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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关单位长期长期请假情况说明

    1.事业单位经常请病假人员怎么处理

    这说明了该单位制度管理不严,是管理制度出问题了。

    机关事业单位病假相关规定 一、病假期间工资扣发规定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3)请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按80%计发。 (5)病假期间省定和市定职务津贴与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一起按病假比例发给。

    (6)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病假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7)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8)省级以上劳模,保持荣誉的,病假工资待遇可提高10%--15%。 (9)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10)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请事假可以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的规定

    (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1、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2、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三)有关事宜

    1、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5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2、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工作人员按比例计发事假工资期间,e5a48de588b6e799bee5baa631333365653239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贴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4、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请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请事假不足两个月的,见习工资照发,请事假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见习工资,并相应延长见习期。

    6、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探亲假期满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请事假的,需提前向单位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本规定执行。

    7、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满,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规定执行。

    8、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9、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10、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事业单位长期休病假怎么办手续

    请病假必须有国家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材料等)和病假条。

    为了严格病假管理制度,企业往往会对出具病假条的医疗单位资质作出一些特殊要求。有些企业为了遏制“小病大养、无病装病”的现象,还实行了定点医院制度,要求员工必须在指定医院就诊,否则不予批准病假。对没有履行请假程序即离岗休息的员工,企业一般会认为员工擅自缺勤,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为事假或旷工处理。不过,根据新法规,公司这样的规章损害了员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是无效的,因为职工可以到本地与本单位建立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的所有医疗机构就诊。

    也就是说这个诊断证明必须是:职工在本地与本单位建立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的医疗机构就诊后出具。跟本单位没有结算关系的或者外地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是不可以的。

    当然,为了严格病假管理,企业也可以将定点医院治疗制度改为指定医院复查制度,对长期请病假、反复请病假或认为病假可疑的,可以安排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

    4.长期病假人员事业单位考核格次如何确定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德、勤、能、绩效4个方面,长期病假人员,因为患病未能提供劳动或者提供劳动时间短,年度考核中,可按下列办法办理:

    病假时间超过6个月的,列入不参加考核人员中,不进行考核;

    病假时间不足半年的,可以参加考核,但不宜评定为优秀等次,根据工作时间表现,评定为合格或者不合格。

    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请长期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请长期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

    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六、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七、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八、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国务院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由国家人事局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

    5.事业单位长期病假怎么请,假条怎么开

    1、请病假,是需要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证明员工需要休息才能请的。

    2、病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支付,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6.事业单位员工长期休病假条怎么写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条例(好像是这么叫,具体名字忘记了)公司在员工病假期间,必须至少支付当地最低工资,以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

    当然,公司要解除合同,是有权利的,但你这种情况,应当对你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7.事业单位职工长期请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事业单位职工长期请病假工资根据其工作年限来计算,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第三条 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三、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扩展资料: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攸县社保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

    8.机关事业单位哪些病可申请长期病休

    机关事业单位哪些病可申请长期病休,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可以长期休病假,但是最高时效是在二十四个月,并且要符合以下的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3、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扩展资料:

    劳动法关于职工休假相关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参考资料:攸县人社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劳动法)

    机关单位长期长期请假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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