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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委:立案呈批表和立案初核报告有什么区别

    立案呈批表和立案初核报告的区别在于先后之分以及案件进度区别。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是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以明确是否有违纪事实和追究党纪责任,确定是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的被告。

    立案(呈批)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部门对经过初步核实(审查)的违法违纪问题,在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向立案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呈报的请示批准立案的专用文书。

    一、制作依据

    (一)立案呈批报告的制作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凡需立案的,由承办纪检室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二)立案报告的制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后,应当向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提出报告,对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并且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予以立案。

    《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条规定,初步审查后,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立案。

    什么是纪委立案调查?

    纪委立案调查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违法主体的违法事实基本认定正式启动调查程序。

    1、纪委一般指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委,又称纪检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中央纪委是纪律检查部门,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但服从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

    2、立案调查代表对违法主体的违法事实基本认定,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并正式启动调查程序。 扩展资料: 纪委工作职责: 1、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2、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纪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案调查。

    什么是纪委立案调查

    党员干部违反了党的纪律,被纪委按照党的制度立案查处。

    1、立案调查是纪委常用说法,指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涉嫌违纪问题,由纪委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措施是两规,查实后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如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2、就是纪察委部门对可能涉及到或者是参与了违纪行为的公务员进行调查检查的一种调查的过程,任免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

    3、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4、任免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对该公务员违法违纪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听取被调查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监察机构的意见,向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任免机关负责人报告。

    5、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纪委立案是什么意思?

    纪委立案是指:对事故(事件)中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但相关责任人员尚不明确的,可以以事立案; 对单位涉嫌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办理国家监委立案调查手续;对于涉案人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可以立案审查调查,也可以交由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根据审查调查情况,认为被审查调查人构成违纪或者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区分不同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规定移送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被审查调查人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 扩展资料 中央纪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中国共产党最高纪律检查机关。

    1949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设立。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决定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被冲垮,九大正式取消纪律检查机关。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重新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每届任期五年。 中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等。

    根据工作需要,它可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纪委。

    纪委党内立案后的程序

    纪委党内立案后的程序如下: 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 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 3、立案后,转入纪委调查阶段,案件调查的时限为3个月,必要时可延长1个月。

    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4、移送审理:案件调查终结后,纪委对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

    5、公诉和判刑:是最后确定落马贪腐分子罪行的过程,官员贪腐案件的处理过程至此结束。 扩展资料: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四不准 在严明党的纪律方面,要求机关干部模范遵守“四不准”规定: 一是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

    三是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 四是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

    强调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为全体干部架设了规范执纪用权的“高压线”。制定了外出报备、请销假等管理制度,要求机关干部离京必须报告。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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