈话是什么处分 重大处分,警告,诫勉谈话,深刻检分别怎样区分

    诫勉谈话不是处分,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汲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重大处分、警告、诫勉谈话、深刻检的区分:1、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重大处分用语不准确,在行政处分种类里,没有重大处分;3、诫勉谈话一般用在违纪违规行为比较轻微、尚不够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况;4、深刻检查指给予行政处分后,被处分人要写出深记得检查。

    又指违规违纪人员未受到行政处分,为教育本人,被责令写出深刻检查。扩展资料:诫勉谈话的内容: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年度考核,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虽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信任程度差,工作消极怠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问题确实突出的,均应实行诫勉。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分局的各项安排不力,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得过且过,自由主义严重者;2、不能正确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积极维护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影响和削弱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在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不能按党性原则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职工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不去完成或者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低,组织纪律松散,直接影响工作者;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政绩平平,无特殊情况完不成组织下达的任务和指标,或因渎职造成工作失误较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4、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思想意识较差,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能廉洁自律,以权谋私;群众反映较大者;5、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实行诫勉者。相关法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记过处分规定: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二)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三)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给予撤职处分:(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第二十二条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 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诫勉谈话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记过处分。

    工作纪律诫勉谈话内容怎什写

    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年度考核,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虽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信任程度差,工作消极怠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问题确实突出的,均应实行诫勉。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分局的各项安排不力,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得过且过,自由主义严重者;

    2、不能正确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积极维护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影响和削弱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在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不能按党性原则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职工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不去完成或者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低,组织纪律松散,直接影响工作者;

    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政绩平平,无特殊情况完不成组织下达的任务和指标,或因渎职造成工作失误较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

    4、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思想意识较差,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能廉洁自律,以权谋私;群众反映较大者;

    5、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实行诫勉者。

    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沟通交流的重要途径,是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其演变成违纪违法行为的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的有效手段。如何更好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有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明确谈心谈话教育活动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前提下,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方式,关爱教育被谈话人,从而达到春风化雨、润泽心田、防微杜渐的效果。

    二是创新谈心谈话教育活动的方法。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分期分批的方式,做到因人因事确定谈话内容,努力做到因势利导、有的放矢。

    三是明确谈心谈话教育活动程序。明确谈心谈话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并做到提前告知被谈对象。要求

    谈心人在谈心交流前做好充分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对象的情况,确定谈心重点。谈心谈话对象根据谈心谈话要求,就涉及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以书面形式向镇纪委上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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