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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招拍挂承诺书

    1.哪些土地出让必须招拍挂

    国土资源部11号令明确了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四类经营性用地和同一土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鉴于《物权法》第137条明确将工业用地出让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因此,国土资源部39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同时考虑到采矿用地的取得和使用要以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为前提条件,因此明确,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因此,各地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可根据《物权法》、39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政策,来确定土地出让是采取协议方式还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一般来说,六类情形的土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即(1)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11号令明确了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四类经营性用地和同一土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鉴于《物权法》第137条明确将工业用地出让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因此,国土资源部39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同时考虑到采矿用地的取得和使用要以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为前提条件,因此明确,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因此,各地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可根据《物权法》、39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政策,来确定土地出让是采取协议方式还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一般来说,六类情形的土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即(1)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6)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特别需要明确的是,2006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建立了国有土地出让的集体认定程序,对不能确定是否符合协议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的具体宗地,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出让的具体方式。

    因此,对不能确定是否符合上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六种情形的出让宗地,应当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集体认定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的,也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2.哪几种土地出让必须招拍挂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

    1、国土资源部11号令明确了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四类经营性用地和同一土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物权法》第137条明确将工业用地出让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2、国土资源部39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3、考虑到采矿用地的取得和使用要以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为前提条件,因此,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不包括采矿用地。

    综上所述,各地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可根据《物权法》、39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政策,来确定土地出让是采取协议方式还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扩展资料: 土地招拍挂制度的优点: 1、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避免和减少了腐败行为的产生。

    土地使用不公开,难免搀杂着“幕后交易”。一些掌管土地使用权的部门为了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往往借机敛财,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2、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土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减少了诸多的中间环节,使倒买倒卖土地的空间大为减小。

    3、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有利于房地产分离,提高土地开发效率。“招拍挂”的土地供应方式,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整体规划。

    4、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土地市场公平竞争。土地公开拍卖,意味着所有的房地 产商都可以通过竟买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均通过竞拍的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进一步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 5、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开发商综合实力提高。

    公开“招拍挂”意味着房地产开发商机会均等,只要有足够的资金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就能在竞争中取胜。 6、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能够更加合理的体现土地使用价值。

    政府必须对土地进行正确的评估,采用合理的招标办法,公正的评出中标单位,开发出符合市场要求的优秀建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招拍挂制度。

    3.请教大家,土地招拍挂与协议的区别

    所谓土地的招拍挂,就是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所谓协议出让,就是政府以协议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1、招标: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方,政府)向多方土地使用者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经过评标决标、择优而取。2、拍卖:是指按规定时间、地点,利用公开成和由政府的代表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持拍卖(指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委托拍卖行拍卖),由拍卖主持人首先叫底价,诸多竞报者轮番标价,最后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3、挂牌: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交易场所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绝挂牌期限截止是的出让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4、协议:是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的行为。

    4.协议出让和招拍挂有什么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土地类别)。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的范围,即:商业、旅游、娱乐和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用地(主要有:工业、仓储、或其他重点扶持的项目用地)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在政策执行概念上可以这样理解:挂牌出让为土地出让的一般方式,协议出让是土地出让的特殊方式。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定价方式不同。

    协议出让是政府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定价的,而挂牌出让则是社会公开竞价。

    3、土地出让最低价的限定原则不同。

    协议出让土地的最低价不得低于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成本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有基准地价的,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70%;挂牌出让的土地其起拍价就是最低价,这个起拍价是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等条件综合评定的。

    基于上述三个不同点,协议出让的土地在修建与用途上有较为固定且严格的限制,若需转让协议出让的用地或改变协议出让用地的性质,都需要补齐相关费用。

    补齐的额度往往以同区域内相应类型土地的挂牌成交均价或评估价作参考,扣除协议土地款部分。此外也有其他的一些变通处理办法。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土地市场的逐步完善,从长远来看挂牌出让会进一步全面取代协议出让,协议方式应当会逐渐消亡。因为,目前的挂牌出让方式已经集成了协议出让方式的所有优点,同时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协议方式供地在监管力度方面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协议出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招拍挂制度

    5.哪些土地出让必须招拍挂

    国土资源部11号令明确了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四类经营性用地和同一土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鉴于《物权法》第137条明确将工业用地出让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因此,国土资源部39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同时考虑到采矿用地的取得和使用要以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为前提条件,因此明确,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因此,各地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可根据《物权法》、39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政策,来确定土地出让是采取协议方式还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一般来说,六类情形的土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即(1)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6)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特别需要明确的是,2006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建立了国有土地出让的集体认定程序,对不能确定是否符合协议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的具体宗地,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出让的具体方式。因此,对不能确定是否符合上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六种情形的出让宗地,应当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集体认定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的,也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6.国有土地转让招拍挂是什么意思

    《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

    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土地。统称为招拍挂制度。

    招、拍、挂制度最初起源于欧美,后来在我国的香港广泛推广使用。我国目前地产业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的形式,正是以香港的土地拍卖规则而参照制定的。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作为经营城市土地、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其理论上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土地批租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经营城市土地水平,改善投资环境的根本性措施,比协议出让有着明显优势,让土地以更公平、合理的价格出让,减少人为干扰因素,杜绝腐败产生。

    7.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由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合同,出让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合同的订立及履行等具体行为由市、县人民政府所属的土地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代行。

    市、县人民政府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遵守以下程序:(1) 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建设部门、房产部门共同拟定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2) 将上述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3)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8.土地出让协议有什么注意事项

    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应该注意土地的使用期限、使用类型和原使用权归属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土地禁止买卖。《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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