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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生长疫苗召回情况说明

    1.长生生物召回疫苗的原因真相是什么

    长生生物7月16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长春长生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公告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同时长春长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长生生物表示,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长春长生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根据长春长生近几年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不良反应的监测,未发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

    公告指出,因暂时无法预计准确的复产时间,此次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停产将对长春长生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但对本报告期具体影响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长生生物2017年年报显示,长春长生为长生生物的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长春长生目前在售产品包括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和ACYW 135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年报还显示,长春长生2017年销售额为15.39亿元,占长生生物营业收入的99.10%。

    7月15日,长生生物董秘赵春志回应中国证券报称,“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销售收入约占长春长生总收入的一半左右,此次事件636f7079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65656564不涉及公司其他疫苗产品,现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具体原因还不知道,等待相关部门调查结果。”。

    2.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的董事长为什么要生产劣质疫苗

    玉溪沃森的那批涉事疫苗,被拦截在上市之前。

    中检院认为该事件说明我国批签发系统的敏感性很高,可以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产品出现系统性质量风险。然而,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的两批涉事疫苗是在上市之后被召回的,它们是如何通过批签发的?所谓批签发制度,是指自2006年1月1日,国内对全部上市疫苗实施的强制性检验、审核,每批疫苗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都要进行。

    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不得上市或者进口。 首先,疫苗生产企业必须对每一批上市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等进行全部项目检验,自检合格后报中检院签发上市;中检院对企业报请批签发的疫苗,每批都进行安全性指标检验,但对效价有效性指标,按国际通行做法随机抽取5%进行检验。

    有效性的抽检,则要复杂得多。疫苗检测程序从小白鼠开始饲养的时候注射疫苗,最后评估效果,过程需要四到六个月时间,监管部门再检验四到六个月。

    检测耗时一年,部分疫苗有效性只有两年,疫苗实用性将大打折扣。疫苗有效性检测在国内外都是一道坎儿。

    疫苗检测程序耗时长,疫苗有效性有时限,因而,二者较量下来,有效性检测只有以抽查方式完成。 经查批签发记录,这两批次疫苗安全性指标符合标准,但没有被选中抽检有效性指标。

    由此,绕过了有效性抽检,获得批签发上市。值得注意的是,从发现问题疫苗后,时隔8个多月,吉林省食药监局才在7月20日公布了对长春长生的处罚决定书。

    其中,只提到对企业的行政处罚内容,并没有向公众公布疫苗生产记录、效价不合格原因、产品具体流向、产品召回情况等信息。正是这些关键又长期不透明的信息,掀起了这场涌动难息的舆论巨浪。

    来源: 财经网(北京)。

    3.长春长生疫苗都销往哪里长春长生的问题疫苗影响太恶劣了希望我小孩

    7月16日起,多地疾控部门做出回应。

    据澎湃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2日,至少已有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疾控部门就长春长生疫苗事件进行发声。 包括上海、河南、海南、重庆、山东、山西、广西、河北、8个省市在内的疾控中心明确表示,全面停用、或是暂停使用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

    湖南、福建、广东这3省疾控中心表示,该省境内没有涉事批次狂犬疫苗。 另外,还有西藏、北京、天津、江西四地疾控部门称,未采购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产品或是采购此次涉事疫苗批次。

    7月17日,长春长生公司发布《声明》称,该公司所有已经上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注册标准,没有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请广大使用者放心。 不过,长春长生还在声明中表示,在检查组发现问题后,公司第一时间把所有涉及的批次疫苗全部封存,避免流向市场,为保证用药安全,公司正在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

    截至7月22日,也有不少省市对召回情况做出了介绍,河南省称,截至7月17日中午12时,河南全省上报封存的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数量是141380。 8人份(每人份是5支),据估,这占到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河南市场总量的90%以上。

    广西疾控中心称,长春长生公司主动自行召回,属公司行为,至2018年7月18日,广西已有58个县(市、区)召回93384支。

    4.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是怎么发现的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 这是长生生物自2017年11月份被发现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规定后不到一年,再曝疫苗质量问题。

    2018年7月22日,国家药监局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同时与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 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对深交所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立案调查。 同日15时,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

    2018年7月24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启动对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腐败问题调查追责。

    药监局通报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近日,国家药监局根据线索组织检查组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根据检查结果,国家药监局迅速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相关《药品GMP证书》。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通告明确,目前,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吉林省局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责令企业停止狂犬疫苗生产,责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动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吉林省局有关调查组已经进驻长春长生,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同时,国家药监局派出了专项督查组赴吉林督办调查处置工作。

    5.接种了问题疫苗会有什么问题现在长春长生生物公司出了假疫苗之后,

    疫苗是“治未病”的预防药物,接种的目的主要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甚至消灭一些对人类健康危害影响较为严重的疾病,这种方式相对而言比较直接,且经济便捷。

    换言之,疫苗只起到预防的作用,并无治疗任何治疗效果。 评价疫苗质量的优劣,主要从安全性、有效性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所以问题疫苗只是其效价的降低,它的安全性仍旧符合标准。 安全性和效价 疫苗的安全性和疫苗的效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疫苗的安全性是指使用过程中或使用后引起的不良反应,疫苗的效价是指疫苗使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力的能力,即疫苗的有效性。 疫苗的生产管控及其的严格,安全性也是经过了层层把关,很多疫苗之所以出问题,很多是因为其运输和存储不当造成的。

    百白破疫苗中的百日咳菌苗是灭活疫苗,它的生产过程是在国家严格质控体系下完成的,所以其安全性大可放心。 无效疫苗通常被判定为劣质疫苗,即接种低效价可能无效的疫苗。

    这里的无效性是指疫苗注射至孩子体能无法产生免疫能力,即无抗体。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也有些低效价疫苗可能会产生免疫能力。

    如果孩子已经接种效价降低疫苗(劣质疫苗),需要到相关部门检测孩子体内是否产生特异性抗体和免疫力。对于接种效价降低的疫苗是否可以马上重新接种新的有效疫苗这个问题,需要根据检测,对结果进行评估。

    疫苗补种存在一定风险,不可盲目补种。 总之,疫苗安全性不存在问题。

    而疫苗效价低对免疫效果的影响,需要国家联合疾控部门科学调研、评估,家长不必过于忧虑担心。

    6.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事实被查清了吗

    事实已基本查清

    新华社消息,据国务院调查组消息,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已基本查清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企业的相关文件已被查封;调查组询问相关人员的书证34份,取证材料1138页,利用查获的计算机还原了实际生产记录和伪造的生产记录。公安机关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丢弃并意图损毁的60块电脑硬盘。

    按照有关规定,疫苗生产应当按批准的工艺流程在一个连续的生产过程内进行。但该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兑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个别批次产品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

    为掩盖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有系统地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开具填写虚假日期的小鼠购买发票,以应付监管部门检查。

    据介绍,7月6日至8日,药品监管部门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随即责令企业停产。此后,长春长生公司为掩盖事实,对内部监控录像储存卡、部分计算机硬盘进行了更换、处理,销毁相关证据。7月15日,国家药监局检查组再次进驻长春长生公司进行调查。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已对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开展立案侦查。截至2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长春长生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6名涉嫌犯罪人员刑事拘留,冻结涉案的企业账户、个人账户。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另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近几年注射狂犬病疫苗不良反应未见异常。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为万分之0.2,未见严重不良反应。2017年我国狂犬病发病人数为516人,近几年呈逐年下降趋势。

    长春生长疫苗召回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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