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放弃合同权利承诺书
1.劳动合同中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是否会无效
劳动合同中,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无效 签下的承诺书属于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但这个承诺书不能随便增加劳动者的权利,减少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使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只能说在违反了劳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的承诺书是无效的。
《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都有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除了违背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劳动者的单位不能违反《劳动法》关于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
小林的单位实行每周工作48小时的工作时间,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但是这种情况也有例外,《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休息本法。”
至于社会保险,是《劳动法》明文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义务,早已成为社会企业默认的行为准则,如果还在这上面做手脚,不仅是对员工个人的权利造成了损害,对整个社会也造成了负面的影响,而根据《劳动法》第100条 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上海市出台了很多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规定,并都设了相应的处罚数目。
所以小林的单位不缴付社会保险费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总结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小林和单位签订的承诺书属于无效合同条款,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有效性,而且由无效条款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法》第97条 规定:“用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54条规定:“由于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员工签订放弃签订合同承诺书合法吗
违法的,承诺无效
单位入职一个月内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第二个月起无书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放弃产权承诺书该怎么写
放弃产权协议书 姓名XXX,性别:X 身份证号码: 家中子女共X人,其中: 大女儿: XXX,身份证号码: 二女儿:XXX ,身份证号码: 三女儿:XXX ,身份证号码: 儿 子:XXX ,身份证号码: 小女儿:XXX ,身份证号码: 经家中所有子女协商,一致同意XXX一人继承母亲XXX位于XX市XX区房屋面积XX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其他子女XXX 放弃该套房屋被继承人(母亲xxx)遗产的继承权。
该协议一式五份,各自签名、按指印之日起,即可生效。 X年X月X日签名XXX 扩展资料: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声明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至于是否可以翻悔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因此,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人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但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才对放弃继承翻悔的,法院是不予承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