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自主验收报告情况说明
1.环保局下发文件,今年十一后项目验收试行自主验收,自主验收是什么
自主验收是不是不用验收了? 不是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
就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验收标准不降低,验收结果全公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未经批准擅自发生重大变动的;(二)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决定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建设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四)验收报告不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五)存在其他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等情形的。
2.自主验收要测厨房油烟的吗
验收不是做环评的时候做的,而是试营业以后才做,基本上是要求在开始营业三个月以内。
餐饮行业的验收比较简单,一般是找一家监测单位,检测一下你的油烟和废水的排放是否达标,他们会给你出一个监测报告,然后你还要去环保局要几分表格,填上就行了,这些表格一般也可以在当地环保局的网站上下载。如果你不会填的话,也可以找一家包验收的监测单位,多给点儿钱就行了,一般都下来,少的话三四千就够了,当然还要根据你们当地情况跟你餐厅的规模确定,但是基本上不会超过五千,除非你的餐厅特别大,有好几个厨房,好几个排放口,因为每个排放口都需要监测的。
另外,有些地方环保局有下属监测站的,你也可以直接委托监测站做监测,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给你填表,但是他们是比较明白,你可以多问问他们就行了,费用的话,肯定会比你自己在外边找的监测单位贵一点儿。
3.环评报告多久做一次验收 环评验收一般多长时间
环评的验收流程基本上是先做环评报告,然后得到环保局的环评回复后开始施工建设,然后试生产,接着做完三废监测,如果合格的话就可以申请验收了。通常来说,环评的验收只是做一次就好了,但是如果企业有新、改、扩、迁建项目的话,环评是要重新申请验收的。
环评验收的时间是要视情况而定,环评报告表和环评报告书所需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在收到你的e69da5e6ba90e79fa5e9819331333361326265试生产申请之后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不过如果你的资料不全的,可能让你补材料,这样日期重新开始计,一般如果满足验收条件的话,也需要1~2个月左右。可以分期验收、或者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可以申请延期验收。
法规相关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20条第2款: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22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7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8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
对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同意试生产申请;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前面在建设项目重新审核时有类似规定)
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
三、环保验收的程序:(熟悉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1、试生产申请与审查: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8条)
(1)试生产申请: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由国家环保部负责审批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受理申请,并将审查决定报国家环保部备案。核设施项目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国家环保部报批首次装料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可进行试运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7条)
(2)试生产审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
对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同意试生产申请;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8条)
(3)试生产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19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2、环保验收的申请:
(1)时间:建设项目竣工后;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
(2)程序: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
建设项目依法进入试生产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应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及时了解验收监测或调查期间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并书面报告环境保护部。
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提交验收申请。对于验收申请材料完整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于验收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