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献血的情况说明
1.义务献血日来历和说明
没有义务献血日,1998年10月1日开始,义务献血制度也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偿献血。
为鼓励更多的健康人无偿献血,宣传和促进全球血液安全规划的实施,世界卫生组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国际献血组织联合会、国际输血协会将6月14日定为“世界献血日”,决定从2004年起,将每年的6月14日定为“世界献血者日”。
之所以选中这一天,是因为6月14日是发现ABO血型系统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卡尔·兰德斯坦纳的生日,2005年5月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6月14日定为世界献血者日。(把你的内容补充完整)
2.义务献血日来历和说明
2006年6月14日是“世界献血者日”,今年“世界献血者日”的主题是“确保安全血液的普及使用”。
每年的6月14日是世界献血者日。2005年5月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6月14日定为世界献血者日,以推动全世界的自愿无偿献血。这一节日是由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献血组织联合会以及国际输血协会共同联合发起的。
在王府井大街有两辆献血车,西单步行街有,新世界,北京站等北京人多,繁华的地方都有。
2007年2月17日-2007年3月4日
活动地点:中心机采室、体采科中心小屋、街头采血点。春节庙会期间,还在地坛公园、白云观、龙坛湖公园、厂甸、朝阳公园、八大处等处增设临时街头献血点。
咨询预约捐血热线:
上午8点-下午4点半:成分血82026335 全血:82079988转1001
下午4点半-夜间10:30:62031992,夜间10:30后转为自动录音电话
3.义务献血
作为一个普通的医务工作者,我认为我有义务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 首先,什么是血液? 血液所含的三种血细胞分别是: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
血液的每一种组成都有它的特殊的功能,血浆可携带水份、盐类、养分、荷尔蒙和药物到我们的组织,并带走代谢废物到肺脏及肾脏,经由呼吸及尿液将之排出身体。 其中白细胞可帮助你身体抵抗感染,血小板的功能主要是止血,当你受伤时,他们会粘在一起并堵住血管的破洞,阻止血液进一步流失。
红细胞是血液中数量最多的细胞,它充满了红色的血红蛋白,所以血液看起来是红色的。众所周知,生存是离不开氧气的,人们吸入肺脏的氧气便和血红蛋白结合被运往全身各个组织,以完成细胞的新陈代谢。
红细胞的寿命只有120天,它们在脾脏内被破坏掉。 所有的血细胞均在骨髓内由造血干细胞分化而成。
这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来,血液对身体的重要程度, 因为献血会造成以上血液功能的弱化甚至丧失 简单的说:红细胞的减少会使身体各部分器官得不到足够的氧气,细胞的各项生命功能无法发挥,献血后产生的头晕现象就是因为脑部没有得到足够的氧气供应,和一氧化碳中毒时的现象是一个道理。 白细胞的减少会使身体抵抗病毒的能力下降,容易生病,献血后身体虚弱就是这个原因,免疫能力的下降就使本来无足轻重的感冒等病毒有可乘之机。
顺便告诉大家,著名的艾滋病的另一个名字就叫“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 血小板的缺少会使伤口难以愈合,流血不止,当然,谁也不会倒霉到献完血就受伤。顺便告诉大家,白血病产生的最严重的后果之一就是血小板减少(《血疑》年纪大一点的人应该都看过吧?) 有人就说了:本老你说的不对,大家都说献完血后身体会生产出足够的血液补充 刚才我说过“所有的血细胞均在骨髓内由造血干细胞分化而成。”
造血干细胞凭良心讲是有寿命的,也就是说:造血干细胞的造血机能不是无限制的 有一个很简单的例证:大多数老年人的骨髓造血功能仅是年轻时的50%,由于造血机能减退,易出现贫血,而且不易恢复。所以造血干细胞我认为是消耗品,而且是不可恢复的! 还有人说了:书上说,献血后2周,血液的容量就会补充完成 对,你说的对,但是请注意:补充的是什么? 据我所知,身体在2周内补充的应该是血浆,血浆和血液是2个概念哦 血浆的成分包括:水(91%)、蛋白质(7%)、脂质(1%)、糖类(0.1%)、无机盐类(0.9%)、代谢产物。
看到了没有,其实补充的就是水! 这里也有一个简单的例证:献血后会感到口渴,就是因为要补充血浆,血站会无偿提供糖水或牛奶也就是这个原因,明白了吧? 还有人说:你说的我都知道,但是为了广大病患的幸福,我就要献 ok!你很伟大,我敬佩你 可是,在你没有无偿献血的时候,难道病人就无血可输了? 当然不是这样,本老在医院工作的时间可能比你的年纪还大,我得告诉你:正是因为无偿献血者的热情使病人承担了更高的用血成本 因为血液的暴利,政府就垄断了采血的渠道,在没有血站的时候,每200mm血液价格是70元人民币,现在的价格是每200mm大约200元人民币。而且原来还要付给献血者相应经济补偿,现在都是无偿献血,不用付给献血责任何经济补偿。
我们医院去血站买血那可真都是真金白银,少一分钱也不行,这些成本只有转嫁到患者身上去,其实我们也是没办法。 并且由于无偿献血者人数众多,原来靠卖血接济贫穷生活的农民和下岗职工现在又断了一条财路,造孽啊! 有人说了:不是无偿献血者可以免费用血的吗? 对,先到医院把用血的钱交了,然后到院办公室开证明,然后找到医生签字,拿上你的身份证、病历、手术通知、无偿献血证,然后到卫生局盖个章,然后到血站办理退款,还的祈祷经办人都在,并且有的地方还规定,必须使病人亲自来办理! 我倒是见了很多病人,最后放弃到血站退血费,自认倒霉了 还有人说:献血至少可以免费检查 我的负责人的告诉你血站只做最常规的血型和乙肝检查 甚至有一篇报道,我没核实,大家看看 无偿献血不需要体检? 2004.08.24 大众网-大众日报 献血前咋不体检了?日前,笔者参加了一次无偿献血,血站的工作人员在没有对无偿献血者进行实质性体检的情况下,就开始了繁忙的抽血工作。
面对诸多人的提问,血站工作人员解释:从实施《献血法》以来,就不体检了,全国都如此。 最后,血站对无偿先来的血是什么态度呢? 这个就不好说了,反正成都倒掉了几十万cc,还有一些血被卖到药厂作原料 基本上是有问题就成批倒掉,没曝光的这种事每个城市都有 血站的人基本上都是当兵退伍的或社会闲散人员,医学院毕业的属于凤毛麟角 福利好得出奇,年终上万的发,那些采血车都上百万一辆,信不信由你。
4.义务捐血有什么意义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第八条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
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
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第十条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5.义务捐血有什么意义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第八条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第十条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
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6.义务献血
健康成人正常血压12-20/8-12kpa(相当于90-150/60-90mmHg)超过或低于这个标准为不正常血压。有的人误以为高血压的人,血多可以献血,低血压的人也可少献点血,这都是错误的观点。血压是指心脏收缩血液至血管所产生的压力。因为献血可使血压稍稍降低,故收缩压低于12kpa(90mmHg)的人不宜献血。收缩压过低说明左心室收缩力较弱,此心脏流出的血量小,献血则易发生晕厥。有高血压的人献血时冠状动脉可能会痉挛,引起一时性缺血,导致心绞痛,有形成心肌梗塞的可能,或献血后血压下降,血流减慢引起血栓形成。
为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所以献血者的血压必须符合标准时才能献血。
7.关于义务献血的问题
首先非常感谢您想到18周岁参加献血做这件十分有意义的事。
只要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证件都是可以参加献血的,譬如驾驶证等。记得有些准考证也是有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有照片的临时居住证也是可以的。
无偿献血是世界卫生组织在上百个国家推行了将近80年的成熟的公益活动,其安全性是十分可靠的。我本人参加了数十次献血,还没有发现献血对身体有什么伤害。但是,每个人的个体情况不同,我认为也不能完全排除极少数人会有晕血等不适合献血的症状。
献血前,血站医生肯定会对您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才能献血。
详细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467-200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bbs/dispbbs.asp?boardid=16&Id=428
祝您18周岁献血顺利!献血快乐!
无偿献血 不用舍己 就能救人 何乐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