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另外签的承诺书有效吗
1.别人代签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的签订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但是有时因为一些原因,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亲自签订合同,而是找到别人来代为签约。那么这样的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这种情况,可以事后追认。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当事人不认可,则协议无效。
当然,如果代写人有表见代理的情节,则合同还是有效的。所以,这种情况比较复杂。
二、什么是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四、什么样的代理合同是无效的
属于因无效代理订立的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况:
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总之,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要看代签的人有没有一种委任关系。事后追认则合同是有效力的,如果当事人不认可,则协议无效。
2.这样的承诺书有效么
这份承诺书肯定是不合法的,你与校方签订的承诺书相当于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是你实在无奈的情况下才被签署的,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放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
有重大误解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欺诈签订的合同;受胁迫签订的合同;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你与校方签订的合同应该归结为:显失公平或者受胁迫(不前协议书原单位不放关系),所以这份合同时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校方这样做是不符合《民法》的
3.两人签订的协议书有效吗
1、两人签订的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2、协议,即合同。成立并生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合同主体明确、合同内容明确、意思表示自由且一致、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如果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确定无效。如果是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方法订立的合同,受损害人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4.个人签字的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个人签字的承诺书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若是能证明承诺书是被迫签的,有效吗
1、由于是受胁迫签订的,这个承诺无效,但是举证有点难,如果能证明正常情况下无法完成所承诺的工程任务,有诸多单位职工证明,也是可以认定此承诺无效的。 2、单位的做法也是可笑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这是个病句,自动离职需要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你们无法完成承诺的工作任务,单位顶多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是单位单方面行使的劳动合同解除权,而对于劳动者是无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又何来“自动离职”?鉴于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是有严格限制的,像你们这种受胁迫许下的承诺,而在正常情况又无法完成的工作任务承诺,到时候承诺兑现不了的时候,单位要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恐怕是行不通的。 3、既然现在已经签了承诺书,就安心工作吧,尽力而为,到时候单位要解雇你们也没那么容易,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现在要准备好相关证据以防万一。当然现在也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取消该承诺,若怕影响工作,就等将来再说吧。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