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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企业研发费用情况说明

    1.高新企业研发费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对于该项内容的理解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销售收入的界定 根据362号文的要求,销售收入包括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不难看出,销售收入不含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和接受委托科研收入。而企业经过审计过的利润表中却又无法找到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对于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很可能把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科研收入均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也孰是说,对于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应该按下面的公式进行核算: 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十其他业务收入一技术转让收入一技术承包收入一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如果企业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这样测算,确定企业过去三年的研发费用比例及额度,则很有可能与专家最终评定的结果出现天壤之别。

    如某企业提供的上一年度经审计过的利润表显示,主营业务收入5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O,而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又包含了接受委托科研收入200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企业的销售收入应按3100万元确认,由此推断过去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应占过去三年销售收入比例为6%。

    如果仅仅考察过去一年的研发费用,应该不低于186万元(3100x6%)。但是这些材料上报后,因为审计过的财务报表无法体现上述2000万元是受托科研收入,专家则很有可能根据 5100万元的主营收入就直接判断企业过去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应占过去三年销售收入比例为过去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应占过去三年销售收入比例为4%,如果仅仅考察过去一年的研发费用,应该不低于204万元( 5100x4%)。

    假如企业经过专项审计后的研发费用是190万元,对于企业自测而言是符合了要求,但专家却很可能认为研发费用不达标而把企业予以否决。 那企业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呢?只有人为扩大销售收入数额,并以此为基础测算研发费用。

    也就是说,不管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中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一律按锴售收入计算,以此来计算企业过去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基本就可以确保万无一失。 二、费用比例的界定 研发费用比例是指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在这里面指的是总额的概念,也就是只要企业过去三年的总数相比达到上述要求的比例即可,并不要求企业在过去的三年中,每年的比例到要达到上述比例的要求。 三、研发费用的范围 根据362号文的要求,研发费用的范围包括: (一)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具体应包括哪些内容?文件中没有明确界定。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还可以将下列费用作为人员人工进行列支: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专业培训、公司按研发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经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

    另外,对于研发人员的人工成本,年度总额比较容易确定。但对于每个项目应负担的人工成本应如何确定?是简单平均还是加权平均?从合理角度讲,简单平均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因为在一个年度内,企业可能会从事多个研发项目,而每个研发项目的参与人员在每月甚至在每天的数量都会变化,更为重要的是,同样一个人在同一月甚至同一天就可能会从事不同的项目研发a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仅仅利用简单平均的方法显然不太合理。而加权平均又该如何计算?如果落实到每个项目每天参与的数量,工作量太大,而且也无法操作。

    比较合理的方式是计算出每个研发项目在每年持续的期间(月数),平均参与的人数,计算出当年的总人月数。然后用人工总成本除以总人月数,计算出平均人月人工成本。

    根据平均人月人工成本与母个项目在当年的人月数,即可计算出每个项目在当年应负担的人工成本。 (二)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

    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对于上述直接投入的内容,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批量购入的材料同时用。

    2.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可以包括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包括: (1)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都包含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包含以下: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7a64e78988e69d8331333433623738动人员的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加薪、加班工资、五险一金等,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7、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8、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4.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范围包括哪些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

    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

    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

    其他相关费用。 更多的问题咨询中科为集团。

    5.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其他费用包括哪些

    据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作指引第四大项--研究开发活动确认及研究开发费用归集: 测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企业须按规定如实填报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情况表;同时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经费,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一)研究开发活动的确认 1.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企业按照上述定义判断是否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并填写附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2.判断依据和方法 认定机构在组织专家评价过程中,可参考如下方法对企业申报的研发活动(项目)进行判断: (1)行业标准判断法。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2)专家判断法。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发布公认的研发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本行业专家进行判断。

    判断的原则是:获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应当是企业所在技术(行业)领域内可被同行业专家公认的、有价值的进步。 (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辅助标准)。

    检查研发活动(项目)的立项及预算报告,重点了解进行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计划投入资源(预算);研发活动是否形成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性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在采用行业标准判断法和专家判断法不易判断企业是否发生了研发活动时,以本方法作为辅助。

    3.高技术服务业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企业为支持其在高新技术服务业领域内开发新产品(服务)、采用新工艺等,而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取得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的活动;或从事国家级科技计划列入的服务业关键技术项目的开发活动。对其判断标准与四、(一)、1及2款定义的一般性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标准相同。

    4.研究开发项目的确定 研究开发项目是指“7a64e59b9ee7ad9431333361303664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 企业应按照下列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样表) 注:A、B、C、D等代表企业所申报的不同研究开发项目 2.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

    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

    6.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测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企业须按规定如实填报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情况表;同时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经费,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一)研究开发活动的确认 1.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7.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哪些常见的研发费用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常见的研发费用问题有: 1、研发费用核算不清、辅助账不完整、不规范或暂未建立。

    需按《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编制研发费用辅助账,归集研发费用。 2、研发费用真实性存疑,研发费大于管理费或占比过高。

    3、研发费归集不合理,如研发人员人员年均费用远低于一般人员水平,直接投入占研发费总额的比例过高,不同研发项目支出金额、结构完全一样。 4、委托外部研发的支出全额计入研发费,未按80%计入研发费。

    5、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占比超过20%。 6、研发费用明细表和研发项目(RD)表不一致。

    7、委托外部研发支出与附件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所列不一致,如某研发项目为产学研合作项目,但该项目研发结构明细表中无委托外部研发支出。 8、研发项目无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报告千篇一律,临时拼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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