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车被盗的情况说明
1.关于被盗电动车找到后的问题
1.如果其不知情,那么做为该财产的善意取得者,不能构成销赃罪,当然也无法改变脏物的性质,即使有罪也只能说是收购脏物罪,而不应当定为销售脏物罪,罪名不同,量刑一样,而且对于行为人明知是赃物而因贪图便宜买赃自用的情况一概不予打击,不以犯罪论处
2.和同谁一起买的没有关系
3.做法是正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前提是必须是脏物,如果是他自己的,这样做就不对了
4.就算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是他自己的,可以认定为脏物,但是和你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你是同时被盗的,但不能说他就同时买了呀!
2.电动车被盗的赔偿问题
你每个月已经按照物业规定交了15元保管费,并且本月份已交,说明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作为物业方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被保管物的财产安全的义务,根据《合同法》三百七十四条(见上面网友的答案)和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物业方必须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保管的义务,电动车的丢失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人证物证来,否则,物业方是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的数额以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比如电动车以购车发票为准,起诉费和其它损失(比方你每天都要骑电动车到10公里远的公司上班,你的电动车被偷后,你只有花钱乘公交车去上班了,每天上班往返的车费以是赔偿的范围)。
解决办法:
首先你们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3.电动车盗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对数额的认定,2400元属于“数额较大”。结合刑法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鉴于你的朋友盗窃的财物已经实际控制,属于盗窃既遂。但由于所盗财物已经被追回,如果在公安机关能积极交待问题,又是初犯的话,应该可以处以缓刑,并处罚金。
建议你尽快找个律师,应该可以将他取保候审。还有不要又任何侥幸心理,在公安机关如实交待问题,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