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材料无从查证情况说明
1.关于干部档案补充缺失材料,个人作说明,调查核实工作的相关要求和
如果是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地补充档案材料,那可以发《关于补充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
关于补充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
*通﹝201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的要求,为进一步补充、收集完善人事档案材料,为人事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1.补充材料的具体要求。例如人事档案中哪些材料,履历表、任免表等类别;同时,对材料的真实性、纸张等方面,提出要求。
2.收集的方式、时限等
3..相关的责任,请大家高度重视。
落款
年月日。
如果是在单位内部补充材料,或者是针对某个人的档案进行补充,那可以参照上面,写得更简单直接一些。
仅供参考
2.上海居住证
你说的问题不是很明白。我根据理解回答如下:办理上海居住证所需的离职证明没有说是从档案里查阅,所以没有“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这个材料要求。离职证明或退工e69da5e6ba90e799bee5baa631333330336330证明倒是需要的材料之一。只要你原单位出具一张证明,证明你于某年某月某日离职,并盖上他们的公章就好了。这个退工证明如果当时给你开了你丢了,可以去补开的(就是补写一份)。当然如果你有劳动手册,劳动手册上应该就有显示退工记录的。
根据你的问题补充,再回答如下:
1.“未在外省市工作过,上海工作的前两家公司,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档案中肯定也没有任何记录,那么我可以直接把档案调到上海来么?”——可以直接调入上海。只要有正规的调档函,原档案存放地会按手续办理调出。这个调档跟有没有离职证明不搭嘎。
2.如果没有离职证明的档案调到上海来之后,会被退回么?还是只会被要求通过相关途径把离职证明补到档案中即可?——不会退回啊,你只要按时交纳档案保管费就好了。
3. 为了不提供离职证明,就只填写目前在职的公司显然是不行也不划算的,因为这样肯定会让你解释为何近2年没有工作,况且你在前两家公司都有缴综保的记录;另外以后评定工龄也会受到影响。
我的补充:根据我的经验,离职证明不一定会放入档案,比如我们公司如果没有劳动手册会直接开给离职的当事人一张离职证明/退工通知单,当事人自己拿着自由处置(没有封档函的当然他们也不会入档)。所以不是所有的离职都会在个人档案里显示。如果真的要这张离职证明,你可以找原公司再开,如果原公司没有了,到工商局开个公司注销或停业证明也可。
3.个人档案可以查询到什么内容
1. 可以查到身份证上的信息。
2. 你的毕业学校,家庭背景。
3. 在校的表现情况,记过处分情况。
4. 你的获奖状况。
5. 还有百诚信记录。
1、个人人事档案内容是一个人的绝对隐私资料,查看其档案材料有其严格的手续和纪律。
2、就是本人度没有绝对必要的理由或未知经相关部门同意也是不能随便查看自己的人事档案的。
3、个人人事档案的转递,一般都是通过“机要途经”实现的。有时由本人携带转递时,必须要贴上密封条,并在密封条上加盖公章。同时,一旦发现档案袋有被拆解过或揭封道过的接收部门可以绝收。
4、查阅个人人事档案除本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外,必须凭版有关单位的公函或介绍信方能接待。
5、查阅个人人事档案的严格手续和纪律,真是组织人事部门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所权致。
6、个人人事档案内容在网上是无法查询或看到的。
4.到档案局提取个人档案需要什么证明
准备材料:
(一)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二)本人提取
1、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
2、档案人的劳动合同;
3、或用工备案;
4、社保证明。
(三)委托他人提取
1、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
2、委托人的委托书;
3、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填写信息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三、档案交接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四、注意事项
1、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再次检查,如发现仍有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情况,请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提档离开后档案室将概不负责;
2、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提取的档案,请及时交到所需档案的单位保管。
扩展资料:
档案特性:
全面性
人事档案收存员工的履历、自传、鉴定(考评)、政治历史、入党入团、奖励、处分、任免、工资等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因此,它能记录员工个人成长、思想发展的历史。
能展现员工家庭情况、专业情况、个人自然情况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总之,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信息的储存库,它概括地反映员工个人全貌。
现实性
由于员工仍在工作,其人事档案则成为人事(劳动)部门正确使用人才、合理解决工资等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直接为现实工作服务是人事档案区别于其他档案的重要标志。
真实性
这是人事档案现实性的基础和前提。人事档案必须做到整体内容完整齐全,个体材料客观真实,才能为用人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动态性
人事档案立卷后,其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当事人人生道路的延伸将不断形成一些反映新信息的文件材料。因此,人事档案必须注意做好新材料的收集补充,力求缩短档案与员工实际情况的“时间差”,这就要求人事档案必须打孔装订,以便随时补充新材料。
流动性
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员工的人事管理相统一,才便于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如果人、档脱节,保管人事档案而不知当事人已调往何处,即“有档无人”,这样的无头档案。
保管得再好也无意义。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档随人走”,在员工调走后的一周以内,必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新的管理部门。
机密性
人事档案的内容涉及个人功过等诸多方面情况,有的从侧面反映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的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而不能向他人(包括家庭成员)言及的内心隐秘等等。
因此,人事档案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和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料,不能向社会无条件地提供服务。即使是处于档案管理机构的个人也不能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