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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去法院情况说明几时再次开庭

    1.到了法院开庭的时间,被告如果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不会有什么后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扩展资料:

    申请法院执行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经您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者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的法律文书。

    (三)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代表单位申请执行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如,您如果作为申请人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的,则应当再提供该法院辖区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以及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法院官网-执行程序须知

    2.第一开庭因被告没去,就判了缺席判决,被告还能要求再次开庭吗

    只要法院依法送达了开庭传票,被告不到庭,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判决书送达后15天内可以上诉。

    第一次开庭时被告缺席的,是否需要第二次开庭,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在第一次开庭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如果法院认为事实已经基本查清的,可以直接判决,不会再有第二次开庭。

    2、如果对被告没有经合法传唤而缺席的,则第一次开庭无效。法院需要第二次开庭,具体时间要由法院根据情况来安排,具有不确定性。

    但是,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有具体的审限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该在受理之后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审理的则应该在六个月内结案。所以,肯定会在审限期满之前安排第二次开庭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接到法院传票,开庭时间没到法院,有什么后果,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

    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离。个人认为,无论如何,出庭总归比不出庭要好。

    4.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开庭之后不判决重新开庭

    没有重新开庭一说,但是如果案件在当天的庭审时没有完成审理程序,或者在法庭上出现需要延期审理的其他情形的,法院可以择期再次开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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