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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关事业单位公文的格式及范文

    行政单位之间的函的格式

    具体格式如下: 一、标题方面,一般使用四号字,宋体,加粗并居中排列;标题和一般公文的写法一样,由发文机关名称、主要内容(事由)、文种组成。

    二、正文内容一般小四号,宋体。正文需要包括发函缘由、事项、希望请求 1、发函缘由,主要用来说明发函的根据、目的、原因等。

    如果是复函,则先引用对方来函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说明缘由。 2、事项这是函的主体部分,有关某项工作展开商洽、有关某一事件提出询问或作出答复、有关事项提请批准等主要内容,都在这一部分予以表达。

    3、希望请求这是结尾部分,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求。或希望对方给予支持和帮助,或希望对方给予合作,或请求对方提供情况,或请求对方给予批准等等。

    最后,另起一行以“特此函商”、“特此函询”、“特此函告”、等结束。 三、主送机关也很重要,要放在标题与正文之间,多数函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

    但有时内容涉及部门多,也有排列多个主送机关的情况。 扩展资料 函的标题、字号和主送机关 1、函的标题 作为正式公文的函,其标题和一般公文的写法一样,由发文机关名称、主要内容(事由)、文种组成。

    较完全的写法如《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食用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羊毛产销和质量等问题的函》等。也可以采用省略发文机关名称的写法,如《关于请求批准**市节约能源中心编制的函》。

    2、函的发文字号 公函要有正规的发文字号,写法与一般公文相同,由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组成。大机关的函,可以在发文字号中显示“函”字。

    3、函的主送机关 函的行文对象一般情况下是明确、单一的,所以多数函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但有时内容涉及部门多,也有排列多个主送机关的情况。

    函的正文 1、发函缘由 这是函的开头部分,主要用来说明发函的根据、目的、原因等。如果是复函,则先引用对方来函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说明缘由。

    这部分结束时,常用一些习用的套语转入下一部分。 2、事项 这是函的主体部分,有关某项工作展开商洽、有关某一事件提出询问或作出答复、有关事项提请批准等主要内容,都在这一部分予以表达。

    3、希望请求 (1)这是结尾部分,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求。或希望对方给予支持和帮助,或希望对方给予合作,或请求对方提供情况,或请求对方给予批准等等。

    最后,另起一行以“特此函商”、“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惯用结语收束。 (2)函的写作要注意用语的分寸,因是平行文,语言要平和礼貌,但要避免阿谀逢迎。

    还要注意针对性和时效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位公函。

    事业单位 公文写作考什么

    我考过两年了事业单位考试,跟公务员考试的申论差不多的,也是出好几页材料,出好几个题目,分析材料答题,一般有4、5个题目吧,前几个是根据某某材料,分析某某问题,最后一个是根据材料写一篇关于什么什么的文章。

    说是行政能力测试吧,与公务员考试不同,主要是考省情省况和比较热门的话题,像去年考的选择题有很多关于奥运火炬设计的,今年的有很多全运会的。其它常识性的东西也考,像今年竟然考了个蓝牙的来历。

    写作的材料跟选择题在一本试卷上,另有答题卡和写作的稿纸。 分值我忘了,好像是前面的选择是60还是80分吧,写作分值比较低的,一般在20-30分吧。

    要打算考的话要多看看省政府工作报告什么的。祝好运喽。

    事业单位公文写作应该怎样写

    事业单位公文写作考点讲解:公文的稿本公文的稿本是指公文的文稿和文本。

    同一内容和形式的文件,在撰写印刷过程中,以及根据使用时的不同需要,又往往形成不同的文稿和文本。公文的文稿是指公文在起草过程中形成的一次又一次的稿子,包括草稿、定稿两种。

    公文的文本,是指同一份文件,根据它们的不同用途,可分为正本、副本、存本、修订本;一些法规性文件又有试行本、暂行本等形式;同一内容的文件使用不同的文字就又成为不同的文字文本。(一)草稿草稿也称为未定稿,是指供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审批用的原始的非正式文稿,内容未正式确定,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

    草稿的外观特征是没有生效标志(签发人、印章等);文面上常有“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草案”、“初稿”、“三稿”等稿本标记。考点讲解:1.草稿最大的特点是“未经签发”2.草稿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二)定稿定稿也称为签发稿,是指经审阅修改,由机关单位负责人签发或经一定会议讨论通过正式生效的文稿。

    其内容已确定,为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最后完成稿,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定稿的外观特征是有法定的生效标志,有的还标有“定稿”、“最后完成稿”等稿本标记。

    考点讲解:签发是对文稿的又一次全面审核,是对公文质量与正式效用的最终确认。需要注意几个问题:1.不得越级签发公文;2.必须先核后签;3.联合行文时称为会签;4.所有公文必须签发才具备正式公文效用,只有上行文才标注签发人。

    (三)正本正本是指根据定稿按正规格式印刷的供向外发出用的正式文本。正本内容必须是对定稿的完整再现。

    正本的外形特征是格式正规并有印章或签署等表明真实性、权威性、有效性的标志。考点讲解:正本具有法定效用,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生效标志。

    (四)副本副本是指再现公文正本内容及全部或部分外形特征的正本的复份或公文的复制本。1.正本复份(与正本同时印刷)与正本在外形上基本上没有区别,这种副本只在送达对象和使用目的上与正本有所不同,正本送达主送机关,供对方直接办理,副本送抄送机关了解内容或由本机关留存备查、归档等,在效用方面均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2.公文复制本(如抄本、复制本等)由于无法完整重现公文的全部特征,不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考点讲解:正本复份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公文复制本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五)试行本试行本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试验推行本,在规定的试验推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考点讲解:推行期间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六)暂行本暂行本也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暂时推行本,在规定的暂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考点讲解:暂行期间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七)修订本修订本是规范性公文正文的另外一种特殊形式,是已发布生效的公文,经实践检验重新又予以修正补充后再发布的文本。自修订本生效之日起,原文本即行废止。

    公文写作的规范格式是怎样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

    什么是公文?自古以来定义甚多,众说纷纭,见仁见智。取其共识,公文乃公务活动的产物和工具,是公府所作之文,是公事所用之文。

    换言之,公文是各级各类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活动中有着特定的效能和广泛的用途的文书,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为国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公文处理是围绕公文形成并产生效力的整体过程,它涉及了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人员。

    认识公文的特点、内涵是写好公文的先决条件。 广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种文件、电报、报表、会议文件、调查资料、记录、登记表册等。

    狭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特点 第一、公文的制作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

    第二、公文具有特定效力,用于处理公务;公文具有行政机关赋予的特定的效能和影响力。 第三、公文具有规范的结构和格式,各种类型的公文都有明确规定的格式,而不是像私人文件那样主要靠各种“约定俗成”的格式。

    公文区别于其它文章的主要特点是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与规范格式的文件。 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其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事物的个性点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发;②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③具有规范的体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

    作用 第一、领导和指导作用。 第二、行为和规范作用。

    第三、宣传和教育作用。 第四、联系和知照作用。

    第五、依据和凭证作用。秘密等级 按秘密等级划分,公文可分为绝密公文(绝密件)、机密公文(机密件)、秘密公文(秘密件)、内部公文(内部件)、国内公文(国内件)、公开公文(公开件)。

    绝密件,指内容涉及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的公文。 机密件,指内容涉及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

    秘密件,指内容涉及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公文。 内部件,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不宜对社会公开,只限在机关单位内部运转的公文。

    国内件,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不对国外公布只在国内公开发布的公文。 公开件,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可直接对国内外公开发布的公文。

    种类 2001年实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种类是这样规定的: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 GB/T 9704-1988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88作如下修订: (1)将原标准名称《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2)删去原标准中的引言部分; (3)删去原标准中与公文格式规定无关的一些叙述性解释; (4)对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作了较大调整,将国际标准A4型纸作为用纸纸型;删去国内16开型纸张的相应说明; (5)对公文用纸的页边尺寸作了较大的调整; (6)不设各标识域,而按公文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各要素的顺序依次进行说明; (7)增加了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 (8)增加了印刷和装订要求; (9)增加了每页正文行数和每行字数以及各种要素标识的字体和字号; (10)增加了主要公文式样。 本标准中所用公文用语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

    写公文材料有哪些格式?

    1、重点掌握公文的概念和特点。

    公文有公文的概念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公务活动中所用的文字材料。

    广义的公文专指法定公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列出的十三类公文。

    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公文的特点主要有: (1)法定性; (2)政策性; (3)实用性; (4)实效性; (5)规范性。

    2、掌握公文的基本功用。 公文的基本功用有: (1)颁布法规,传达指示; (2)反映情况,请示工作; (3)联系工作,商洽公务; (4)宣传教育; (5)依据凭证。

    3、掌握公文的分类。 (1)依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种。

    (2)按照紧急程度可将公文分为紧急公文和普通公文两大类。紧急公文又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

    (3)按照有无保密要求和、及秘密等级可将公文分为无保密要求的普通文件和有保密要求的保密文件两大类。保密文件 又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三类。

    (4)按照具体职能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执照性公文、联系性公文、实录性公文六大类。 二、公文的体式 1、了解公文的构成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将构成公文的诸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个部分。 (1) 眉首部分又称文头部分,通常有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诸要素构成。

    (2) 主体部分又称行文部分,通常是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标识、附注等项目构成。 (3) 版记部分又称文尾部分,通常是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名称、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项目构成的。

    2、了解公文的构成格式。 3、了解公文的印装规格。

    三、重点掌握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要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 2、要了解实际情况; 3、要遵循各项行文规则 (1)文种的选用要正确 (2)行文关系的确定要妥当 (3)制发程序的安排要合理。制发公文的程序主要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四、各类公文的写作要领 (一)命令 1、了解命令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命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了解命令的特点:命令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极强。

    3、了解命令的分类:命令主要包括发布令、行政令、嘉奖令三种。 4、了解命令的写法。

    (二)决定 1、掌握决定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了解决定的特点:决定是一种重要的指挥性和约束性公文。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某些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都可以用决定。 3、了解决定的分类:按照具体用途和内容的不同,可将决定分为两类,一类是对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一类是对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决定。

    4、了解决定的一般写法。 (三)公告 1、掌握公告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2、了解公告的写法。 (四)通告 1、掌握通告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2、掌握通告的写法。 (1)标题。

    通告的标题有多种写法,一是完全式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二是省去事由,只写发文机关和文种;三是省略发文机关,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四是只有文种,也就是“通告”。 (2)正文:通告的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构成。

    开头概述发文的目的,主体写明通告事项,结尾写明执行要求等,惯用的结束语有“特此通告”等,结尾也可省略。 3、了解写作公告、通告的注意事项: (1)要写得通俗; (2)要写得具体; (3)要写得清楚。

    (五)通知 1、重点掌握通知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2、掌握通知的特点: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有时也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

    通知用得最为广泛,因而使用频率很高。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

    3、了解通知的分类:按内容和功用的不同,通知可以划分为批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告知性通知、任免通知四大类。 4、重点掌握通知的写法。

    (六)通报 1、重点掌握通报的用途:通报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通报有关。

    事业单位的公文写作考什么?

    分析材料答题,题目一般都是本省相当热门的话题。

    事业单位公文写作考点讲解: 公文的稿本 公文的稿本是指公文的文稿和文本。同一内容和形式的文件,在撰写印刷过程中,以及根据使用时的不同需要,又往往形成不同的文稿和文本。

    公文的文稿是指公文在起草过程中形成的一次又一次的稿子,包括草稿、定稿两种。公文的文本,是指同一份文件,根据它们的不同用途,可分为正本、副本、存本、修订本;一些法规性文件又有试行本、暂行本等形式;同一内容的文件使用不同的文字就又成为不同的文字文本。

    (一)草稿 草稿也称为未定稿,是指供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审批用的原始的非正式文稿,内容未正式确定,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 草稿的外观特征是没有生效标志(签发人、印章等);文面上常有“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草案”、“初稿”、“三稿”等稿本标记。

    考点讲解: 1.草稿最大的特点是“未经签发” 2.草稿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 (二)定稿 定稿也称为签发稿,是指经审阅修改,由机关单位负责人签发或经一定会议讨论通过正式生效的文稿。其内容已确定,为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最后完成稿,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

    定稿的外观特征是有法定的生效标志,有的还标有“定稿”、“最后完成稿”等稿本标记。 考点讲解: 签发是对文稿的又一次全面审核,是对公文质量与正式效用的最终确认。

    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1.不得越级签发公文; 2.必须先核后签; 3.联合行文时称为会签; 4.所有公文必须签发才具备正式公文效用,只有上行文才标注签发人。 (三)正本 正本是指根据定稿按正规格式印刷的供向外发出用的正式文本。

    正本内容必须是对定稿的完整再现。正本的外形特征是格式正规并有印章或签署等表明真实性、权威性、有效性的标志。

    考点讲解: 正本具有法定效用,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生效标志。 (四)副本 副本是指再现公文正本内容及全部或部分外形特征的正本的复份或公文的复制本。

    1.正本复份(与正本同时印刷)与正本在外形上基本上没有区别,这种副本只在送达对象和使用目的上与正本有所不同,正本送达主送机关,供对方直接办理,副本送抄送机关了解内容或由本机关留存备查、归档等,在效用方面均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2.公文复制本(如抄本、复制本等)由于无法完整重现公文的全部特征,不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点讲解: 正本复份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公文复制本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五)试行本 试行本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试验推行本,在规定的试验推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点讲解: 推行期间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六)暂行本 暂行本也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暂时推行本,在规定的暂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点讲解: 暂行期间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七)修订本 修订本是规范性公文正文的另外一种特殊形式,是已发布生效的公文,经实践检验重新又予以修正补充后再发布的文本。

    自修订本生效之日起,原文本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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