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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况说明

    1.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包括哪些情形

    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包括:(1)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 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 坚持资产阶级自由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 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3) 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人境的。

    (4) 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 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的。(5) 组织、领导会道口或者邪教组织的。

    (6) 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 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 (7)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

    参加秘密 集团或者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8) 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 非法提供情报的。

    (9) 投敌叛变的。向敌人自首的。

    (10)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 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 在国(境)外公开 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11)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以以及其他违 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

    (12)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 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参加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 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 行为。(13)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觉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

    (14) 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 象的。

    (15) 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 尊严、利益的。

    2.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行为怎么处分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后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改组、解散。

    相关条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八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九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

    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

    3.什么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党的政治纪律是硬约束和高压线,是党的全部纪律 的基础,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是党的政治纪律在各个环节的反映,故《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 则中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放在第一章,更进一 步凸显了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

    关于党的政治纪律的主要内容及处理依据:改革开放以 来,党中央通过修订党章以及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重申和强调党的政治纪律;中央 纪委历次全会都把严肃政治纪律作为重要任务,并多次提出政治纪律方面的具体要求,还专门制定了《关于对共产党员 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关于党员干部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准听信、传播政治谣言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有力地维护了党的政治纪律。 (1) 主要内容。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 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还特别强调党员、干部对党 组织要忠诚老实,不能隐瞒自己,不能信口雌黄,不得干扰和妨碍组织审查;并第一次提出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要 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严禁以案 谋私。

    (2) 处理依据。主要包括但又不限于《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规定。

    该章共18条,主要规定了 7类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理 依据:一是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等行为(第45条至第47条)。主 要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 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或者其 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以及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或者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 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等。

    二是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行为(第48条至第52条)。主 要是指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 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 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组织、参加会道门或 者邪教组织;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以及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 人势力、捞取政治资本等。

    三是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行为 (第53条至第56条)。主要是指对中央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执行中央决 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 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挑拨民族关系 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 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

    四是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第57条)。主要是指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 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

    五是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行为(第58条)。六是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行为 (第59条、第60条)。

    七是违反政治规矩等行为(第61条、第62条)。主要是 指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 搞无原则一团和气;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等。

    4.党员干部在严守政治纪律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一、政治纪律

    政治观念不强、政治纪律松弛的现象主要有:

    有的在公开场合口无遮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甚至捕风捉影,编造和散布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有的自视“消息灵通”,透露一些所谓“内部消息”,泄露工作秘密;还有的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有的对歪风邪气不作斗争,视而不见、装聋作哑。如此等等。

    二、履行职责

    这方面的内容太多了,其实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都与不能很好履行职责有关的,这也是“四风”问题产生的土壤:

    1、履行职责走过场。有的干工作,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只注重文字记载痕迹,没有真正按照工作流程操作。发现和解决的实际问题太少,对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不清楚。

    2、岗位职责不匹配。存在有职无责、有岗无责、责任不兑现的情况,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岗位职责写在纸上的多,真正落实的少。上班时间不到岗,到岗之后不干事,串岗闲聊扯是非。

    3、学习教育搞形式。学习教育有计划,但无内容、无教案、无收获。学习笔记、学习体会抄袭的多、自己的少,应付差事。

    4、职能工作不扎实。漂的多,沉的少。搞表面形式,扎花架子。工作情况经不起问、经不起看、经不起查。

    5、公仆意识淡化。忘记了党的宗旨,不能主动为管理和服务对象排忧解难,处理诉求不及时、不到位。

    6、工作作风漂浮。不调查、不走访、不了解实情,无责任意识,无风险意识,糊里糊涂混天天。

    7、服务态度较差。高高在上,以管理者自居,在履行职能工作中,主动宣传的少,主动沟通的少,换位思考的少,宣传解释不耐烦,答复询问不热情,三言两语就了事。

    8、办事效率低下。遇到矛盾互相推诿,工作事项拖而不办,落实力度不到位。

    9、怕苦怕累怕吃亏,矛盾上交不担责,原来骑自行车还能到偏远地去巡查工作,现在少数党员干部没有车辆下乡。

    10、不比贡献比待遇,包袱越想越重。没精打采没精神,思想天天滑坡,想的是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想的是提高福利待遇。与上级比,与外单位比,不切实际的比,影响了人员的士气。

    11、贪图安逸不操心。不想学、不能说、不会干,工作无创新,监管不放心,服务不上心,宣传不用心,平平庸庸混日子。少数同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一杯茶水消磨半天,签到之后就想溜边时有发生。

    12、比排场讲阔气。接待客人追求高标准,违反财务工作纪律,无计划开支、有计划超支、先斩后奏。

    13、公务伸手吃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要吃请要玩乐要消费,违反上级禁令,影响部门形象。

    14、公车私用滥派。将公车派遣给私人使用,既有安全隐患,又浪费公用资源。

    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太多了,不胜枚举啊!

    5.党员干部部首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主要表现是

    您好,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表现形式:1、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2、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违反党的政治规矩的表现形式:1、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2、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3、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4、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5、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是“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希望帮到您,满意请采纳,谢谢。

    6.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什么和政治纪律

    最近,“讲规矩”成为政治生活中的高频词,缘于不久前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大大他在讲话中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第一次对什么是党的规矩作了深刻阐释。

    反腐向纵深发展,党风政风出现令人欣喜的变化,他在此时耳提面命,对党员干部重提纪律与规矩,有何深层次的用意?今天正哥哥试着为您解读一番。党的规矩有哪些?“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的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

    这是1942年整风运动开始后,毛主席对于纪律问题的强调。翻阅党的历史,可以发现,党正是靠着纪律和规矩一路走来。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自成立以来,我们党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中国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都对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是立规矩的地方。”

    2013年7月,他在西柏坡面对当年毛主席提议的“六条规矩”时发出感叹。今天,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面对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执政大党,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纪律和规矩如何界定?中央党校党史研究部主任谢春涛认为,“纪律是规矩,有些规矩也是纪律,但是规矩的范围更广一些。”他举了个“栗子”:“比如,选人用人上,党历来坚持五湖四海,德才兼备,不搞小圈子,不拉票贿选,这是从革命战争年代延续下来的优良传统,但并没有明文规定,这就是一种规矩。”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光斌试着给“规矩”作了个总括:“在党的奋斗史中,逐渐形成并传承下来许多优良的精神和好的传统,如对党忠诚、实事求是、群众路线,这些都可算作规矩。”专家表示,他如此强调纪律和规矩,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不讲规矩早晚出事1月21日,中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做客中纪委谈到“守纪律、讲规矩”问题时表示,“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是纪律所明令禁止的,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乡会、同学会,黄埔一二三期这么论,看似漫无目的,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

    这就不合规矩了。”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其自身、对党组织、对群众都造成了伤害。中央多次强调,我们党决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然而,总有人将警告当耳旁风,有的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有的找靠山、架“天线”,甚至演化成宗派主义、山头主义……不信奉党的纪律和规矩,却推崇“潜规则”那一套,甚至有的干部之间形成了人身依附关系。近段时间以来,山西“塌方式腐败”、中石油腐败窝案、发改委“审批崩塌式腐败”等大要案,一定程度上都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行径结出的“恶果”。

    “忠诚应是讲规矩的第一要义。”杨光斌分析,“而搞圈子、搞山头这样的非组织活动,就是对党不忠诚的典型表现。”

    艰苦奋斗是党的优良作风,也是全体党员理应遵守的政治规矩。然而,有的干部经不住诱惑,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最终走向腐败歧途。

    从“多次出入私人会所”的万庆良,到“与他人通奸”的申维辰、金道铭,再到“道德败坏”的陈柏槐、郭永祥、倪发科、季建业等,这些违反纪律、坏了规矩的落马高官,哪一个不是把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抛诸脑后?讲规矩不只对自己,干部还要管好亲属子女,不能让其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贪腐的“上阵父子兵”,就是典型的违纪违规行为。

    十八大以来,在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巡视反馈情况中,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谋取不法利益成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一些潜规则已经侵入党内,有些还颇有市场。

    有的人在思想政治上信奉“马列主义对人,自由主义对己”,“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在组织生活中信奉“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若批我,我必批你”;在执行政策时信奉“遇到黄灯跑过去,遇到红灯绕过去”,“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在人际交往里信奉“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这些潜规则践踏党的纪律,破坏党的规矩,成为腐蚀党员和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没有人天生腐败,都是从小问题慢慢演变成大问题的。”

    谢春涛说,“实际上,守纪律、讲规矩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对他们最好的保护。”怎么做到“讲规矩”?作为党员、干部,如何守纪律、讲规矩?他指出的“五个必须”,就是最好的“罗盘”。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

    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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