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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何区别?

    水土保持登记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适用对象

    占地面积在1万m2以下并且开挖或填筑土石方总量在1万m3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填报水土保持登记表。

    工程占地面积10万m2(含)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开挖或填筑土石方量在5万m3(含)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地处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且占地面积5万m2(含)以上或者开挖(填筑)土石方量2万m3(含)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都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占地面积1万m2(含)以上或者开挖(填筑)土石方量1万m3(含)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送审稿和报批稿当申请单位持送审稿来时行政服

    水土保持方案是指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初步设计报告书。

    根据《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行。首先在建设单位项目向项目审批单位申报的项目建议书中要有水土保持专章,论述项目所在地水土保持相关信息,如自然条件、水土流失概况、水土保持概况、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等。

    第二,在项目审批单位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下发后,合同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注意,《水土保持法》对水土保持方案有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有具体要求。

    相应资质是指甲级资质可以编制一切级别水土保持方案;乙级资质编制省级以下,有的省也要求甲级资质;丙级市级以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第。

    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等,国家级在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论述项目所在地水土保持相关信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行。第三申请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

    相应资质是指甲级资质可以编制一切级别水土保持方案,合同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首先在建设单位项目向项目审批单位申报的项目建议书中要有水土保持专章水土保持方案是指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初步设计报告书。

    基本就是这样详细的在委托了编制单位后可以了解。第二。

    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后向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报批稿;乙级资质编制省级以下,各省在水保局或水保学会,在项目审批单位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下发后,《水土保持法》对水土保持方案有限制性要求。根据《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流失概况,有的省也要求甲级资质,《开发建设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有具体要求,如自然条件。

    注意;丙级市级以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概况 展开。

    水土保持方案

    呵呵,不是随意定的,是有来源依据的。依据水利行业标准《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按自然因素差异,将全国划分为几个侵蚀类型区,各区的都自己的容许土壤流失量,比如南方土石山区为500,黄土高原区就大多了,因为它土层深厚,可以流失更多一点,对地力影响相比较而言还不太大。

    至于直接影响区,一般是在征占地范围周边 延伸几米即可 。

    太简单了,比如南方土石山区容许值,标准规定是500,控制比也是规定了的(按GB5043-2008),那么按此公式,另一个未知数还出不来吗??

    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是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和地质条件,对水土保持措施的类型、型式、规模、数量、布局等进行比选,选择技术合理、符合实际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并严格按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使水土保持设计具有投资省、效果好、易实施的特点。

    水资源论证是指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专业活动。 两者都是技术报告,前者是技术设计,有优劣之分;后者是技术论证和分析,主要结果是可行不可行。

    按照相关规定,两者都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才能编写。

    申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资责要具备哪些资料

    第二章 资格证书的申请、审查与颁发第八条 甲级资格证书条件 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20人以上,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3人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6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须有3人以上,所学专业为水利、资源环境和其它土木工程专业的须各有2人以上,为概(预)算专业的须有1人以上。

    (四)持有乙级资格证书2年以上,近2年内独立完成并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少于5个。(五)有与承担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勘测、分析等仪器设备以及计算机绘制图设备等。

    第九条 乙级资格证书条件 申请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5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12人以上,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2人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2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须有2人以上,为水利、资源环境和其它土木工程专业的须各有1人以上。(四)有与承担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勘测、分析等仪器设备以及计算机绘制图设备等。

    第十条 丙级资格证书条件 申请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专职从事水利、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及科研等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达6人以上,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1人以上,持有上岗证书的4人以上,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的各1人以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三)近2年内独立完成并已通过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鉴定的水土保持规划、勘察、设计、咨询以及科研等成果不少于5个。(四)具有与承担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勘测、分析等仪器设备。

    第十一条 定期受理 资质管理单位定期受理资格证书的申请,具体时间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 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在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间内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管理制度(包括机构章程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 (四)工作场所证明材料; (五)注册资本、开办资金或固定资产证明材料; (六)法定代表人任命或聘任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技术职称和身份证明材料; (七)专职技术人员名单及其专业、职称证书、注册工程师证书和上岗证书复印件; (八)近2年内的业绩证明材料; (九)主要实验、测试、勘测、分析设备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十)资质管理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真实性责任 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省级审核 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所在地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初步审核(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直接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应当在1个月内将初步审查意见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的单位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可直接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报送申请材料。 申请乙、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审查(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直接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应当在2个月内提出审查结果并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第十五条 证书颁发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自收到甲级资格证书的初步审核意见之日起3个月内,收到乙、丙级资格证书申请的审查结果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审查或复核。对通过审查或复核的,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站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同意颁发资格证书的,在20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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