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诺书
1.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内容主体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监察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
卫生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察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2.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概念。
根据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 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 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 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 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 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其主要内 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 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 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 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2009年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 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 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此外,9部委还同时发布了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2012年9月21日,卫生部 又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自2013年5月1日起施 行。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基本药物全部纳 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以此降 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3.怎么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
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
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4.根据《实施方案》,基本药物制度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根据《实施方案》,基本药物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和管理机制,科学合 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
进人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 要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 重的原则,通过科学评价,从上市药品中选择,并实行动态 调整。 二是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政府举办的医疗 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 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 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 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
政府举办的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三是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 择和合理使用制度。
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 销售国家基本药物。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 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 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需要强调的是,实 施基本药物制度并不等于群众患病后只能使用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只是医保报销目录的一部分,列人国家基本医疗 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医保报销范围的药物品种和数 量多于基本药物,医生在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 上,根据病情的需要使用医保报销目录中的其他药品,同样 可以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