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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举产生不出情况说明

    1.村党代表选举产生的证明

    首先,大会选举应到会有选举权村民或村民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的4/5方可,如应到10人实到8人方可,少于8人为无效会议。

    其次,因故不能到会的有选举权村民,可以委托符合参加选举大会的村民或村民代表代为投票,但受委托人投票必须完全体现委托人的意志;也可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大会选举秘书处表示真实意图,选举大会秘书处必须在大会上予以说明。这实际是尊重有选举权人因故不能到会的选举权。

    以上所说,第一,口头委托也可以,但必须证实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否则无效。第二,出现几十张委托票,关键是选举大会实到人数是否超过4/5,否则大会也是无效的,即这几十张委托票已超过了有选举权人数的1/5,那应该是认定为无效的选举。

    具体你可以参阅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和组织法。

    2.选举问题

    弃权票为逆反票的一种。

    选民表示候选人没有一位值得选择。投空白票属无效票视同弃权,不列入结果。

    但有时候需全体选举委员过半数有效票才能当选,所以在某些投票机制中,有有效票一说。 弃权票不会算在有效票里。

    投空白票或其它无效票太多可令候选人达不到门槛而无法选出获胜者。另外,在表决时弃权不投票也常被视为弃权票。

    在表决时弃权不投票也常被视为弃权票。弃权票本质就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扩展资料弃权票折射出参会人员权力主体意识的提高。 随着会议制度逐步深入人心,人们依法行使权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不断增强。

    在有些时候,不清楚或不满意参选人员时,弃权票往往就体现了自己的态度。 不随波逐流,盲目投下赞成票或反对票,而是用弃权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态度。

    多数组成人员能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慎重行使自己的职权,在不了解被提请人员的情况下,不投“感情票”、“违心票”和“糊涂票”。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做法要比无原则的“一致通过”、“全票赞成”,更能体现出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弃权票。

    3.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有的党员无故不到造成选举不能进行怎么办

    首先你应明白应到会多少人才算选举有效。

    支部换届选举是有应到会人数规定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应到会人员是80%以上(应到会人员的规定,按规定,应到会党员可以不计算以下“四类”党员。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外派锻炼、外出学习工作或务工经商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选举。

    如果有的党员无故不到会,只要应到会人员到规定人数选举就有效,能不能选上不包括在内。如果人数都不符合规定,一是要把党员工作,不能放弃选举权。二是你得想想自身的原因,是那些事没做好。

    4.对于调查不出来的情况,又要写出情况说明的怎么办

    中国有句俗话,叫:“家的孩子早当家。”

    在我的父母那一辈人中,几乎找不出来不干活的人,或许那跟当时的家庭条件有关吧!可是另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家庭条件好了以后几乎在我们中学生中找不到常做家务的人了呢? 现代社会中许多都是三口之家,在这里,我们并不难发现其实大多数养尊处优的不是父母,而是我们。可能因为我们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的关系吧!有的家长太爱自己的孩子了,那种爱不是真正的爱,那是溺爱。

    说到这里,培养孩子的自理,自立能力就变成了比学习成绩更为重要的当务之急。所以,做家务便成了培养孩子的自理,自立能力的首要选择。

    做家务既是体力劳动又是脑力劳动。其实,在做家务的过程中我们学会了如何整理物品,如何把家务干的又快又好。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做家务就像是学习,重要的是掌握好的学习方法。拥有了好的学习方法,做家务也就很轻松了,同时也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美国,有许多打零工的“少爷”们。比如美国孩子—-17岁的史蒂文。

    他是父母的独生子,父亲开了六七家文具连锁店,母亲温妮是一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巡视员,按中国人的眼光,他简直是一个“少爷”。可是他却利用假期来到奎恩镇帮助毕力夫妇修理破旧的庄园。

    史蒂文到小镇来,是温妮开着自家的“雪拂莱”轿车送来的。温妮说:“需要他干些什么说清楚,他一定会完成的很出色。”

    果然,史蒂文就住在那栋乱糟糟的子里,每天就吃面包,喝热牛奶,每周回家一次改善生活。三周后,他把需要修理的地方拆除的干干净净,里里外外没积存下一点拆下来的东西。

    他也理所应当的得到了美元。他的妈妈温妮说:“史蒂文上个假期去我们银行总部打工搞清洁。

    每天要扫四十多个厕所,同事们对我说,史蒂文打扫的厕所比以往任何一个清洁工打扫得都干净。”说着温妮露出了自豪的神情。

    由此可见,我们要的不仅仅是学习成绩还有自理,自立的能力。一味地追求学习成绩,只会让许多孩子变成“高分低能”的人。

    在这个千变万化,科技发达的社会,我想肯定不会需要“高分低能”的人。亲爱的中学生们,请看看父母日渐发白的头吧!让我们多心疼心疼父母吧! 你可以根据这篇文章根据你的要求在进行修改.. 加油哦!! 答案补充 社会调查报告的写法 不同类型的调查报告,具体内容有所不同。

    但基本写法是相通的。 调查报告的写作方法,一是熟悉调查报告的结构特点;二要把握调查报告的写作程序。

    (一)调查报告的结构 一般来说,调查报告的内容大体有:标题、导语、概况介绍、资料统计、理性、总结和结论或对策、建议,以及所附的材料等。由此形成的调查报告结构,就包括标题、导语、正文、结尾和落款。

    1.标题 调查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类。所谓单标题,就是一个标题。

    其中又有公文式标题和文章式标题两种。公文标题为“事由 文种”构成,如《浙江省农村中学语文教学情况的调查报告》。

    文章式标题,如《**的校办企业》;其二是标明作者通过调查所得到的观点的标题,如《调整教育政策,增加教育投入》。所谓双标题,就是两个标题,即一个正题、一个副题。

    如《为了造福子孙后代--**县封山育林调查报告》。 答案补充 2.导语 导语又称引言。

    它是调查报告的前言,简洁明了地介绍有关调查的情况,或提出全文的引子,为正文写作做好铺垫。常见的导语有: ①简介式导语。

    对调查的课题、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经过等作简明的介绍; ②概括式导语。对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对象、调查内容、调查结果和的结论等)作概括的说明; ③交代式导语。

    即对课题产生的由来作简明的介绍和说明。 答案补充 3.正文 正文是调查报告的主体。

    它对调查得来的事实和有关材料进行叙述,对所做出的、综合进行议论,对调查研究的结果和结论进行说明。正文的结构有不同的框架。

    ①根据逻辑关系安排材料的框架有:纵式结构、横式结构、纵横式结构。这三种结构,以纵横式结构常为人们采用。

    ②按照内容表达的层次组成的框架有:“情况--成果--问题--建议”式结构,多用于反映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成果--具体做法--经验”式结构,多用于介绍经验的调查报告;“问题--原因--意见或建议”式结构,多用于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事件过程--事件性质结论--处理意见”式结构,多用于揭示案件是非的调查报告。 答案补充 4.结尾 结尾的内容大多是调查者对问题的看法和建议,这是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

    调查报告的结尾方式主要有补充式、深化式、建议式、激发式等。5.落款 调查报告的落款要写明调查者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以及完稿时间。

    如果标题下面已注明调查者,则落款时可省略。 答案补充 (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写作程序 一般来说,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写作要经过以下五个程序: 1.确定主题 主题是调查报告的灵魂,对调查报告写作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因此,确定主题要注意: 报告的主题应与调查主题一致; 要根据调查和的结果,重新确定主题; 主题宜小,且宜集中;与标题协调一致,避免文题不副。 2.取舍材料 对经过统计与理论所得到的系统的完整的"调查资料",在组。

    5.什么是选举悖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选举悖论

    A、B、C竞选,民意测验表明:有2/3的选民愿选A而不愿选B,有2/3的选民愿选B 而不愿选C。于是A说:“根据2/3的选民保我而反B,2/3的选民保B而反C,说明我优于B,B优于C,所以我优于C,从而我最优,应该选我。”C不服说道:“那2/3保A反B之外的1/3选民反A而保C,那2/3保B而反C的选民之外1/3的选民反A而保C,则形成2/3的选民保C而反A,按你的逻辑,我亦优于你,你优于B,我C最优,应选我。”B接着说:“按你们的说法,B优于C,C优于A,则B优于A,即我亦最优,应该选我。”

    这种民意测验能说明什么呢?

    这个悖论最初出自肯尼思·阿洛之手,肯尼思·阿洛于1972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1951年他给出民主选举的所谓选举公理,以求得选举的公平合理,避免发生独裁者从中操纵选举的可恶问题。后来,他证明出一条定理,指出不存在满足阿洛(ARROW)公理的十全十美的民主选举。

    6.村民委员会选举问题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是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进行的。具体选举时,还会有具体的《选举办法》,这个具体的选举办法才能够解答你所提出的问题。下面,我想从原则的规定上,来回答您的问题。

    1、“选举中,两名候选人得票都没有过半“——村民委员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2、另行选举时候选人的确定——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

    (即正式选举时,得票多的为另行选举候选人。另行选举候选人的确定要按照正式选举结果确定,不一定是推选出来的那两个候选人。)

    3、另行选举时能否再选其他人的问题——从相关选举规定来看,在正式选举中可以另选他人,而在另行选举中就不宜再另选他人了。

    刚才所说,只是“不宜”再另选他人,因为已经过推选和正式选举两个程序,其他人未能列入候选人名单,多是因为支持率不高的原因,再进行另选他人已无实际意义;然而,从法理上来说“选举”要按照选民的意愿进行,选民想另选他人就不能够否定。如,在直接选举人大代表过程中,另行选举时是可以另选他人的。

    4、“上票下加”指的是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村主任职位的选票可以加在村委会委员的选票上,与村主任选举无关。

    以上是我的看法,欢迎交流探讨。

    7.选举中出现哪些情况要进行重新选举,另行选举和重新

    一是选举中有欺骗、贿赂、威胁或因家庭宗派势力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权利的,上级党组织有权作出选举无效、重新选举的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执行;二是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三是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四是选举中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五是遇到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选举产生不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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