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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个案件情况说明

    1.作文 用多个事件说明一个观点

    少年时代的牛顿发现苹果落地.牛顿,1642年12月25日生于英国林肯郡伍尔索普村的一个农民家庭.12岁他在格兰撒姆的公立学校读书时,就表现了对实验和机械发明的浓厚兴趣,自己动手制作了水钟、风磨和日晷等.苹果落地引起他的注意是偶然的.一个炎热的中午,小牛顿在他母亲的农场里休息,正在这时,一个熟透了的苹果落下来,这个苹果不偏不倚,正好打在牛顿头上.牛顿想:苹果为什么不向上跑而向下落呢?他问他的妈妈,他妈妈也不能解释.大凡科学家都保留一颗童心,牛顿更不例外,当他长大成了物理学家后,他联想到了少年的“苹果落地”故事,可能是地球某种力量吸引了苹果掉下来.于是,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

    2.我乘电梯时,用拳打了一下电梯轿厢壁,有两个不锈钢板掉了,我写

    “情况说明”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就案件中存在或者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的工作说明,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经过、其他涉案人员的处理情况、有关事实未能查证的原因、赃物未起获、无法鉴定、比对、指认、辨认、估价的原因、有关证据存在形式瑕疵的原因、案件管辖、主体身份情况、特情办案情况等。

    关于“情况说明”的性质,无论是 96 年刑诉法还是新刑诉法,都没有规定“情况说明”属于哪一类证据。刑事案件中的证据材料要作为定案依据,应当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情况说明”并非直接来源于案件,而是事后的补充证明,一方面由侦查人员和单位自己出具,没有依照法定程序或方法收集,另一方面附带了侦查人员大量的主观信息,并且,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将这样的材料当成判定取证是否合法的“证据”,为非法证据的滋生提供了温床。这种由未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提交的极不规范的书面材料,被司法人员概括为一个形象的“专业术语”,即证据“白条”,虽不具有法定证据的形式,但其证明力往往胜似法定证据。法官仅凭“情况说明”的寥寥数语,也难以对取证的合法性问题做出准确判定。

    但是与案件具有关联性的“情况说明”,根据内容和形式综合考虑应当保留的,可以分别归入相应的法定证据形式。对于查找赃物、凶器未果的“情况说明”,源于案件现场的勘查检验,故应当将其归为勘验检查笔录。对于案件来源的“情况说明”,根据其是电话报案、知情人报案、监听得到线索等,分别归为书证和视听资料。在实践中,对“情况说明”可以作以下处理:与案件没有相关性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当排除;其它“情况说明”应严格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归入相关证据种类并完善其内容和形式。

    刑事诉讼法和高检院刑诉规则的修改,吸收了两个证据规定对“情况说明”的相关规定,确定了对非法实物证据实行裁量排除的原则。在这一原则下,对侦查机关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作出说明”、“补正或解释”, 这就使得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的“情况说明”真正有了法律依据。

    但是,当前司法实践中广泛使用的“情况说明”,与新刑事诉讼法和刑诉规则(试行)中的“情况说明”大相径庭。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中广泛存在, 几乎已经成为刑事案件的“标配”, 实践中的“情况说明”多为对证据证明力和证据链衔接的补充、说明,存在制作不规范、名称不规范、内容随意和采纳不严谨等问题,而法律规范中的“作出说明”、“补正或解释”是对非法实物证据裁量排除的一种方式,明确规定了启动程序、对象、危害程度、补正方式和形式要件要求等。这样就破坏了证据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为徇私枉法提供了空间,同时充当了非法证据的合法化的“转化器”、助长了侦查机关的慵懒行为和不利于检察机关进行审判监督。

    在实践中应当做到:

    一、对“情况说明”要严格、细致审查,做到明察秋毫、抽丝剥离,捋顺隐藏在“工作说明”、“工作情况”等字样下的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依法规范使用;

    二、需要对“情况说明”的使用进行严格限制,除非有必要或在实践中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固定、移送证据等,否则应禁止使用;

    三、对“情况说明”的使用应当加以规范。 可以通过召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多部门协调会,制定相关规范,达成统一的工作方案;

    四、检察机关应当加强监督职责, 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司法公正。

    3.多个原告和多个被告,某一个人可以既是原告又是被告吗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个原告一次可以起诉多个被告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4.两个原告两个被告的起诉状的格式

    民事起诉状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是民事原告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依据事实和法律,请求依法裁判的诉讼文书,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文书之一。为方便当事人书写“民事起诉状”,现将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和格式介绍给大家,以供参考。

    一、民事起诉状的内容一般由七部分组成:

    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当事人是法人时,原告应写明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如果委托有代理人,还要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原告在写明自身情况的同时,还要写明被告的情况。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与住址或所在地。

    这里要说明的是“住所、住址、所在地地址”的提法问题。在民事诉讼中,住所通常亦称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状中要求写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该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该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则可写经常居住的地址。

    3.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如在离婚案件中有三项具体要求的,可写为:1.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由谁抚养,谁给抚育费;3.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债务依法承担。

    4.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后,就要为其请求提供充足的依据。首先是摆事实。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如离婚案件,一般要写明双方何时结婚,婚前感情基础如何,婚后感情变化情况,何时因何原因关系开始变化,以致发展到破裂的地步等;说明准予离婚的理由,并引用婚姻法有关条款;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提出处理意见。又如在合同纠纷中,要写清楚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事实与理由中,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5.受诉法院。根据法院管辖、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受诉法院。

    6.落款。末尾要有原告姓名的签名,或盖章以及民事起诉状的递交时间。

    7.附件。须说明本诉状副本份数、证据份数以及其他材料的份数。

    二、民事起诉状的格式:

    (一)原告为自然人时起诉书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

    3.其他材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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