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离职保密承诺书
1.想辞职,但和公司签了保密责任书,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保密协定的只是协议书,充其量算是合同。
新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大还是协议大?这个不用说了吧。
从实际来说,签订了保密协议,那么协议里的处理条件是什么?规定不可离职但在未准许情况下离职的处理方法是什么,这个要清楚,虽然他们不能阻止你离职,但此带来的后果如果协议里明确的话本人必须承担(包括赔偿,起诉等)
最实用的办法是,找到你们的领导,越大越好,把实际情况说出来,为什么要离职,离职的决心,请他许可。在必要时候可以口头或者书面留下技术保密期限承诺,毕竟这些技术机密被拿去楞谁都不会开心的。
如果不肯,直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这个部门算是有关部门里最偏向劳动者的了,把自己需要离职的原因和情况跟他们说,让他们帮你交涉。在不违反新劳动法的情况下都是可行的。
特别注:保密协议如果涉及大额度赔偿的话,根据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只要不违反竞争限制,是不用赔偿的,而且保密期一般两年,不是永久的
2.我要离职,公司让我签保密承诺书,但说不涉及竞业禁止
一般竞业限制是不能去相同行业工作,所以用人单位要支付竞业费用,保密协议是不需要,所以劳动者是可以签订的。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
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一、保密协议形式 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既可在《劳动合同法》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
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白,语言没有歧义。 二、保密协议内容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
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
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三)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五)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虽然竞业限制条款可约可不约,但不可否认竞业限制条款是商业秘密有力的保护伞。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和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以及条款解除的条件,否则稍有不慎,企业就有可能陷入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的危险。
(六)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机构,但争议解决机构必须确定、唯一,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法院,不能既约定选择A地又约定选择B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否则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3.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一、需要保密的信息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2)甲方签订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7)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二、保密责任1、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五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四、违约责任乙方泄露甲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甲方5万—20万元,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约定1、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4.有没有员工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需要参考一下
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2)甲方签订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责任
1、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五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责任
乙方泄露甲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甲方5万—20万元,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约定
1、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5.离职保密协议
你好:
《劳动合同法》规定:
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 保密合同。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但是,保密合同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签订,你现在离职了,公司的这种要求不合理。
保密合同本质上,是劳动合同中的一个条款。
现在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再次要求签订保密合同不是合理的。
河南 曹律师
6.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你好。由于不同单位的商业秘密有所不同,保密协议也需要相应调整。提供一份范本,供参考。
保密协议
甲方:
住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在甲方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如技术方案、制作工艺、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2、经营信息:如客户名单、营销计划、招标标底及标书内容、财务数据、销售计划、销售渠道以及计划、定价政策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应当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擅自允许任何第三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成为甲方员工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被依法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专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果因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的专项违约金,乙方除应当支付前款所述的专项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额外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有权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以及乙方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之后一年内,乙方所完成的全部发明创造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保证,在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之前,立即无条件地交出所持有的甲方全部文件资料。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有哪些保密要求
一、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对知悉的国家秘密仍然负有保密义务,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要求:
( 1)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
( 2)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作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
( 3)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包括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等。
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不私自持有涉密载体;遵守脱密期管理的各项要求。保密义务不因涉密人员的离岗离职而终止,只要涉密人员知悉的国家秘密没有被解密,涉密人员就负有保守这些国家秘密的义务。
机关单位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在承诺书中对涉密人员应承担的保密义务作出明确的要求或约定。保密提醒谈话。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对其进行保密提醒谈话,告知其应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义务。
提醒谈话应在涉密人员办理离岗离职手续前进行,谈话方一般不少于2人,必要时,可以形成书面记录。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要接受脱密期管理。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3—5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为2—3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为1—2年。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对特殊的高涉密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保密协议
8.员工离职保密协议签订格式是怎样
**公司离职人员保密 责任确认书 甲方:河南***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
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
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
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
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
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 四、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
五、协商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河南**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