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查工作总结范文
求一篇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年总结
自己结合实际改改就行了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工作总结今年以来,综治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充分认识新时期下信访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推进全市信访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全市信访形势明显好转,有序规范的信访新秩序逐渐形成,为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将今年1-10月份本部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今年1-10月份,我单位共排查和化解来信来访积案 件次,同比减少 件次,降低 %,其中:信件 件,个体访 件次 人,集体访 件次 人。除去重访 件,实访 件。
越级上访集体进京 批次 人,赴省 批次 人。个体越级进京 件次 人,越级赴省 件次 人。
(一)解决处理情况实访的 件信访事项已解决 件,涉法涉诉告知 件,无理诉求答复 件,正在解决的有 件,办结率达 %。其中:大接访县级领导批办案件 件,已解决处理 件,正在解决办理 件;转办案件 件,已解决处理 件,正在解决办理的 件;上级交办案件 件,办结上报 件,正在办理 件。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1、部分农村群众反映2008年村委会调整土地等问题;2、部分农民工反映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等问题;3、部分居民反映取暖费收取过高及供暖不热等问题。4、个别企业职工反映档案不健全影响办理社保等问题;5、部分群众反映煤场污染等问题;6、个别群众反映抚恤金不按上级文件执行等问题;7、部分企业职工反映医保、社保及未交纳三险等问题。
8、部分移民反映住房条件差,开发商未兑现盖房时承诺的事项,强行向移民索要房款等问题;9、个别群众反映征地补偿款少,要求按照土地补偿政策执行问题;10、部分群众反映2008年农业保险问题;11、部分村民反映自来水等问题;12、部分小学教师反映95年拖欠补发工资问题;13、部分群众反映铁路线拓宽征地补偿问题;14、部分群众反映村委会换届选举等问题;15、个别村民反映房屋产权归属等问题;从已排查化解的问题来看,土地调整占 %,农村农业保险占 %,征地占 %,拆迁占 %,环境污染占 %,劳动社保占 %,企业转制占 %,干部作风及村务问题占 %,涉法涉诉占 %,其它占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措施(一)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
一是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信访工作。 月 日, 组织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对全市的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同时,印发了《2009年信访工作安排》、《中共 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市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表彰了全市2008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市政府与各乡镇(管委会)和重点市直单位签订了2009年度《重点信访问题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做好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务公示板定期向社会公布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形式、接待领导的姓名、职务和分管工作范围,同时针对共性问题安排预约接待。对接待的信访案件,能现场解决、答复的现场解决答复,现场不能解决答复的,签批分管领导或转办责任部门限期解决答复;案情复杂的,经接访领导批示,及时进行包案。
今年 月 日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之后,各乡镇(管委会)、部门和单位也都安排部署开展了大接访工作,每天有一名领导接访,每周安排一名主要领导接访,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把领导干部下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干部下访分统一组织、分散组织和包案下访三种。统一组织由市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半年一次;分散组织由各部门抽组人员确定专题组织下访,一季度一次;包案下访是县级包案领导抽组有关部门带案下访。
今年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后,各行政职能部门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均下基层开展学习调研,进百村,入万户,访贫问苦,问计问策。就专题解决信访问题而言,市国土局、农牧局、经贸局、环保局、纪检委等部门均开展了下访活动,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各级领导包案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坚持所有信访案件“五包”责任制。
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做到了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领导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市信访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或市委常委会研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在上级领导包案的基础上,明确县级、科级两级领导包案。
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层层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氛围。(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在抓好超前排查上下功夫,实现了由“救火”向“防火”转变。
采取市、乡、村、市直单位条块结合的办法,对信访不安定因素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实行排。
新时期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及工作对策
在浩荡前行的现代化变革中,城乡转型、体制转轨、观念转变都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不确定和不稳定的因素,我们需要在社会肌体中寻求“黏合剂”和“减震器”,纾解矛盾、促进沟通,使社会在大变革中稳步而有序的进步。
“信访”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正是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和特殊背景下,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制度性安排。 现代冲突理论的代表科塞提出了“社会安全阀”的理论,他认为社会紧张的释放不一定要通过原始冲突行为,而是可以寻找替代手段,我国的“信访”制度正在扮演这一角色。
人们通过走访、写信、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来表达个人诉求,以此缓和社会矛盾并减轻矛盾对社会的破坏程度。 不可否认,“信访”制度也存在很多诟病,因其有“人治”的嫌疑,甚至有学者提出要废除信访制度。
为了完善“信访”制度,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应运而生。2005年颁布的《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的有关内容,2008年,山东省制定了《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
2009年,济南市成立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通过三年多的运行,效果非常显著。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在完善信访程序、保障信访人利益、减少信访存量、防止信访权滥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这一制度刚刚起步,还存在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亟需改进。 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论证方法。
通过规范分析的方法,厘清济南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发展状况,奠定了全文的分析框架;通过实证研究,分析济南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运行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进而丰富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内涵,以真正实现“信访”工作“减压阀”的作用。 结合当前信访制度的利弊和济南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开展的情况,本文认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对完善信访制度、预防和制约信访权的滥用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应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制度创新等手段促进其发展。
除了导论部分,文章着重阐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的理论分析。
通过阐述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相关的概念、内容以及与其类似的司法制度、行政复议制度,总结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的特点,为探讨如何改进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打下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分析了济南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的实施现状。
对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实施的意义,济南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实施的背景以及实施现状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 第三部分,探讨了济南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成因,从法律法规、社会体制、信访工作机构以及人文历史等层面入手,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从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打下基础。
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济南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的对策。主要包括:完善法律法规提升信访制度法律效力;将复查复核作为信访考核的考量标准;运用多种手段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突出公示制度在终结信访事项中的作用。
希望通过制度自身的完善,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能够真正发挥终结信访事项的作用。
什么是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是《信访条例》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程序保障。
根据《广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复查,是指信访人对本省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而提出申请,依法由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复查意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复核,是指信访人对本省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不服或复查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查意见而提出申请,依法由原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该信访事项复查意见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复核意见的行为。
扩展资料: 不得申请复查复核的事项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事项不得申请复查复核: 1、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3、已经终结或者正在处理、复查、复核的。 4、提出意见、建议的。
5、已经超过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救济时效的。 6、不属于本省行政机关行政职权范围内的。
7、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什么是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
第一个受理信访案件的单位或部门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如果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同意,就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均注明“如不同意本答复意见,可在30日内向xxxx提出复查”)。复查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为什么不同意答复意见及相应的政策依据,以及有什么要求。
复查单位受理后,30日内应出具复查意见。如果对复查意见仍不同意,按照同样的原则,再申请复查的上一级单位进行复核。
如果对复核意见仍不同意,信访程序就走完了,信访部门就不再受理了(当然指的是同一个信访事项)。
信访调查报告怎么写有人信访反映问题领导要求写个调查报告,我又是
如何写总结和调查报告(上)----------李晓明根据“白云讲坛”的计划,由我来讲如何写总结和调查报告。
下面讲三个问题:一、写作并不难现在不少单位都反映,缺少能写材料的人。 什么叫能写什么叫不能写?我看关键问题是肯不肯写。
只要肯集中精力去专研,就一定能写出好文章。咱们知道,谁都会说话,其实,写作就是说话,只不过是经过认真准备的说话,把你说的话更加精练,更加条理,更加主题鲜明并把它变成书面的文字而已。
上点岁数的同志在中学时都记得一篇课文——《半夜鸡叫》,作者是战士作家高玉宝。 高玉宝没读过书,参军后识了几个字,当了连队通讯员,还经常因字识得不多而把信送错。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连中学都没上过的人却能为全中国的中学提供一篇范文,说明写作并不难,只要你拥有以下五条就可以了:一是要有写作的兴趣。什么事情都是,只要你想干好它,你就能发挥出很大的潜能来。
有人说,写不出好材料是脑子不行。其实,人的大脑细胞差不多,都是几百亿个,这个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任何一个脑力劳动者一生用不完它的十分之一。
只要你对它兴趣,就能把你的大脑潜能发挥出来;二是要有真实的素材。搞新闻的称它为占有第一手资料。
我们不少人不愿认真掌握情况,结果闷在屋子里苦思冥想地编,闭门造车当然难了;三是要有鲜明的主题。就是你要表达什么意思先要搞清楚。
高玉宝就是要通过自己苦大仇深的经历去揭露地主阶级贪婪与剥削的本性,整个文章就是围绕这一主题来写的,要表达的意思非常清楚;四是要有朴素的语言。 正因为他来自社会最底层,没有接受过那么多空话套话和八股文的影响,所以文章所用的语言都是大实话、老实话,让人感到生动和贴切;五是要有一点写作知识。
有的人,读了几本写作通论之类的书,甚至中文系毕业还是写不好文章,为什么?其实,自古有一句话——叫“假传万卷书,真传一句话。 ”文章如何开头,谋篇如何布局,层次与逻辑如何分明,问一问明白人,20分钟就可以搞定,或者找一篇好文章,照葫轳画瓢揣摩几次也就有数了。
所以,要写好文章,既不要把它看成很难的事,也不能把它看成很轻松的事,必须通过主观努力,这样就没有办不好的事了。 二、总结和调查报告的基本要求(一)总结1、总结的概念。
总结是通过对过去一段工作的回顾与分析评价,判明得失利弊,提高理性认识,用以指导今后工作的一种常用文书。2、总结的特点。
有两个。一是内容的自我性。
也就是自己写自己,站在第一人称的角度上。用别人的口气写你,就成了调查报告或其它报道了。
它是以客观评价自身工作活动的经验教训为目的,以回顾自身工作情况为基本内容,以自身工作实践的事实为材料。二是回顾的理论性。
总结应当忠实地反映自身工作实践,不应夸大其词。但总结又不是工作的流水账,它是对工作实践活动的本质概括,要在回顾工作实践活动全过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的规律,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正是总结的价值所在。
3、总结的分类根据性质的不同,可把总结分为工作总结、学习总结、会议总结等等。 根据范围的不同,可把总结分为全国性总结、地区性总结、部门性总结、本科室总结等。
根据时间的不同,可把总结分为月、季、年度总结或阶段性总结等。根据内容的不同,可把总结分为全面总结和专题总结两类(如信息科总结或信息科的社区数字化情况总结)。
4、总结的结构、内容和写法总结一般由标题、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1)标题。
大体有两类形式:一是公文式标题;一是非公文式标题。公文式标题由单位名称、时间、事由、文种组成,如《白云街道社区建设科2004年度关于选举和培训居委会干部的工作总结》(也就是四个W)、《白云街道2004年上半年宣传工作的总结》。
非公文式标题则比较灵活,可以为双行标题,也可为单行标题,如《推动人才交流,培植人才资源》——白云街道组织工作的几点做法。(2)正文。
其结构由前言、主体、结尾组成。一是前言。
即正文的开头,一般简明扼要地概述基本情况,交代背景,点明主旨或说明成绩,为主体内容的展开做必要的铺垫。 例如:(毛选里《三个月总结》开头一段)二是主体。
这是总结的核心部分,其内容包括做法和体会,成绩和问题,经验和教训等。这一部分要求在全面回顾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深刻、透彻地分析取得成绩的原因、条件、做法、以及存在问题的根源和教训,揭示工作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
建议读一读毛主席的《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和《三个月总结》。回顾要全面,分析要透彻。
三是结尾。可以概述全文,也可以说明好经验带来的效果,也可以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或改进意见。
(仍举《三个月总结》结尾例子)(3)尾部。 包括署名和时间两项内容。
如果标题中已有署名,这里可不再写。(二)调查报告1、调查报告的分类。
一是总结典型经验的调查报告。调研对象必须是先进典型。
二是反映情况的调查报告。 如:当前辖区居民的生活情况、当前机关干部的素质等。
三是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如:黑社会为什么能在这里猖獗?这。
信访工作要如何复查?
(一)对税改办处理决定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外,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复查。
原办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答复。 (二)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税改办进行复查。
上一级税改办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经复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的,上一级税改办不再受理。
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不服的,怎么办
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不服的,可以以新的证据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
如果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政府信访机构不再受理。 依据《信访条例》规定如下: 1、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
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扩展资料《信访条例》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十五条 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并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