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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差报销情况说明

    1.差旅费报销表怎么填写

    1、《差旅费报销单》各项目应据实填写,必须从此单据中列出详细的行程。

    此单据中没有列出行程的车费、住宿费不准报销。 2、如报销他人补助款项的,必须有该人员确认签名。

    3、该报销单据必须用兰色或黑色墨水笔填写,不准有涂改的痕迹。 4、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审阅工作,是指各部门经理在审核的单据上要注明:“已核”或:“属实”字样,并同时签名和日期。

    5、财务部负责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和金额的精确性的审核工作,是指财务部审核人员对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和精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详细的审核意见。 6、签字时须用兰色或黑色墨水,其他颜色无效。

    2.旅差费报销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如果该公司参加了工伤保险,就按这个标准。没参加的话就只能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差旅费的报销流程

    1、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直属上级审查 分管副院长核准 财务人员审核--出纳结算付款。各分管领导应对差旅费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全面责任。

    2、财务人员、稽核人员、资金管理人员按规定对报销手续、预算额度、票据合法性、真实性、出差标准进行审核并对此负责。

    4.差旅费报销规定

    差旅费报销制度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职 火 轮 飞 其他交通 住宿标准 市内 伙食补助费 工具(不包 一般 特殊 一般 特殊 务 车 船 机 括出租汽车)地区 地区 交通费 地区 地区 董事长 软 一 公 按实 按实 总经理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80 100 董事 舱 舱 副总经理 软 二 公 按实 按实 总工程师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60 80 舱 舱 部门经理 硬 三 普 按实 按实 高级工程师 卧 等 通 报销 150 250 报销 50 60 总经理助理 舱 舱 其他工作 硬 四 按实 按实 人员 卧 等 报销 50 150 报销 20 50 舱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 (3)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5)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3、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电话、电报费均予报销。 (7)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8)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9)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10)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1)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表头因为是由表格改变而写,略显有一些乱,希望你能明白,也希望上述制度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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