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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宅基地放弃承诺书

    1.宅基地继承放弃协议委托书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指出了宅基地不能继承,就别提继承了

    2.不再申请宅基地的保证书怎么写

    在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为申请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户口在村里、二轮承包时分配田亩、有老的宅基地。

    通常以户主提出申请。目前,全国各地都实行新农村建设,因此,许多地区都设定了居民集中居住点,所有翻建房屋必须进入集中区划点方可建设。

    因此,你得去查一查你户口在什么地方,村里面是不是有规划点限制要求,再进一步向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咨询具体建房问题。没有特殊原因,是不可能不让你建房的。

    另外有一种可能,就是如果你是空挂户的话,申请建房肯定会有难度。再一个,建房是需要村民小组各家各户签字的,你的人缘关系也非常重要,建议在确定建房前,多联络联络邻居间的感情。

    3.有权申请宅基地却放弃申请有补偿吗

    一、农户参加深化挂钩货币化安置试点项目应遵循以下的条件:

    1.根据经验收合格的拆旧复垦地块面积和地面建筑物主体结构确定,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以下标准收购:主体结构为土木结构的,收购价(含地面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补偿费,下同)为16万元/亩;主体结构为砖木结构的,收购价为18万元/亩;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的,收购价为20万元/亩。

    2.农户参与货币化安置方式挂钩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农户自愿申请退出并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二是农户必须符合已有城镇住房、与有城镇住房的直系亲属共同居住、已购买城镇住房或限价商品房三项条件之一。

    二、农户参与货币化安置可享受的权利:

    一是获得自愿申请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费。二是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若自愿申请整户登记为城镇居民,还可获得每户每亩2万元(按拆旧复垦面积计算)的养老保险补贴,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相关配套政策。

    有意愿可直接向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递交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相关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申请表(指农户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或集体经济组织退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表)。

    (3)退出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承诺书。

    (4)户主及户籍证明上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符合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指标收购价款的居住房源证明材料。①已有城镇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等手续;②与有城镇住房的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提供直系亲属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以及经公证确认的与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证明等手续;③已购买城镇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缴款票据等手续,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拆旧复垦指标收购价款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农户必须符合已有城镇住房、与有城镇住房的直系亲属共同居住、已购买城镇住房三项条件之一,市土地储备中心方可支付指标收购价款。

    有意愿参加货币化安置方式挂钩项目的农户可前往自贡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大街210号(自流井区政府下行200米),2017年3月21日,我局已将农村宅基地拆旧复垦补偿相关政策电话告知了您。以上是你所要咨询宅基地退出最新政策有何补偿的内e69da5e887aae799bee5baa631333365643031容。

    4.原农村户口迁至城镇,13年回迁至原农村,当时在村上要求下写了放

    购买的小产权房遭遇拆迁,该如何办?

    小产权房,不是严格的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或者原属于当地村民的集体安置房、福利房。小产权房不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情形;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具体可以分为3种:(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不过只有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可以购买,非本村的市民不能购买;(2)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3)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

    一、小产权房不同于大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同于大产权房。相比大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没有产权证,房屋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专卖。

    二、小产权房产权的法律规定

    实践中,部分小产权房购买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法院予以支持,但是小产权房始终存在产权问题。《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文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土部下发的通知: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三、小产权房拆迁补偿存风险

    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另外一种情况,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然而,也不是说小产权房被征收拆迁,被征收方不能得到任何补偿,或者仅仅得到当初的购房款补偿。合法有效的小产权买卖合同受法律保障。上海市高院在某判决中,对于拆迁利益的分配会考虑购房人合理购房成本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当然这种地方性标准并不一定在全国适用,小产权房拆迁仍然面临一定的风险,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遇到这类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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