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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领导退休座谈发言稿

    1.与公司领导座谈时应如何发言

    前几天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青年员工座谈会,公司总裁拨冗参加、亲自倾听大家意见并做耐心解释。会议效果总体上还可以,但也有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会议组织者为避免会议冷场,提前安排部分人员做了发言准备。因时间较紧,只有这些人做了发言,其他参加者都没有机会发言,个别发言者发言效果一般,有的罗嗦累赘,缺乏条理,有的重复阐述工作意义,有的为部门或个人工作大唱赞歌,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达到会议的目的。有感于此,谈谈与公司领导座谈时如何发言。

    1、首先心态要摆正。人都有表现欲,都有进取心。都希望得到领导认可、赏识和重用。这一点无可厚非。但要注意一点,在座谈发言时不要掺杂太多个人的私心杂念,领导不会就凭我们的一次发言来决定我们的升迁,关键还是要日常的本职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和大家对我们的口碑。

    2、发言要言简意赅,条理清晰。这种座谈会不是研讨会,往往时间较短,而发言人又多,因此要发言精炼,简洁明了,点到为止。领导是聪明人,你只要一说他就明白,无需过多展开论述,而且要保持条理清晰,避免言之无序,言之无物,要保证发言的系统性和内在的逻辑性。给他人留出发言时间,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他人负责,对公司负责的一种觉悟。

    3、最好不要涉及本人或所在部门的本职工作。这一点纯属个人观点,有待商榷。有关你本职工作的那些问题,你应当按照管理的基本规则,通过正常程序,逐级反映,逐级建议,可以形成正式的公文流转,提公司领导批示。对于你所在部门本职工作范围的内容,你也应该向你的部门领导反映,提出好的建议,而不是越过部门领导,在座谈会上直接跟公司领导说。如果让部门领导知晓,他会感觉不爽。因为这事让直接领导不满,有点不值得。

    4、所提建议应该是作为一个公司员工,对你部门以外的其他经营管理的方面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供公司领导或其他部门参考或研究。还

    可以就包括个人自己在内的员工培养与成长等提出一些见解。

    5、准确把握座谈会召开意图。

    2.公司离退休重阳节活动离退休人员发言稿

    各位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下午好!金秋送爽,丹桂瓢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1周年国庆节刚过和传统的九九重阳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欢聚一堂,共庆佳节,共话明天。首先,我谨代表我院班子和全体员工向老领导、老同志们及其家人再次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最衷心的祝福,祝愿您们身体健康,合家欢乐,万事如意!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第一年,是新医改试点年。

    刚才,钱院长已简单的向各位老领导、老同志们介绍了我县卫生系统尤其是我院的建设、发展情况。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进行了热烈讨论,对我们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我相信,我院稳定、全面、协调、持续建设发展,离不开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大力支持,离不开老领导、老同志们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在此,我代表全院广大干部群众向老领导、老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忠心的感谢。

    借此机会,我就进一步做好离退休管理工作提三点意见:一、进一步强调老干部、老同志是重要资源的认识,全面提高离退休管理水平和质量胡锦涛总书记讲过:“广大老干部为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建立了卓越功勋。没有广大老干部的长期英勇奋斗,就没有今天我们党和人民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具体到我们医院来说,一是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积极建言献策;二是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退而不休,勤于思考,孜孜以求,活到老、学到老,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三是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们老当益壮,随时听从医院召唤,在医院紧缺的岗位上积极发挥余热。因此,我们的工会组织、医院分管领导、医院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老干部、老同志是我院的重要资源,要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放在心里、印在脑里、做在事里,。

    二、进一步发挥老干部、老同志在医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医院建设的进程各位老领导、老同志为我院的建设和发展奋斗了一辈子,劳累了一辈子,奉献了一辈子,你们退下来以后,首要的任务就是要保持身心健康,做到安度晚年、颐养天年、益寿延年。同时,我们鼓励和支持各位老同志在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基础上,在您的现住地把社会需求和个人志趣结合起来,或者在我院急需的岗位上继续发挥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尤其是为医院的发展要积极建言献策、作出新贡献,加快和谐医院、品牌医院建设的进程。

    希望老同志们继续关心我院下一代和年轻干部职工的成长,用你们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坚定立场和信念、崇高精神和风范、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们的年轻干部职工传经送宝、呐喊助威,为确保我院兴旺发达、后继有人贡献智慧和力量。三、进一步加强对老离退休管理工作的领导,探索创新管理服务机制老干部、老同志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在医院党政班子和工会领导高度重视离退休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老同志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制,以满腔的热情和深厚的感情,认真落实好老干部、老同志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切实做到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沟通、生活上多照顾,时时刻刻把老干部、老同志利益放在心上。要进一步探索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使老干部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颐养天年,安度晚年。

    要利用中秋、重阳、春节等时机走访老干部、老同志及其家属,保证老干部按国家政策享受的各种待遇及时得到落实。我们真诚地欢迎老领导、老同志们在今天的座谈会上大胆建言献策,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工会认真梳理,交院领导研究采纳和逐步解决。

    最后,再次衷心祝愿各位老领导、老同志节日快乐、健康长寿。

    3.公司董事长退休了,要写一篇新闻稿,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呢

    公司董事长要退休了,这要看你写哪个角度的新闻稿了,如果侧重于上级对干部的任免事项,这个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何时何地,何组织宣布人事任免事项。何人参加了会议。二、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新老班子的评价;三、新班子的表态;四、董事长的表态。

    如果单纯突出董事长退休这个事情,那么,我个人建议,选董事长深情告别这么一个角度作为导语,引出董事长何时退休。在这则新闻的主体中,注重董事长在任期间的工作业绩,以及对董事长的工作评价。最后结尾中,可以用董事长对公司的祝福类、期待类或者普通员工对董事长的深情作为结束语。

    个人浅见,请斟酌,希望能帮助到你。

    4.简短发言稿:五好老干部座谈发言

    税务干部构建和谐社会座谈会发言稿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税收是国家赖以生存的保障,国家没有税收作保障,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税收因为要将一部分社会剩余产品或一部分既得利益从纳税人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涉及到单位特别是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这就要求赋予征税权力的税务机关必须切实履行税收政策,公平、公正执法。

    如果税务机关执法不公,不仅不能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更重要的是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和谐的因素;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重要职能作用,如果执行政策走调,就不能使税收调节达到预期的目的,也达不到经济和谐发展的要求;作为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的权力,执法形象、执法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的是执法效果,如果执法不文明、执法违法,只能加剧社会的不和谐。 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

    和谐社会需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谐社会需要人人遵纪守法,和谐社会更需要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在现实的税收环境中,因税收政策自身因素、“用税人”、“征税人”、“纳税人”因素等不和谐的音符侵蚀着税收的法制环境。

    其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制定的不严肃性。税收政策的本身是用来约束广大的纳税人,但税收政策制定的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不稳定性的现象时有发生。

    如:营业税起征点对越是贫穷地区越是实行低标准,似乎是在交通不便、经济滞后的边远山区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经营利润的空间要好于发达地区;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生计费用”的扣除标准上,法律规定了一定的弹性,有的地方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上调,标准执行普遍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比贫穷的地区标准要高;对资源税中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征收权下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税源基础薄弱的省份当然不愿放弃合法取得财政收入的机会,连“毛石、沾土”等都要实行“燕过拔毛”政策等等。税务处罚更为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营造了弹性空间。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什么情况下免于处罚,什么情况下从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都作了明确的界定,除此以外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比例或额度内进行自由裁量。在执“罚”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与否、罚多罚少本应视其违法情节,却为当地经济环境所左右:对经济宽余的地区一般是实行不罚或少罚政策;对经济拮据的地方,执法机关也为了其自身的既得利益,处罚是“就高不就低”。

    如此一松一紧的不公正待遇,必然会形成恶性循环:使得身处劣势的贫穷地区更加举步维艰,而身处得天独厚条件的富蔗地区还要“放水养鱼”,必然“筑巢引凤”,外来投资一边倒。“自然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加大“城乡差距”。

    二、政策执行的不公正性。依法征税是税务人员的天职,但“征税”在有的时候难以做到“依法”,其中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

    1、税务人员“面情”观点严重,法纪观念淡薄。税收政策最终是要依靠税务人员来落实,而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是生活在现实社会,而非真空中。

    所以在执法的过程中很难真正的实现自我“超脱”。在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领域,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天下。

    虽然中国的法制不健全只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在某些人的眼里,法律成了其个人行使权力的工具,“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知法犯法”。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有的时候演变为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固定性”税收的背后体现的是一种法律“灵活性”。

    如: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的“私人税收”、“亲戚税收”实行“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政策,因为“要合群”、“要兄弟感情”;对有头脸的政界要员的“沾亲带故”税收,则看其“脸色”和“管事”的大小行事,因为单位要“生存”、领导要“位子”,不得不“瞻前顾后”、“察言观色”。剩下的就是“无牵无挂”的纳税人,要么“死缠硬磨”、耍狠施泼,要么实行“感情投入”,要么老老实实的听话。

    对这一类的弱势群体,税务执法人员总是铁面无私:严格依法行政、应收尽收、应罚尽罚。还有一类明智的纳税人:按规定履行义务、按规定享有权利,不惜代价请“高手”进行税收筹划。

    最终是“老实的、不懂政策的纳税人吃亏”。 2、地方行政干预。

    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独立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但现有的行政体制,特别是地税机关,税务经费收入有求于地方、领导的任免地方有“建议权”,所以执法受地方政府的牵制,极大影响了税务机关正常的依法行政活动。如:地方政府对纳税人上访,尤其是对集体上访,总是从稳定大局出发,出面干涉税收工作。

    从某种程度上讲,怂恿了纳税人的违法行为,纳税人从中“受益”后,形成了遇事找政府的恶性循环,而不去寻求复议或诉讼的正当救济途径。又如:为了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将税收作为营造宽松环境的突破口,实行税收“打包”或违背税收政策搞减免等等。

    3、地区间的税务执法大相径廷。特别是在个体、私营企业以及个人的税收上,由于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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