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垫资承诺书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垫资协议怎么写
为什么一定要写一个垫资协议呢?只要是没有支付预付款,就已经说明了属于垫资了,之前规定工程必须要有预付款的,现在没有这个规定了,垫资都是可以的,所以你去看看有很多建筑工程都是没有预付款的,没有预付款的话,承包商就需要垫资啊,因为很多付款是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来支付的,如完成形象进度后付款,完成某一节点工程后付款,那么承包人在没有完工之前是得不到工程款的,承包人支付人工费用、材料费、施工设备租赁费等都需要自己掏钱,也就是好垫资了。
如果你们确实需要一个的话,也很简单啊,就说明某某工程无预付款,由承包人垫资施工,垫资部分不计利息,在工程完成某形象进度后开始支付(说明付款已完工程量的所烧,说白了其实也是付款条款的重复)。
2.怎么样写建筑垫资合同协议书
带资、垫资合同,是指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约定,建设单位不预付工程款,而由施工单位自带资金先行施工,工程实施到一定阶段或程度时,再由建设单位分期分批地给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对带资、垫资施工合同的性质认识,目前在理论上和实务中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1.借贷说2.买卖说3.约定说。带资、垫资合同的法律效力 带资、垫资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基于对带资、垫资合同性质的不同认识,法律界人士对其法律效力的认识也颇有分歧。
持“借贷说”的学者认为,由于带、垫资直接违反了国家关于企业与企业之间不准相互借贷的规定,因而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带、垫资部分无效。持这一观点的人士认为,带、垫资施工合同具有不正当竞争的成分,扰乱了我国的建筑业市场,容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况且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早在1996年6月4日就作出《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其中提到:“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此后,各地的建设委员会、计划委员会都相继作出类似的规定。
这些虽然都是政策性的规定,但是在建筑业市场中,是必不可少的。历来的审判实践亦是如此掌握的,否则,只会引发建筑市场的更加无序。
持另外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从经济基础的角度说,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年作出该项规定时,所处的社会背景和经济背景与现在完全不同。当时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下,一个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工程款的拨付等,都是根据国家的计划进行的。
当一个建设项目通过计划立项,取得建设项目许可,国家随即根据计划拨款,建设单位据此付款。由此形成的思维定式是,施工单位承接工程后,应当先由建设方预付一部分钱款给施工方,施工方进行施工,然后建设方再给一部分钱款,施工方再继续施工,直至竣工。
然后进行总决算,包括强制审计,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落实具体的还款计划和措施,将工程余款予以结清。所以,如果倒过来,合同约定:施工方先施工,然后建设方再给付工程款的,就会形成我们所说的是带、垫资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 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 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 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怎么样写建筑垫资合同协议书
带资、垫资合同,是指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约定,建设单位不预付工程款,而由施工单位自带资金先行施工,工程实施到一定阶段或程度时,再由建设单位分期分批地给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对带资、垫资施工合同的性质认识,目前在理论上和实务中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1.借贷说2.买卖说3.约定说。带资、垫资合同的法律效力
带资、垫资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基于对带资、垫资合同性质的不同认识,法律界人士对其法律效力的认识也颇有分歧。持“借贷说”的学者认为,由于带、垫资直接违反了国家关于企业与企业之间不准相互借贷的规定,因而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带、垫资部分无效。持这一观点的人士认为,带、垫资施工合同具有不正当竞争的成分,扰乱了我国的建筑业市场,容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况且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早在1996年6月4日就作出《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其中提到:“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此后,各地的建设委员会、计划委员会都相继作出类似的规定。这些虽然都是政策性的规定,但是在建筑业市场中,是必不可少的。历来的审判实践亦是如此掌握的,否则,只会引发建筑市场的更加无序。
持另外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从经济基础的角度说,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年作出该项规定时,所处的社会背景和经济背景与现在完全不同。当时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下,一个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工程款的拨付等,都是根据国家的计划进行的。当一个建设项目通过计划立项,取得建设项目许可,国家随即根据计划拨款,建设单位据此付款。由此形成的思维定式是,施工单位承接工程后,应当先由建设方预付一部分钱款给施工方,施工方进行施工,然后建设方再给一部分钱款,施工方再继续施工,直至竣工。然后进行总决算,包括强制审计,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落实具体的还款计划和措施,将工程余款予以结清。所以,如果倒过来,合同约定:施工方先施工,然后建设方再给付工程款的,就会形成我们所说的是带、垫资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
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
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
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合同怎么写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栋楼)。
四、进场时间: 定于 ????????年?????? 月底前(以进场通知书为准)。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七、施工工期: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 天。
八、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 ????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03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06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35元/工日。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60%计算;5、规费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双方积极做工作力争享受最优惠政策。
6、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7、乙方对甲方同一经营的材料在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
十一、付款办式: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20个月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 万元,待招标结束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
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
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
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
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如:钢材、承重砖、防水材料等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必须参加公开竞标,同等条件保证乙方中标。十五、违约责任 (1)、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如因自身实力原因,无法承担施工所需的垫付资金,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总额的1%追究违约责任,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协议与正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协议作为正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年??? 月??? 日。
5.工程合同对垫资约定不明,怎么追讨工程垫资
在实践中,当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工程垫资约定不明时,往往极易引发纠纷,如有无利息、何时还款、以什么方式还款等,都可能引发双方纠纷。
这时,承包人要想追回工程欠款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 1、协商追偿。 现实生活中,当发包人拖欠工程垫资时,承包人可以和其协商还款事宜,要求还款或给出明确的还款计划。
但当发包人一拖再拖甚至无力付款的时候,协商追款的作用其实不大,就要及时采取其他方式追讨了。 2、将工程项目的相关方,统统起诉到法院,争取通过多方追偿的方式索取工程款。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垫资约定不明的,视为工程欠款,而工程欠款是可以向多方追讨的。 如将发包人、转包人、分包人、开发商、业主、政府、项目所有人等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人或单位,统统列为被告,要其所有人共同承担支付工程款及赔偿相应损失。
3、尽快委托专业建筑工程律师介入处理,尽早通过法院诉讼取得生效的法院判决书。 如果建筑工程相关方到期未支付或无力支付工程款的,当事人可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发包人等相关方的资产或现有工程项目的方式受偿。
4、建筑工程款在欠款之日起六个月内是可以优先受偿的。 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发包人为公司、企业的,可申请其破产,视情况向股东追债。
即使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发现发包人等依然无力支付工程款,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发包人等公司破产,尽可能受偿,同时在发包人破产清算过程中查找其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其股东主张权利,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 当然了,出于风险考虑,建议慎重考虑带资垫造事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要是发包人拖欠工程垫资,情况复杂、金额大的,就要及时追讨,必要时可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咨询,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往往都有助于尽可能回款。 该文章对我有帮助,赞一个 点击转发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您知道吗?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影响;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律师咨询专业意见,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6.工程合同对垫资约定不明,如何追讨工程垫资
垫资约定不明如何追回:五大回款技巧 在实践中,当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工程垫资约定不明时,往往极易引发纠纷,如有无利息、何时还款、以什么方式还款等,都可能引发双方纠纷。
这时,承包人要想追回工程欠款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 1、协商追偿。 现实生活中,当发包人拖欠工程垫资时,承包人可以和其协商还款事宜,要求还款或给出明确的还款计划。
但当发包人一拖再拖甚至无力付款的时候,协商追款的作用其实不大,就要及时采取其他方式追讨了。 2、将工程项目的相关方,统统起诉到法院,争取通过多方追偿的方式索取工程款。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垫资约定不明的,视为工程欠款,而工程欠款是可以向多方追讨的。如将发包人、转包人、分包人、开发商、业主、政府、项目所有人等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人或单位,统统列为被告,要其所有人共同承担支付工程款及赔偿相应损失。
3、尽快委托专业建筑工程律师介入处理,尽早通过法院诉讼取得生效的法院判决书。 如果建筑工程相关方到期未支付或无力支付工程款的,当事人可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发包人等相关方的资产或现有工程项目的方式受偿。
4、建筑工程款在欠款之日起六个月内是可以优先受偿的。 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发包人为公司、企业的,可申请其破产,视情况向股东追债。
即使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发现发包人等依然无力支付工程款,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发包人等公司破产,尽可能受偿,同时在发包人破产清算过程中查找其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其股东主张权利,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 当然了,出于风险考虑,建议慎重考虑带资垫造事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要是发包人拖欠工程垫资,情况复杂、金额大的,就要及时追讨,必要时可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咨询,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往往都有助于尽可能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