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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书自愿承担责任

    1.该承诺书是否有法律效应、一旦出现劳动纠纷,该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内容合法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相当于合同协议,内容违法的承诺书无效。

    “自愿放弃XX公司为我办理的“五险”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如出现任何纠纷与XX公司无关,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此承诺与法律相违背。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是法定的,也就是法律强制的保险,你自己自愿放弃,公司不给你办,公司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你本人代替不了公司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所以这样的承诺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是无效的。

    2.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上签了字,还需要在承担连带责任承诺书上签字吗

    不需要。

    1. 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

    2.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合同的效力性在于书面合同可以体现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书是当事人亲自书写并签名,所体现的内容是其提供担保的真实意思,已经具有担保的内容与形式,虽然缺少一般担保合同的部分要素,但是不能以此认定该担保承诺书无效,而应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认定该承诺书已经具有担保合同的同等效力。

    承诺书自愿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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