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承诺书怎么填
1.我想报考教师招聘,请问申请暂缓就业原因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某某专业的学生。由于尚未找到合适单位,想继续参与公务员考试,所以想要申请暂缓就业。
为使学校能及时了解,上报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情况,以便给暂缓就业毕
业生以更多的帮助,本人郑重向学校承诺:
1. 符合办理暂缓就业的条件,明确暂缓就业的政策,本人自愿申请办理暂缓就业。
2. 认真阅读暂缓就业申请表及承诺书,并妥善保管。
3. 有新的去向后,10日内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 暂缓就业到期时,于当年7月10日前自行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5. 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6. 拿到报到证后,承诺自动取消
承诺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2.谁知道暂缓就业协议书条款中的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
是暂缓就业申请表吧?我们学校的只有8条。
1.学生毕业后,与其相关的经济、法律、政治、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2.与学校档案相关的各类社保、政治审查、考研介绍信开具、工龄计算、职称评定等所有手续,学校均无权办理。
3.由于毕业生离校后不再具有学籍,提出申请的毕业生户口虽然暂时由学校代管,但毕业后与其户口相关的各类手续均不能有学校办理。4.如需办理与档案、户口相关的手续、证明,则应将人事关系迁到用人单位或社会人士事代理部门之后,再由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办理。
5.暂缓就业期限为两年,毕业生如果两年后仍未落实具体单位,请本人及时到校办理档案、户口迁移手续。6.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须回校办理报到证,同时将户口、档案关系迁往用人单位。
7.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按时办理离校手续,不得滞留学校。8.已落实具体单位的毕业生不能填写。
就这么多,敲得累死了。楼主看着办。
3.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必须注意哪几项问题
1、《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是学生与所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档案托管的协议,协议中的甲方为省就业指导中心,乙方为学生本人,丙方为鉴证登记单位即学校。暂缓就业最长期限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如学生找到工作单位或办理户口迁移等需要时,要自行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2、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要认真阅读《暂缓就业协议书》中的各项内容后,在乙方处签名并填写相关的就读信息。
3、暂缓就业条形码(在发放报到证时一起发)是由教育厅统一打印的用来识别暂缓就业的条形码,一式四份,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三份)和毕业生档案的左上角。条形码如有不清晰或破损,要及时与就业指导办联系更换。
4.
大哥你一定要给我分啊, 去你的学校办理,具体步骤 各毕业班辅导员: 一、办理暂缓就业的对象:符合资格的2008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以下情况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暂缓就业: 1、外籍生源毕业生(港澳生); 2、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籍、结业生); 4、已履行全部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二、暂缓就业期限: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
三、暂缓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及办法: 1、由毕业生本人到各毕业班辅导员或校区就业办领取《华师大南海校区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后,于5月31日前将该表上交辅导员; 2、毕业班辅导员认真审核后,在院系审核意见一栏签名,于6月5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和《华师大南海校区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登记表》(见附件2)上交校区就业办。 3、就业办对暂缓就业申请表进行复核后,于6月9日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给各院系毕业生;6月10-15日,各毕业班辅导员组织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4、6月10-12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我校上报的暂缓就业信息进行审核,打印并发放暂缓就业条形码。6月16-20日就业办将通知各院系领取条形码并将条形码(一式四份)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生档案的左上角(四份材料上粘贴的条形码必须一致)。
各院系于6月20日前将两份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上交各校区就业办,另外一份发放给学生本人保管。 四、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1、每份暂缓就业协议书有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甲方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打印),乙方为毕业生本人(由学生填写本人姓名),丙方为“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学生代为填写); 2、乙方暂缓就业时间栏填: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丙方栏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栏填:“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学生代为填写),邮政编码栏填:510631(由学生代为填写),日期栏填写:2008年6月1日。 五、暂缓就业的取消: 1、已向院系递交了《暂缓就业申请表》的同学,在6月9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须填写《华师大南海校区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附件3)辅导员审核后交就业办,并由就业办直接在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客户端修改就业方案; 2、成功申请了暂缓就业,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填写《华师大南海校区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辅导员审核盖章后连同《暂缓就业协议书》、条形码一并交各校区就业办,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批相关信息,7月上旬由学校到省就业指导中心代为领取报到证。
3、7月1日以后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将《华师大南海校区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关单位接受证明上交学校就业办,由学校集中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在学校送档案到达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关单位接受证明,每周二和周五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六、有关暂缓就业的几个相关问题的说明: 1、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暂不迁移。
2、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3、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不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自行联系人才市场。
4、暂缓就业与人事代理的比较: 暂缓就业 人事代理 档案身份 学生 干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手续) 工龄计算 0 从挂靠之日起计算工龄 档案工资 0 根据工龄及职务调整工资级别 职称认定 无法完成 本科生毕业满一年认定为助理级 劳动关系 无法与企业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能够也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及办理用工手续 社保关系 企业无法为其购买社保 能够享受社保福利 户口 暂留在学校集体户口 解决户口问题 人事行政关系 暂留学校 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费用 免 每家人事代理为占领市场都会推出优惠价格。
5.暂缓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
请仔细看看如下的规定吧: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