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企业所得税预缴退税情况说明

    1.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

    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注意事项 一、办理程序: (一)办事地点:主管税务机关(管理所) (二)提供资料:申请人提供下列资料一式四份: 1、退税申请; 2、《退款申请书》; 3、《企业所得税预缴情况统计表》; 4、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办法企业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税款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时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办理时限:企业所得税退税说明:税务机关应当自纳税人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 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报告 ____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处): 我单位下列出口货物(见所附明细表)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原因不能 按期申报退税,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4]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申报,请予批准。

    附:出口退税延期申报明细表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主管退税机关填列 经办人意见: ( )不同意。 ( )同意延期 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申报。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因为不同原因申请延期申报的,不得使用同一份申请报告。

    企业所得税预缴退税情况说明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