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小产权房上诉范文

    怎样起诉小产权房子的产权

    1,起诉的,开发商属于欺诈行为!

    2,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凡是大产权的小区在房管局都是有备案的!他们是权威的,会告诉你的

    小产权房纠纷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禁止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由于小产权房交易不被法律许可,但相关人士认为,如果购买人是为了投资,如出现拆迁赔偿时,赔偿权益归原产权人所有,购买人主张自己权益时法律不予支持,购买人最多可向出售人主张购房款。不过购买人的购买行为是为了居住,还可以考虑。

    购买小产权房除了购买人的权益不受保障外,购买人还面临多重风险,即便是为了居住的需要购买,不可能作为二手房进行再交易,但小产权房被拆迁的时间无确定性,一两年被拆迁后,居住的愿望就会落空。

    由于小产权房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交易时购买人必须一次性付清房款,不得向银行按揭贷款。由于没有房产证,也无法向银行抵押贷款。此外小产权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因为不在国家规划之列,所以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但是在实际的情况发生条件下,中国作为一党执政,保证团结和平稳定的要求下,特别是目前网络等媒体的高度发达,当你实际的拥有小产权房后,政府是不可能将你赶走的,只能是采取一些冷政策,所以建议最好是购买的房子附近有水井,起码在后期可能发生的对抗中,不会缺水,战斗是长期的,目前小产权房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存在的现象很多,所以你纯粹是用来居住,不打算升值和投资的话,还是可以考虑的。

    关于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以及定金收据样本

    本帖最后由 玉姐姐 于 2011-11-11 11:50 编辑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

    与房地产一级市场相比较,二手房市场显得规模更小、零散、随意、交易主体多样、情形复杂、风险大,正因为如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议定合同时,就必须极为谨慎,方能减少漏洞与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

    二、标的本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这是本合同的关键,一定要明确约定。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等。

    三、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价款这是很重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四、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等。

    五、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等。 六、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等。 八、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等。 九、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小产权房在诉讼过程中遇拆迁的问题

    首先小产权的性质为是由开发商直接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房屋并出售给购房人,未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为国家用地并转化为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所建房屋因用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小产权房用地属于非法用地,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书,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书才有效。

    因此它的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对于合同无效,个人认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返还已交付的购房款。

    因为讼争房屋已经确定面临不存在的风险,并且即使通过还建后,所建的房屋的性质也为小产权房,不能交易的,法院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通过诉求要求申请还建的权利也得不到支持,个人建议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返还购房款。

    我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可以起诉还房退款呜

    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出卖人返还房款及赔偿相应的装修添附损失,买房人腾退房屋,应无争议。

    一、小产权房买卖非法。

    1、2011年11月,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2、2012年8月,国土部、住建部还专门下发《关于遏制违法建设“小产权房”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予以确权登记。

    二、买卖合同无效

    1、《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制度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正是违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而违法建设的典型,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买卖合同一般应属无效。

    三、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之后的处理原则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出卖人返还房款及赔偿相应的装修添附损失,买房人腾退房屋,应无争议。

    小产权房能不能用于起诉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也叫“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习惯叫法。因为它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外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作无效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