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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章及公司名称不符情况说明

    1.私刻单位印章,但与实际单位名称不符(少了几个字)是否构成犯罪,

    私刻印章本身并没有什么,主要看你是做什么用途的。如果是冒用公司的名义对外行为,那么只要是达到能够使正常人混淆的程度,就构成了侵权,需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现在你说是开证明用,我不知道你们的证明是什么性质的,为什么提自己的货物要用公司的章?只是如果公司根本没有授权,那你们的行为可能构成无权代理,或是冒用他人名义作为。如果没有什么实际的损失,一般是不需要赔偿的,但应当立即停止冒用行为;如果造成了损失,那么应当对实际发生的以及预期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所以,公司如果没有授权给你们,而你们冒用公司名义提货,公司当然有权利告你们,具体的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这里不好分析。

    2.合同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一.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当事人,标的,数量.其他条款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国家或行业标准、合同有关条款、交易习惯、有利于实现合同的目的及诚信原则等进行确定.

    二.双方的合同盖的是"另一个省项目的项目工程部的章"明显属于当事人首尾矛盾,即当事人并未确定.故合同并未成立.当然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公章及公司名称不符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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