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用地规划许可证委托书(范文)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是什么

    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

    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备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标有近期现状的地形图两份;

    5、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者其它相关文件;

    6、改建、扩建项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提供原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改建、扩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以上权利人的,提供其他权利人同意改建、扩建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附图;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标有近期现状的地形图两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三、参考资料:http://gh.jdz.gov.cn/bszn/bpcl/201508/t20150804_660235.html

    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办理范围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二、申报材料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 项目立项(发改委)-项目选址(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划部门)-用地批准书办理(国土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施工许可证(建设部门)-施工验收(规划部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3)、经规划局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原件) (4)、政府投资项目当年度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核原件)或发改委备案原件;(5)、办理建筑设计红线规划手续的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基数审查意见,高层建筑需要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原件) (6)、1:500或1:1000电子地形图(最新);(7)、与项目相关的批文、图件等资料。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规划条件及附图(复印件1份,核原件) (4)、办理建筑设计红线规划手续的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基数审查意见,高层建筑需要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原件) (5)、建设项目发改委的备案文件等(6)、1:500或1:1000电子地形图(7)、与项目相关的批文、图件等资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要哪些材料

    一、需要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是什么

    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备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