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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便民春风行动总结

    1.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税务总局成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由解学智副局长任组长,宋兰副局长、冯惠敏纪检组长、张志勇副局长、范坚总会计师、孙瑞标总审计师任副组长,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稽查局、督察内审司、人事司、监察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司,负责行动的具体协调等工作。

    (二)加强分工配合。纳税服务司负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办公厅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工作,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各具体措施牵头司局负责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时间、工作步骤、落实措施、宣传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共同完成行动任务。

    (三)加强宣传报道。办公厅负责制定宣传报道总体方案,统筹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相关司局负责提供宣传素材、审核新闻稿件、接受媒体采访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办公厅负责行动措施的绩效考核,并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纳税服务司根据绩效考核跟踪情况,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并通报结果,同时向办公厅和相关单位反馈察访结果和工作改进建议;相关单位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完善相关制度。

    2.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行动安排

    1.时间安排2014年2月17日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司。参与单位:办公厅、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稽查局、督察内审司、监察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行动内容摸清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进一步梳理审批清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

    改革管理方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 1.时间安排2014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司。参与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稽查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行动内容提速政策服务,明确税收政策发布时限,缩短咨询答复时限,试行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制度,增强税收政策确定性和执行统一性;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停复业登记即时办结,缩短注销登记办理时限;提速发票领用,缩短发票领用时限,简化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程序,增加普通发票代开网点,推广网络发票;提速多元办税,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同城通办范围,深化自助办税服务,试行移动办税服务;提速涉税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方式,推行网上审批;提速投诉处理,提供多种投诉渠道,缩短投诉受理及处理时限。 1.时间安排2014年3月中旬推出。

    2.任务分工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司。参与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督察内审司、人事司、监察局。

    3.行动内容制定首问责任制度,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首问责任制,明确落实要求,防范“吃拿卡要”等为税不廉行为的发生。

    إ 1.时间安排2014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2.任务分工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参与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稽查局、监察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3.行动内容减轻资料报送负担,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

    减轻表单填写负担,简并涉税报表,扩大通用文书报表使用范围,规范涉税文书报表格式,推行免填单和预填单服务。减轻税务检查负担,规范进户执法,原则上不允许重复检查。

    1.时间安排2014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2.任务分工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司、稽查局。

    参与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国际税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电子税务管理中心。3.行动内容修订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A级以上纳税人给予更多办税便利。

    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评定为C级纳税信用等级、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等惩戒措施。 1.时间安排2014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司。参与单位:办公厅、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稽查局、督察内审司、监察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行动内容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流程,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实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重点实施好上述六项措施的同时,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原则,进一步推出其他便民办税措施,使“春风行动”成为统领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措施的系统工程。

    3.春风行动的目的

    “春风行动”的目的,是要为进城务工的农民撑起“一片蓝天”。发展“打工经济”,既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手段。据统计,在全国660多个大小城市中,务工的农民将近1.4亿人,他们干着苦、脏、累的工作,为城市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长期以来,找工作难、保护自身权益难、融入城市难等难题,一直困扰着农民工。个别地方还将农民工视为城市“不安定因素”,在就业、管理上出台一些带有歧视性的规定。农民工需要得到特别的尊重和关爱———单从这一点来说,“春风行动”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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