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学籍情况说明
1.已经填写自愿放弃就读申请之后,是否可以通过什么方法去该学校就读
如何申请:
写个声明书,写上自愿放弃入学,然后找他们学校的招生办,让他们盖章。
直接去你所在学校,找管理您的就业办老师,他们那里有你的报到证。
放弃入学办理程序:
一、办理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因工作(包括西部志愿者)、身体、经济等原因不能当年入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时限:1年或2年;
本着自愿原则,研究生新同学可以自愿放弃入学资格,但必须办理相应手续(一旦放弃入学资格将无法恢复,请慎重选择);
二、办理时间:
在规定办理时间内。
三、办理所需材料(原则上: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他人代为办理 )
(一)本人亲自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申请书原件(A4纸,写清原因及联系电话,欲保留入学资格的,需写清欲保留的具体年限1年或2年);
身份证复印件(A4纸);
录取通知书(放弃入学资格:提交“原件”;保留入学资格: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申请书原件(A4纸,写清原因及联系电话,欲保留学籍的,需写清欲保留的具体年限1年或2年);
委托函原件(A4纸,写清委托事由、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必须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亲笔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
录取通知书(放弃入学资格:提交“原件”;保留入学资格:提交“复印件”,A4纸,原件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四、办理程序
向本年级辅导员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经辅导员汇总,报送学籍管理部门;
由学籍管理部门统一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批;
9月18日前后,辅导员电话通知最终申请结果。
五、后续工作
批准放弃入学资格的同学,将由学院统一出具放弃入学资格证明,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委托手续同上)到研工办领取;
批准保留入学资格的同学,须在期限届满前的上一学期内提交复学申请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的下载专区下载)及复学申请书;对于未能及时提交复学申请造成的所有不利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